广汇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实施首次换股暨权益变动的公告2020-11-06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10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实施首次换股
暨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发行 2018 年非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导致控股
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
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
的通知,广汇集团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
下简称“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已实施首次自主换股,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可交换债券换股的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于 2018 年 7 月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746 号)》(以下简称“《无
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批示,广汇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采取了分期发行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079 号公告)
2018 年 10 月 23 日,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为
3 年,发行规模为 6.633 亿元,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进入换股期,换
股期自 2019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止。
2018 年 12 月 21 日,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为
3 年,发行规模为 3.53 亿元,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进入换股期,换
股期自 2019 年 6 月 19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止。
二、首次实施换股的情况
事 项 股份类 换股数量 占广汇集团 换股数量占公
型 (股) 持有股份数 司总股本比例
量 的 比 例 (%)
(%)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 普通股 A 6,574,394 0.2255 0.0968
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 年 股
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持
有人首次实施换股
三、换股后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广汇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 2,981,506,420 43.8870 2,974,932,026 43.7903
人
其中:
2,922,559,033 43.0194 2,915,984,639 42.9226
广汇集团
首次实施换股后,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2,974,932,0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7903%,其中:广汇集团持有
公司股份 2,915,984,6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226%;广汇集团
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58,947,3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677%。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851,552,150 股,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63.4966%,占公司总股本的 27.2544%。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等后续工作。
3、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具体换股数
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
续关注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