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
以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务行为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和十次董事会(其中:五次为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均参加或列
席了会议,对议案和审议程序进行有效监督。
2.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召开方式 会议内容
号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计划》。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第七届 现场与通讯
1 2020 年 1 月 13 日 4.《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二十四次会议 相结合方式
摘要的议案》。
5.《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年度报告摘
要》。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第七届
现场与通讯 8.《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 第二十五次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相结合方式 的专项报告》。
议
9.《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 2020 年第一季度
报告正文》。
10.《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
1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1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授信广汇
集团流动资金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日
常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监事会第七届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 第二十六次会 2020 年 6 月 10 日 通讯方式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GHAE 公司拟取得广汇集团
议 专项资金借款用于建设 Blue Valley200MW 光伏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监事会第七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4 第二十七次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 通讯方式
资金的议案》。
议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监事会第七届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现场与通讯
5 第二十八次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 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结合方式
议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监事会第七届
现场与通讯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6 第二十九次会 2020 年 10 月 9 日
相结合方式 案》。
议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联系人的议
案》。
监事会第八届 现场与通讯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推举监
7 2020 年 10 月 27 日
第一次会议 相结合方式 事的议案》。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2020 年第三
季度报告正文》。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注:会议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0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本着诚信和勤勉态度履行自
己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和各项经营活
动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
事会和管理层的职务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0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即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及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文件,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工作情况
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合理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 年,经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
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
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信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在有关
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股份回购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
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且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
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七、监事会对终止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公司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
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相应事项的实施。
八、监事会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九、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阅
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
现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各环节,较好的防范和控
制了内外部风险,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020 年,公司根据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
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1】000060 号)。报告认为公司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事会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的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监事会将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公
司深化以风险管控为主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切
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十、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以财务监管和内部控制为
核心,继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运行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
管理结构,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通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确保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职监事将
继续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参加监管机构、公司内部各类培训,丰富专
业知识,提升业务水平,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