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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0-11-2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证券代码:6002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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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推举董事

的议案 ................................................... 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

议案 ..................................................... 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推举监事

的议案 .................................................. 1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 1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信

托机构成立煤炭产业合作基金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

担保的议案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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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16 点 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
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发现先生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林发现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
四、选举监票员和计票员。
五、审议提案:
    1、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
会换届选举推举董事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4、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
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5、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
会换届选举推举监事的议案》。
    6、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
标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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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信托机构成立煤炭产业合作基金暨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8、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酒泉钢铁(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七、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上述提案进行现场表决。
八、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进行核对。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十、请现场与会董事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
十一、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讲话并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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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
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
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
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
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
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
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
场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
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
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
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
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股 东 如 有任 何问题 或 异 议, 请与公 司 证 券部 联系, 联 系 电话 :
0991-3759961、37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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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一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推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董事会推荐林发现、韩士发、梁逍、孙积安为公司第
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与监事会推荐的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
会委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林发现为主任委员。公
司内部问责委员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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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了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切实增强责任感,充分调动
董事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关于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提交给各位。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
    1、马凤云:6 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2、孙积安:6 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3、谭 学:6 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4、蔡镇疆:6 万元人民币/年(税后)。
    (二)说明:
    1、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每届审定一次,经董事会审议,提交
股东大会通过后确定。
    2、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每年分四次发放,分别为每年 3 月、6 月、
9 月、12 月,即按季度发放。
    3、在控股股东单位和本公司任职的董事不享受董事津贴待遇。
    4、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照《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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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三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适应能源
       战略发展需要,在吸引更多人才的同时充分调动现有高级管理人员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将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调整如下:
           一、薪资结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二、基本年薪标准
           1.董事长:基本年薪 187.5 万元/年(税前)
           2.总经理:基本年薪 100 万元/年(税前)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执行原五档基本年薪标准,本年
       度不做调整。
           4.公司外部引进的行业高端技术管理人才,可根据协议工资标准
       执行。
           5.在控股股东单位或所属产业单位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本年薪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每年分 12 个月发放。

            三、绩效年薪标准
            1.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兑现。绩效系数如下:

岗位             绩效年薪                      备注

董事长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1.0

总经理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1.0

副总经理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1.0        在产业单位承担直接经营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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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0.7   在股份公司任职不承担直接经营责任的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1.0   在产业单位承担直接经营责任的
总监、
董事会秘书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0.7   在股份公司任职不承担直接经营责任的


        四、晋升标准及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管人员的有关规定,
    公司高管人员晋级、晋升及免职审批程序如下:
        1.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业绩考
    评优秀,经总经理提名,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工资可予以晋级。
        2.对公司经营做出突出贡献的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予以晋升职务。
        3.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业绩考
    评合格及以下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解聘。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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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四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同
意公司 2020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 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预计
新发生担保额度不超过 54 亿元。
      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国际贸易公
司”),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广汇液化天然气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在 2020 年度担
保计划中被列为广汇液化天然气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范围内。现因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广汇液化天然气公司已将广汇国际贸易公司 100%
股权转让给公司,且完成工商变更手续。鉴于此,公司需将广汇国际
贸易公司增加列入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新发生的担保范围内且提供担
保。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1N9LG83X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启东市吕四开发区石堤大道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谭柏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 年 1 月 9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 月 9 日至 2047 年 1 月 8 日
    经营范围: 天然气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服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管
理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金属压力容器安装服务,燃气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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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危化品运输服务。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88,425.83 万元,负
债总额 148,123.8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48,123.89 万元,净资产
40,301.94 万元,净利润 12,694.01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219,312.74 万元,负债
总额 187,055.8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87,055.88 万元,净资产
32,256.85 万元,净利润 19,287.51 万元。(未经审计)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际贷款发生时再
签订相关协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范围,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公司
担保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
供担保总额为 1,527,916.25 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95.81%,其中: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461,199.17 万元人民币,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为 91.62%。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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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五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推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监事会推荐王国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
委员,与董事会推荐的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共同组成公司
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
    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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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六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了建立与公司能源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充分发挥监事的监
督职能,公司监事薪酬标准调整如下:
    薪资结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一、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资
    (一)基本年薪
    1、监事会主席:基本年薪 24.94 万元/年,每年分 12 个月发放;
    2、监事、职工监事:根据其在本公司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绩效年薪标准
    1、监事会主席:
    (1)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绩效系数 0.6,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兑现。
    (2)绩效年薪兑现及发放按照公司高管人员绩效年薪兑现流程
及规定执行。
    2、监事、职工监事:根据其在本公司所在岗位的绩效标准执行。

     二、在控股股东单位及下属公司任职的监事无监事津贴。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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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七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信托机构
             成立煤炭产业合作基金
         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积极推动公司煤炭及煤化工业务的有序发展,增加公司优质煤
炭资源储备,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签订关于设立煤炭结构调整信
托计划的相关协议。协议签署后,中国信达将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伊吾
广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吾矿业”)提供专项资金,用于优
化公司煤炭资源储备的整合及利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结构
    1、设立单一信托并认购全部份额
    中国信达出资 25 亿元,认购信托机构发起设立的煤炭结构调整
信托(广汇能源)(暂定名称,以下简称“结构调整信托”)(SPV)的
全部信托份额。
    2、发放信托贷款
    结构调整信托向伊吾矿业发放信托贷款,为伊吾矿业收购马朗矿
权和后期资源开发利用提供配套资金支持。信托贷款总规模 25 亿元,
信托贷款的期限为 36 个月。
    3、资金用途
    信托贷款 25 亿元专款专用,其中的 12.17 亿元用于缴纳马朗矿
探矿权出让收益金首付款;剩余的 12.83 亿元为伊吾矿业后期资源开
发利用提供配套资金支持。

     二、风控措施
     1、共同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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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设定广汇能源作为共同债务人,与伊吾矿业共同承担偿还信托贷
款义务。具体以广汇能源与信托机构签订的《债务加入合同》为准。
    2、抵押担保
    债务人伊吾矿业以其现有核心资产包括工业用房、工业用地、机
器设备、构筑物及白石湖露天煤矿采矿权等为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具体以伊吾矿业与信托机构签订的《抵押合同》及资产抵押清单为准。
    3、质押担保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新能源”)以其持有
的伊吾矿业股权,广汇能源以其持有的广汇新能源部分股权分别为本
次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具体以广汇能源、广汇新能源与信托机构
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为准。
    4、保证担保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三、本事项所涉各方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1999-04-19
    (2)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子艾
    (4)注册资本:3,816,453.5147 万元人民币
    (5)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6)经营范围:(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
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
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
(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
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
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
(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
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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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132.30 亿元,负债
总额 13,248.20 亿元,净资产 1,884.11 亿元,净利润 150.18 亿元。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318.18 亿元,负债总
额 13,396.43 亿元,净资产 1,921.74 亿元,净利润 73.46 亿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230688421835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韩士发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06 月 17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06 月 17 日 至 2033 年 06 月 16 日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及销售;煤化工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
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18,362.57 万元,负债
总额 470,908.6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62,459.08 万元,净资产
47,453.92 万元,净利润 14,991.98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515,089.30 万元,负债
总额 451,298.44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47,840.80 万元,净资产
63,790.86 万元,净利润 12,447.60 万元。

      四、本事项下所涉担保情况
      1、担保审议程序
      伊吾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汇新能源之全资子公司,即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二级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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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满足
上述规定,且担保额度未在 2020 年担保预计发生额度范围之内。因
此,本次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2、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
供担保总额为 1,527,916.25 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95.81%,其中: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461,199.17 万元人民币,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为 91.62%。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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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之八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积极推进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宏汇”)
顺利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甘肃宏汇与兰州银行开展贷款融资业务合作,
甘肃宏汇拟向兰州银行申请 3 亿元融资授信。为保障本次融资业务顺
利实施,根据甘肃宏汇《公司章程》规定,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汇能源”)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酒钢集团”)需按各自出资比例为甘肃宏汇在兰州银行 3 亿元融资
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兰州银行贷款授信批复意见需
由甘肃宏汇控股股东酒钢集团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需
由广汇能源为酒钢集团替广汇能源承担的 50%连带担保责任提供反担
保,甘肃宏汇为广汇能源本次担保提供所属等额价值资产抵押作为反
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名    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2246412029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十二号
    法定代表人:陈得信
    注册资本:1,454,410.946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 年 5 月 26 日
    营业期限:1998 年 5 月 26 日至 2048 年 5 月 25 日
    经营范围:制造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燃气及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
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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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与娱乐业
(以上属国家专控专卖的项目均以资质证或许可证为准)。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0,987,492.96 万元,
负债总额 7,860,288.64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244,065.69 万元,净
资产 3,127,204.32 万元,净利润 12,348.25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11,280,700.67 万元,负
债总额 8,080,083.14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553,060.73 万元,净资
产 3,200,617.53 万元,净利润 52,099.28 万元。(未经审计)

  (二)广汇能源与酒钢集团的关系
    2014 年 7 月,广汇能源与酒钢集团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甘肃宏汇
(股权比例:广汇能源持股 50%,酒钢集团持股 50%),甘肃宏汇纳入
酒钢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为酒钢集团提供反担保的方式
    广汇能源按照持有甘肃宏汇股权的比例向酒钢集团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作为酒钢集团反担保措施,即广汇能源按照甘肃宏汇本次
债务 50%的比例向酒钢集团提供反担保。同时,由甘肃宏汇向广汇能
源提供本次担保所属等额价值资产抵押作为反担保。

    三、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反担保种类: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反担保期限:保证担保范围项下的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
    3、反担保范围:依据反担保主合同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资
金,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甘肃宏汇贷款融资业务向酒钢集团提供相应比例的反担
保,系支持甘肃宏汇经营发展的行为,且由甘肃宏汇为广汇能源本次
担保提供所属等额价值资产抵押作为反担保,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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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
供担保总额为 1,527,916.25 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95.81%,其中: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1,461,199.17 万元人民币,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为 91.62%。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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