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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4-24  

                           (证券代码:6002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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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三、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四、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8

五、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7

六、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

七、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5

八、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年度报告摘

要......... ............................................... 47

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21 年度审

计费用标准的议案...........................................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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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6 点 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
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发现先生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林发现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
四、选举监票员和计票员
五、审议提案:
      1.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3.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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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及 2021 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七、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上述提案进行现场表决。
八、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
    行核对。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十、请现场与会董事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上签字。
十一、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讲话并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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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
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
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
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
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简明
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
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
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
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
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
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
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
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0991-3759961、
37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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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一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并快速蔓延,世界经济遭遇严
重衰退。国内外需求骤然萎缩,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断崖式下跌,金融
市场剧烈动荡,加之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等因素叠加,国内外经济环境更
趋严峻复杂。我国实施以经济内循环为主体的经济双循环战略,通过科
学统筹疫情防控,全力推动社会复工复产,在宽松的流动性加持下,国
内经济复苏进度领先全球。2020 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2.3%,在全
球主要经济体中率先实现经济正增长。
     广汇能源紧紧围绕“创新突破,提升质量”的经营方针,牢固树立
经营意识,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严守安全环保底线,深挖内潜、提质增
效,通过实施一系列强有力的抗疫补损措施,凭借完整的全产业链优势,
克服疫情带来的冲击,有效保证原材料稳定供应,同时依托淖柳公路、
红淖铁路等自有物流通道,保障产品运输,全年实现各生产企业安全环
保平稳运行。
     下面,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做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
如下:
     一、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和股东情况
     (一)股本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754,032,780股,报告期
内公司股份总数发生过两次变更,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84,000股的回购注销处理,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的 证 券 变 更 登 记 证 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6,793,974,970 股 变 更 为
6,793,590,970股。
     2.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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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558,190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6,793,590,970股变更为6,754,032,780
股。

    (二)股东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人数147,121名。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6,754,032,780股,占总股本的100%。

    二、公司治理情况和经营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要
求,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
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明确
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完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能充分
行使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
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
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对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会议所
通过的决议进行见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认真履行诚
信义务,行为合法规范,没有利用其特殊的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不存
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对关联交易的
定价依据、协议的订立以及履行情况均及时、充分地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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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
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为独
立董事。公司设内部问责委员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
会制订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公司董事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决策。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职
工代表,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各位监事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自己的职责,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信息披露及透明度: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人
员,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来访、回答咨询。报告期内,公司按
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章程》、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
求不存在差异。以上相关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已通过《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二)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总资产 54,120,478,466.57 元,同比增长 11.04%;
实现营业收入 15,133,627,913.31 元,同比增长 7.78%;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336,313,125.78 元,同比下降 16.31%;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603,179,835.76 元,同比
下降 5.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87,726,939.23 元,同
比增长 12.63%。
    1.天然气业务板块
    2020 年国内液化天然气市场呈现冬、夏“两旺”的态势,供需整
体宽松,价格季节性反弹,消费总量达到 3708 万吨,同比上涨 30.41%。
受拉尼娜低气温影响,供暖季天然气用量大幅上涨,LNG 价格在需求支
撑下连续上涨,2020 年 LNG 主产地冬季价格较夏季上涨 245%。
     (1)自产气方面:2020年,公司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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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主动降低哈密新能源工厂、吉木乃工厂生产负荷,从4月1日开始,
公司全面开展抗疫补损增效,弥补疫情期间降负荷造成的产量损失,
哈密新能源工厂将“两年度一大修”的工作时间调整至7月1日,于8月
2日完成为期32天的检修工作, 有效提升了生产系统综合性能,进一步
优化了单耗指标、装置产能,切实保障系统高负荷运行,各项能耗指
标明显下降。报告期内,哈密新能源工厂实现LNG产量68,820.02万方,
同比下降2.25%;吉木乃工厂受新冠肺炎疫情、哈国电力供应故障检修
及上游供气量减少的影响,LNG产量同比下降43.20%。
    (2)贸易气方面:报告期内,启东LNG接收站以创新突破为抓手,
全面加强运营管理,积极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启东LNG接收站三期4#16
万立方米储罐于2020年6月投入试运行,启通天然气管道及LNG气化及
海水取排水项目于2020年11月投入试运行,公司LNG储存、周转能力大
幅提升。报告期内,启东LNG接收站接卸LNG船舶共计34艘,周转量
205.85万吨(合计288,19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58.01%。
    国贸公司围绕“国际采购抓机遇、液态销售稳市场、管输市场打
基础”的工作主线,精准研判国际原油、LNG市场,抓准时机订货源,
节省成本增效益,打通启通天然气管线管道气销售上中下游各个环节,
实现液化气与管道气的同步增长,2020年LNG销售量创投产以来历史新
高,全年实现外购气销量281,275.71万立方米(合计200.91万吨),
同比增长59.54%。


       分类          2020 年          2019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产量(万方):    92,723.23        112,491.87                 -17.57

1、吉木乃工厂       23,903.21        42,085.44                  -43.20

2、哈密新能源工厂   68,820.02        70,406.43                   -2.25

  销量(万方):    373,665.09       288,510.65                  29.52

  其中:1、自产     92,135.55        112,203.10                 -17.89

        2、外购     281,529.54       176,307.55                  59.68



  2.煤炭板块
    2020 年,煤炭行业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疫情初期复工复产保供,
年中优化产业结构,寒冬旺季挖潜增产、释放优质产能,多措并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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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供应。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 年全国煤炭产量 38.4 亿吨,
同比增长 0.9%;销量 36.5 亿吨,同比增长 0.9%;全国进口煤炭 3.04
亿吨,同比增长 1.5%。
    报告期内,矿业公司以增产量、保供应、提价格为工作主线,坚持
以结果为导向,采取一企一策、量价结合、新增煤种的销售策略,充分
发挥淖柳公路、红淖铁路运输和产业链整体优势,开发储备优质用煤客
户,有效提升公司煤炭的全国市场份额。2020 年,公司实现原煤产量
581.92 万吨,同比增长 6.92%;实现提质煤产量 330.01 万吨,同比增
长 19.09%;实现煤炭外销总量 1,043.40 万吨,同比增长 17.29%,其中:
原煤销量 679.52 万吨,同比增长 21.25%;提质煤销量 363.88 万吨,
同比增长 10.54%。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类           2020 年         2019 年
                                                                (%)
   原煤产量(万吨)     581.92          544.26                    6.92
   提质煤产量(万吨)   330.01          277.11                   19.09
   煤炭销售量(万吨)   1,043.40        889.62                   17.29
   其中:原煤           679.52          560.44                   21.25
         提质煤         363.88          329.18                   10.54



  3.煤化工板块
    2020 年,国内化工品产业链一季度受国际原油价格暴跌波及,中
枢一度深度下探,二季度后期随着疫情好转,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继续
全面展开,市场进入低位窄幅修正阶段,第三四季度伴随油价中枢上移,
化工品价格迎来有效修复。
    甲醇方面:2020 年我国甲醇产能增速维持放缓态势,产业供需格
局逐步转向宽松化过程中,甲醇有效产能增速较去年放缓 0.28%。国内
甲醇市场上半年基本处于弱势下行阶段,下半年市场行情扭转跌势,强
势上涨,收复年内跌幅。
    煤焦油方面:国内中温煤焦油自年初市场价格下滑后,长期保持低
位运行,加氢企业开工率较低,加上外围因素不确定,终端油品需求表
现平淡,整体来看,国内煤焦油市场行情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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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哈密新能源公司
     2020 年,哈密新能源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生产经营任务,严守安全
生产底线,通过实施系列强有力的抗疫补损措施,实现疫情防控与生产
经营统筹兼顾。报告期内,哈密新能源公司 13 台气化炉在线运行率 93%,
实现甲醇产量 106.38 万吨,同比下降 5.76%,销量 104.74 万吨,同比
下降 6.96%;实现煤化工副产品产量 38.61 万吨,同比下降 4.24%,销
量 38.21 万吨,同比下降 5.84%。
     2020 年 2 月,疫情防控物资紧缺期间,哈密新能源公司利用现有
煤化工项目生产基础设施,紧急设计投建产能一期为 1 千吨/年的次氯
酸钠消毒液项目,4 天建成产出合格产品“广汇牌次氯酸钠消毒液”。
报告期内,公司向辖区内企业和社会捐赠次氯酸钠消毒液 200 多吨,被
哈密市人民政府纳入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生产供应企
业。
      (2)清洁炼化公司
     报告期内,清洁炼化公司科学推进技术改造,紧紧围绕提高喷吹煤
占比、干燥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等重点工作,向内使劲、深度挖潜,不
断提升生产系统综合性能,确保装置稳定运行。报告期内,清洁炼化公
司生产装置平均运行负荷 75.80%,生产煤基油品 56.73 万吨,同比增
长 13.05%;实现销量 53.22 万吨,同比增长 8.24%。
     (3)硫化工公司
     2020 年,硫化工公司以“强安全、重环保、抓技改”为工作主线,
不断加强精细化管理,提质降耗,通过攻克系统装置瓶颈,打通二甲基
二硫装置全流程,产量连续稳定产出,二甲基二硫纯度稳定在 99.9%以
上,顺利实现项目投产转固。2020 年,项目已取得 4 万吨/年 DMDS 联
产 1 万吨/年 DMSO 项目一期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实现二甲基二硫
产量 0.64 万吨。
     (4)化工销售公司
     化工销售公司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认真梳理现有业务结构、客户资
源及销售渠道,抢抓市场发展机遇,积极拓展市场运作以及业务开发,
不断完善销售模式,稳定产品价格,确保各产品全产全销、安全出库,
努力实现销售利润最大化。2020 年,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 196.17 万吨,
同比下降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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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20 年                2019 年
                                                                        (%)
  产品名称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甲醇         106.38     104.74      112.88    112.58       -5.76           -6.96

  煤基油品        56.73      53.22       50.18      49.17       13.05           8.24

煤化工副产品      38.61      38.21       40.32      40.58       -4.24           -5.84

(注:煤化工板块不包括化工销售贸易量)


     4.铁路板块
    根据国家铁路局统计数据,“十三五”时期,我国铁路建设固定资
产投资规模保持在 8000 亿元左右,2020 年中国铁路新开工项目 20 个,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为 7819 亿元,较 2019 年下降 2.62%。2020 年面对新
冠疫情冲击,在公路运输受阻、航空受限的特殊时期,铁路大动脉承担
起保障民生物资运输的责任,全年国家铁路货物发送量达到 35.80 亿吨,
较 2019 年增长 4.07%。
    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起,红淖铁路项目“红柳河站-淖毛湖站
(含货场)-白石湖东站段”实现投产转固,项目由红淖铁路公司负责
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已与乌鲁木齐铁路局签订协议,将铁路设备设施
运输管理相关业务委托给乌铁局管理,包括货运组织、运输计划、运输
设施管理、运输安全管理等工作,红淖铁路公司根据货物运输计划向乌
鲁木齐铁路局申请调用货运列车,有效保障顺利接入兰新线铁路段。
    报告期内,受全球疫情和国内经济双循环政策影响,中欧班列剧增、
铁路货运需求升温,货运车皮骤然紧张,红淖铁路公司加强与乌鲁木齐
铁路局及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及时掌握车源信息,增配火车车皮,保障
铁路运输需求。2020 年,铁路公司实现装车 2462 列,货物发运量 856.07
万吨,同比增长 37.33%。

    5.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科学把控建设节奏
    针对 2020 年的严峻形势,公司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复
工,做到疫情防控与项目建设两手抓,实现项目立项前期联动评审机制,
合理规划项目资金,适当把控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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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接收站及配套终端设施建设项目
     5#20 万立方米储罐: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已完成储罐地坪浇筑、
工程桩施工,进入承台施工阶段,正在开展钢筋绑扎工作。
     LNG 气化及配套海水取排水项目:项目已于 2020 年 11 月完成项目
建设,并于当月 28 日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本项目投入试运行,全面
实现 LNG 储运的“液进气出”,在现有 LNG 液进液出业务量的基础上增
加液进气出周转量,实现气化天然气通过管网向各燃气公司、电厂等供
气,从而大幅提升公司 LNG 分销转运站的运行周转能力,增加公司收益。
     启通天然气管线项目:项目已于 2020 年 12 月投入试运行,并与中
石油西气东输南通站正式完成互联互通,具备天然气上载条件。该管道
设计能力 40 亿方/年,预计未来可通过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南通分输站日
均进气 400-800 万标方。该管线的互联互通及投运实现了从海上 LNG
站点往江苏内陆的延伸,打通了进口天然气进入内陆的通道,形成海上
进口天然气通道,对于推进管网互联互通、公平开放起到示范意义。
     (2)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开发项目
     目前项目区块仍主要处于天然气勘探评价和稠油试采阶段,天然气
投入正常生产并已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现有总井数 54 口,其中:油井
29 口,气井 25 口。自 2013 年 6 月 19 日,主块天然气顺利投产并从哈
国斋桑输送至吉木乃 LNG 工厂,目前 25 口气井正常开井生产 15 口,日
产气 70.70 万方,平均单井日产气 4.71 万方。2020 年全年,该项目生
产天然气 2.58 亿方,累计生产和输送天然气 31.95 亿方,区块稠油仍
然处于试采测试阶段。
     (3)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 40 万吨乙二
醇项目
     截止报告期末,本项目已完成项目详细设计;基本完成项目土建及
主要设备的基础施工;完成关键及长周期设备订货并已陆续到厂开始安
装;完成罐区基础施工、地下主管网施工、中央化验室、机电仪维修车
间基础施工等相关工作;目前正在开展设备及管廊安装工作。

    6.再融资项目
    (1)公司债券融资项目
    2020 年,公司完成债券付息兑付合计 1,959,239,450 元,具体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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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债券兑付工作:公司按时完成“17 广汇 02” (143290.SH)、
“18 广能 02”(150534.SH)、“15 广汇 01”(136081.SH)公司债券的全
部兑付工作;完成“17 广汇 01”143149.SH)、17 广汇 03”(143331.SH)
公司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工作;兑付金额合计 1,765,755,000 元。
    ( 2 ) 债 券 付 息 工 作 : 公 司 按 时 、 足 额 完 成 了 “ 15 广 汇 01 ”
(136081.SH)、“17 广汇 01”(143149.SH)、“17 广汇 02”(143290.SH)、
“17 广汇 03”(143331.SH)、“19 广能 01”(155209.SH)、“18 广能 01”
(150161.SH)、“18 广能 02”(150534.SH)2020 年度债券付息工作,
支付利息合计人民币 193,484,450 元。
    (2)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190919号]关于本次申请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接收凭证。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并重新申报申请文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总额
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主要包括: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
LNG分销转运站LNG气化外输及其配套工程项目5.6亿元、荒煤气综合利
用年产40万吨乙二醇项目18.40亿元及偿还有息负债9亿元。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364);2020年7月8日至2021年3月9日期
间,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及《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并进行了回复。
    2021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
监会发审会审核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结果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46、2020-063、2020-068、2020-070、
2020-079、2020-093号、2021-018、2021-023号公告)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各位董事本
着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原则,认真勤勉地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正
确决策做了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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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主要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组织召开了10次会议,对提交会议的69项议案进行了讨论,各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次会议召开
时间和决议内容如下:
    1.2020年1月1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计划》;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
议案》;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
要》;
      (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8)《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9)《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10)《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3.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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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7)《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1)《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3)《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
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
    (14)《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1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7)《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8)《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9)《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0)《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授信广汇集团流动资金贷款
专项用于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日常经营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2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 2020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之全资子公司
GH America Investments Group, Inc 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GH America
Energy LLC 提供资金用于投建 Blue Valley200MW 光伏项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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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5. 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6.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20
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7. 2020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案》;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议案》;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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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换
届选举的议案》;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推
举董事的议案》;
    (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8)《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
    (9)《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0)《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
准的议案》;
    (1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标准的议案》;
    (1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2020 年第
三季度报告正文》;
    (1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
    9.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及信托机构成立煤炭产业合作基金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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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的议案》。
    10.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伊吾矿业收购新疆伊吾
县淖毛湖矿区马朗一号矿井详查探矿权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四、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天然气业务
    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洁净的能源,近年来在国家环保政策始终
偏紧及国内“煤改气”转型持续推进的情况下,国内天然气市场维持长
期快速增长态势。“十三五”以来,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年均增长超过 200
亿立方米,年均增速大于 10%,2020 年中国天然气消费规模较 2015 年
增长约 66%,天然气已逐步成为中国主体能源之一。国家大力推行天然
气的使用将助力建立清洁低碳、智慧高效、经济安全的能源体系,力争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公司将积极响应
国家产业政策,加快研究制定碳中和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和行动方案。
在能效提升方面不断优化工艺技术方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加快
研究废弃物的资源化、集约化利用,逐步实现绿色清洁生产;在产业结
构布局方面,围绕负碳技术开展项目研究,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碳资源
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应用(CCUS)方面开展产业布局,适时推进 CCUS
项目建设。在能源替代方面,积极探索适合广汇能源的新能源技术,就
风光电制氢、储能等方面开展研究工作。
    2020 年,我国天然气消费增速稳中趋缓,国内天然气产量快速增
长,供应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天然气进口量有所增长,但增速有所回落。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 年国内天然气产量 1,888.5 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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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 9.8%,连续四年增产超过 100 亿立方米;天然气进口量 1.02
亿吨,同比增长 5.3%。


    2.煤炭业务
    煤炭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
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产业。“以煤为基、多元发展”是我国能源发展的
基本方针,煤炭始终是能源安全的“稳定器”和“压舱石”。随着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我国煤炭行业已由“总量性去产能”全面转入
“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阶段,优质产能不断释放,煤炭市场
供需基本平衡、价格在合理区间内波动,煤炭企业盈利能力稳定。
    2020 年,动力煤市场消费总量增速放缓,国内保供应政策持续发
力,煤炭供需紧平衡格局下,动力煤价格创历史新高。2020 年原煤产
量 38.4 亿吨,同比增长 0.9%;销量 36.5 亿吨,同比增长 0.9%;进口
煤炭 3.04 亿吨,同比增长 1.5%。


    3.煤化工业务
    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
燃料以及化学品的过程。基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特点,以及
进口大量原油与天然气对于外汇储备的压力,煤化工的战略地位不可或
缺,其重要性有望得到提升。近年来,对煤炭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的
新型煤化工行业凸显出较大的潜在经济价值。新型煤化工产品可以代替
油气资源,市场容量较大,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较好。在过去几年油价
高企的刺激下,我国新型煤化工行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煤化工产业
化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
    2020 年,国内甲醇市场在需求稳定偏强的背景下,受疫情影响及原
油价格的剧烈波动,甲醇供给端与进口端同时受到扰动出现明显缩量,
甲醇价格先抑后扬,但拉长时间来看,甲醇价格处于近十年历史价格的
中位数附近。2020 年国内甲醇装置产量为 6,917.28 万吨,同比增长
4.45%;甲醇进口量 1,300.92 万吨,同比增长 19.40%,月均进口量 108.41
万吨,刷新甲醇月均最高进口量记录。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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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国内中温煤焦油受疫情、原油下跌的影响,加氢企业开
工率较低,终端市场需求情况整体疲软,加上外围因素不确定,终端油
品需求表现平淡,价格下跌后长期保持低位运行。
    在全球范围,二甲基二硫(DMDS)在各应用领域的消费比例依次是
农药 30%、染料 20%、石油 17%、化工 22%、橡胶 7%、其它 4%,被称为
农药和染料的中间体,主要用于化工产品原料用剂;二甲基亚砜(DMSO)
被称为“万能溶媒”在医疗上具有伤口愈合疗效,对肌体具有很强的渗
透能力。


   (二)公司发展战略
    新疆作为世界上少有的多种化石能源储量丰富并高度集中的能源
大基地,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充分发挥出“丝绸之路经济
带核心区”战略定位及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为新疆企业提供了千载难
逢的历史契机。
    公司立足于新疆本土及中亚,面向全球,获取丰富的天然气、煤炭
和石油资源,确立了以能源产业为经营中心、资源获取与转换为方向的
产业发展格局。广汇能源今后五年(2020-2024 年)的总体发展思路是:
依托自有气、煤、油三种资源,走绿色开发、低碳利用、清洁发展之路。
具体包括:
    一是突出发展天然气产业。中国天然气业务发展刚刚起步,未来前
景广阔。目前广汇能源的天然气业务在营业收入中占比刚刚过半,计划
通过 4-5 年的发展,争取实现天然气收入占比达到 70-80%。未来五年,
随着全球经济回暖以及发展低碳经济的需求增加,欧洲、日本及亚太地
区,天然气消费量规模将会加速扩大,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及卡塔
尔将持续新建及扩大 LNG 产能,天然气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地位越来越
重要,全球天然气贸易将快速增长,规模也将越来越大。
    二是稳步发展煤炭、煤化工板块。在现有哈密新能源煤制甲醇工厂、
1000 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利用项目基础上,全力做好技改提升和产业
链向下延伸,发展硫化工、煤焦油加氢、荒煤气制乙二醇等产业,稳中
求进,延伸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吃干榨尽,形成闭环。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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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做大做强能源物流。红淖铁路投运后成为新疆优质资源重要的
外运通道,在红淖铁路投入试运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各方面合作。目
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在推进将淖铁路建设,线路全长 438 公里,由 8
家企业共同参股,将淖铁路与红淖铁路接轨,服务吐哈、准东两大新疆
煤田矿区,向西向北分别与乌准铁路和阿富准铁路相连,向东分别与兰
新铁路、哈临铁路相连,进而达到河西走廊、川渝、内蒙及京津冀地区,
将淖铁路建成通车后,将为红淖铁路带来可观的运输增量。
    公司将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清洁能源贸易商,致力于打造能源开发
全产业链经营模式,进一步优化产业格局,培育新的增长点,积极主动
适应国内外能源产业发展新形势,为中国向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转型
贡献力量。


   (三)2020 年经营计划
    2021 年,公司经营发展工作的工作主线是:聚焦经营,精打细算,
创新突破,提质增效;指导思想是:筑牢安全防线,以经营业绩为导向,
坚持算账搞经营,严控项目投资,压降成本费用,深挖内潜,继续抓好
“四个一把手”工程(流动性管理、安全环保、人才建设、市值管理),
全面提升盈利水平。
    2021 年重点工作如下:
    1.天然气板块
    (1)天然气公司
    天然气公司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推动创新经营、工厂生产、市
场开拓等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创新经营工作,深挖生产经营创新项目,
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二是全面加强工厂、加气站的安全生产,实现“安、
稳、长、优”运行;三是抓好市场拓展,巩固已有销售市场,开拓新的
销售市场,加大贸易、非气增值等业务比重,最大限度地提升生产经营
效益。
    (2)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启东物流公司全面加强运营管理,筑牢安全防线,消除隐患、降低
损耗,严格把控工程建设节奏,加快推进 5#20 万 m储罐、1#码头改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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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等在建项目,持续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3)广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国贸公司全力统筹“液进液出”“液进气出”资源平衡,合理安排
长短协及现货采购比例;积极把握采购时机,拓展优质供应商,确保高
气化率货源,支撑销售业务发展;立足优势市场销售,细分销售区域及
主要客户,根据供销差变化适时拓展销售区域,保障销售端的出货量,
力争实现全年购销量目标。


    2.煤炭板块
    矿业公司健全安全环保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安全责任和考核机制,
实现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强化稳固现有已开发客户,持续提高掺烧比
例,稳步增加销量。同时根据淖毛湖地区不同煤种有针对性的开发西南、
山东、青海等市场,不断优化喷吹煤、高热值动力煤销售渠道,实现销
售业务新突破。


    3.煤化工板块
    (1)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能源公司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装置运行水平,全年
保持安全、环保、稳定运行。同时继续挖潜增效,积极开展合成气脱氯
技术研究项目,确保项目有效实施,保证合成催化剂三年使用周期;推
进酚类产品就地深加工项目研究,提升酚类副产品价值,增加利润增长
点;实施初焦油分离器改造,有效降低原辅材料消耗,减缓设备腐蚀,
延长换热器清洗周期,降低成本。
    (2)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科学组织实施 2021 年度系统大修,同时加快推进干燥项目技改、
污水处理扩容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装置实现高负荷稳定运行,同时为
乙二醇项目建设及投运创造有利条件。
    (3)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严格管控工艺指标,降低消耗,不断提升装置运行质量,稳定产品
品质。推进 2021 年检修技术改造项目,完成硫醇和硫醚反应器升温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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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等技改,推动创新增效,助推各项工作迈上新
台阶。
    (4)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积极转变经营思路,多举措提高产品销售价格,提升产品价值;利
用公司平台,借助现有客户资源,持续做大贸易额。同时整合现有实体
资源优势,利用沉淀的市场渠道,以上市公司品牌为依托,利用市场资
源,发展金融化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5)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严抓监管,严格把控施工质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项
目建设,力争乙二醇装置按时竣工投产。牢固树立安全环保理念,加强
职工队伍安全培训、特种作业培训,按期、安全实现装置投料,持续做
好生产准备工作。


    4.铁路板块
    围绕与乌鲁木齐铁路局签订的大客户年度战略协议,加快组织生产
运输,积极开发哈密淖毛湖周边的货物发运市场,及时掌控大宗货物客
户信息,发展并储备有价值客户资源,拓宽红淖铁路运输市场,进一步
提高红淖铁路外运量。


    5.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
    以天然气生产为中心,做好天然气后期开采及稠油开发前期工作,
科学制定水平井试采方案,落实水平井产能,为后续油田储量落实及开
发方案编制奠定基础。密切关注国际油价,适时开展稠油资产盘活工作。
    2021 年重点工作保障措施:
    1.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安全防线,夯实安全环保基础管理。
    2.坚持结果导向,强化经营意识,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3.坚持创新思维,开源节流,助力企业实现降本增效。
    4.坚持市值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抓好企业流动性安全。
    5.坚持人才强企,凝聚发展合力,外引内培破除人才瓶颈。
    6.加强法务管理力度,强化内部管理,营造风清气正干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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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21 年融资计划及担保方式
    为保证公司生产运营及投资建设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
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 2020 年度融资额度节余情况,2021 年公司拟通
过债权方式融资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人民币,具体融资计划如下:
    1.融资方式
   (1)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银行借款、银行委托贷款、融资
租赁、贸易融资、信托融资等债务融资方式。
   (2)原融资规模内债券融资安排:拟注册期内发行公司债、短期
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
   2.担保方式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3)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担保。


    (五)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规避各类风险,但在实
际经营过程中仍有可能存在各类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发生。
    1.行业周期性风险
    作为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煤炭行业已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其与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关联度较
高,煤炭行业的景气度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
较大。天然气行业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性产业,其市场需求与国家宏
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周期的变化将影响天然气等能源的需求。如
果国民经济对能源总体需求下降,将直接影响煤炭、天然气的销售。
    2.行业监管及税费政策风险
    政府对能源行业进行监管,其监管政策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且
政府未来的政策变化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税费政策是影响
公司经营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目前政府正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
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税费政策未来可能发生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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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影响。
    3.体制及审批风险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战略,坚持“走出去、拿回来”的指导思想,
在相关能源领域适度开放的条件下,首当其冲率先完成了境外油气资源
获取、民营控股铁路项目建设等前所未有的资源获取与项目承建,完全
符合国家总体政策要求和方向,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常常遇到无先
例可循的尴尬处境,致使项目落实过程中出现比预期计划有所延误。
    4.市场竞争风险
    煤炭行业:受国内调整经济结构、各地加大环保治理、煤炭产能增
加以及进口煤炭冲击等因素影响,导致煤炭供大于求、煤企库存快速上
涨、价格连续大幅下滑。结构性过剩态势难以短时间内改观,市场不确
定性的变化将更加复杂。
    LNG 行业方面: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竞争对手不断增多,受国
际原油价格和煤炭价格持续下跌的冲击,天然气需求增速放缓。公司将
面临市场价格、产品质量、市场渠道等多方面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由
此可能造成公司 LNG 市场份额减少、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煤化工市场:我国传统煤化工产业存在一定的产能过剩局面,随着
技术水平的提高,更多竞争对手向新型煤化工领域发展,新型煤化工市
场竞争将趋于激烈。
    5.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项目陆续投产以后,产品销售包括煤炭、天然气、煤化工、原
油等多个能源产品,终端市场价格受全球经济及供需情况的影响而波动,
走势往往难以准确判断,将会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6.海外经营风险
    公司在境外经营的油气业务,受项目所在国政治、法律及监管环境
影响,在某些重大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差异。这些风险主要包括:政治
不稳定、税收政策不稳定、汇率波动等。
    7.汇率风险
    公司在国内发展能源产业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
在境外开展油气开采业务,涉及货币兑换。目前国家实行以市场供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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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在资
本项下仍处于管制状态。人民币的币值受国内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和
货币供求关系的影响,未来人民币兑其他货币的汇率可能与现行汇率产
生较大差异,可能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8.油气储量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行业特点及国际惯例,公司所披露的原油和天然气储量数据均
为评估数据。公司已聘请了具有国际认证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公司所拥有
的原油和天然气储量进行评估,但储量估计的可靠性取决于多种因素、
假设和变量,其中许多因素是无法控制的,并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
现调整。评估日期后进行的钻探、测试和开采结果也可能导致对公司的
储量数据进行一定幅度的修正。
    9.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从事的天然气、煤炭及煤化工等产品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中
存在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安全风险较高,安全管理
难度较大。公司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和风险预控体系,持续抓好安全环
保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要对安全环保漏洞“零容忍”,
确保安全环保工作“零事故”。
    2021 年,广汇能源将以“聚焦经营,精打细算,创新突破,提质
增效”为经营工作主线,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定意志,主动
担当,积极作为,紧盯目标,狠抓落实,全面完成 2021 年各项任务,
谱写广汇能源发展的新篇章!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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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我们作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0 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们在 2020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独
立的判断能力。公司独立董事个人简历及独立性情况如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凤云,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新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
师,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新疆有突
出贡献优秀专家,自治区先进工作者,美国 Tufts 大学访问科学家。现
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所客座研究员,哈
萨克斯坦国卡拉干达大学特聘教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
专家顾问团工业组专家顾问,新疆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秘书长,新疆现
代煤化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新疆化工学会副理事长,国家
禁化武履约专家,国家西北地区环境应急咨询专家,新疆煤炭清洁转化
与化工过程新疆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英汉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自治区
精品课程《化工原理》建设负责人,新疆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能源
化学工程》建设负责人。曾任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孙积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备银行业 34 年的工
作经验,熟悉银行各项业务的操作和管理,熟悉并擅长财务核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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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审计检查及信贷等方面的业务。曾任公司
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
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资深专员,中国建设银行甘肃总审计师兼总审计室
主任,中国建设银行新疆总审计师兼总审计室主任,中国建设银行乌鲁
木齐市支行计划信贷科副科长,区分行办公室主任科员、筹集资金处副
处长、计划资金处副处长、筹集资金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
    谭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伙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
主任、赤峰双百财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主管会计、赤峰广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主管。
    蔡镇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法博士,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新疆)基地负责人,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
(新疆)分院研究员,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新疆法学会会员,乌鲁
木齐仲裁委仲裁员。曾担任钦州仲裁委仲裁员、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
院案件审理评析专家,新疆诚和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本源 曾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连续任职6年已期满,
已于2020年2月5日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潘晓燕 曾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换届任期届满,已于
2020年10月27日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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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
                                                                    是否连续
 董事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议

马凤云      10          3          7               0        0          否             6

孙积安      10          4          6               0        0          否             6

谭 学        8          0          8               0        0          否             5

蔡镇疆       3          0          3               0        0          否             1

胡本源       2          0          2               0        0          否             1

潘晓燕       7          0          6               1        0          否             5

     2020 年除召开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还召开内部问责委员
会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4 次、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我们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
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
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公司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报
告审计期间到公司现场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与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多次
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我们对董事会
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
的情况。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与我们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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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获取大量为做出独立判断所需的基础资料。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
我们的沟通与交流,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
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2020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还对公司在 2020 年发生的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
划、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
划、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增补公司董事
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等相关事项均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授信广汇
集团流动资金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日常
经营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制定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
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国
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授信广汇集团流动资金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下
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日常经营暨关联交易、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等
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二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关于全资子公司 GHAE 公司获取资金借
款专项用于建设 Blue Valley 200MW 光伏项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全资子公司 GH
America Energy LLC 公司获取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发表了
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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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20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三次会议
    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发
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四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新增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20 年度审计费用标准、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差错更正及新增 2020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五次会议
    我们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等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一次会议
    我们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
准、增加担保范围且提供担保等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二次会议
    我们对关于成立煤炭产业合作基金项目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酒钢集团提供反担保等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次会议
    我们对关于控股子公司伊吾矿业收购新疆伊吾县淖毛湖矿区马朗
一号矿井详查探矿权等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必要性、客观性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
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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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均是基
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或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且均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2020 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
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 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0 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十五次
会议及董事会第八届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
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等相关事宜。我们认为:公司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提名方式、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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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0年,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发布2020年
度业绩快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其为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决策程序
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的独立性、真实性
和充分性。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七)关于利润分配的情况
    2019 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
额为人民币 104,995,417.41 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根据相关制度,
当年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基于此,公司 2017-2019 年
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1,121,248,077.91 元,占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84.07%,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
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营实际
需求,制定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除 2019 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支付的总金额为人
民币 104,995,417.41 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为现金分红以外,
将不再另行实施现金分红,2019 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
年度进行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基于独立立场,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方案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公司及股东各项承诺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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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九)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以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
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
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半年
度及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同时完成了公司 115 份临时公告
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
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内容涵盖了公司重大事项,能够保证投资者
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
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
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形成了《广
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
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评价结论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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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大华内字【2021】000060 号)。报告认为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二)董事会及其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下设内部问责委员会,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
进行审议,运作规范,充分发挥了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应有作
用,忠实勤勉,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众多建设性意见,促进公司合规、
健康发展。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公司各方面运作规范,总体上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
势。我们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通过现场考
察、通讯访谈、材料审议等方式,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
情况,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努力
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认真工作,诚信履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科学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独立董事:马凤云 孙积安
                                               谭 学 蔡镇疆
                                           二○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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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三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
         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积
         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以及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务行为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十次董事会(其中:五次为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均参加或列席了
         会议,对议案和审议程序进行有效监督。
                  2.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召开方式                               会议内容
号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计划》。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第七届                        现场与通讯
1                   2020 年 1 月 13 日                4.《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二十四次会议                        相结合方式
                                                      摘要的议案》。
                                                      5.《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19 年年度报告摘
                                                      要》。
     监事会第七届
                                         现场与通讯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    第二十五次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相结合方式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
                                                      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9.《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 2020 年第一季度
                                                      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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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
                                                      1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1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授信广汇
                                                      集团流动资金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日
                                                      常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监事会第七届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   第二十六次会   2020 年 6 月 10 日    通讯方式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GHAE 公司拟取得广汇集团
    议                                                专项资金借款用于建设 Blue Valley200MW 光伏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监事会第七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4   第二十七次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    通讯方式
                                                      资金的议案》。
    议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监事会第七届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现场与通讯
5   第二十八次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                 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结合方式
    议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监事会第七届
                                         现场与通讯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6   第二十九次会   2020 年 10 月 9 日
                                         相结合方式   案》。
    议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联系人的议
                                                      案》。
    监事会第八届                         现场与通讯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推举监
7                  2020 年 10 月 27 日
    第一次会议                           相结合方式   事的议案》。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 2020 年第三
                                                      季度报告正文》。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注:会议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0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本着诚信和勤勉态度履行自己
        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和各项经营活动均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会和
        管理层的职务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0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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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文件,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工作情况进行
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合理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重
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 年,经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
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
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信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
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股份回购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且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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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
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七、监事会对终止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公司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相关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相应事项的实施。


    八、监事会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九、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阅情
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
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各环节,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了
内外部风险,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020 年,公司根据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
价结论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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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大华内字【2021】000060 号)。报告认为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事会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的内
部控制审计意见。监事会将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公司深
化以风险管控为主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十、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以财务监管和内部控制为核心,
继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
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管理结构,
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通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确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努力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职监事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
通过参加监管机构、公司内部各类培训,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业务水平,
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
监督职能。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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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四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确认,并已出具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3217 号)。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公司的资产状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5,412,047.85 万元,负
债总额为 3,687,771.9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1,679,717.3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8.14%。
     1.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5,412,047.85 万元,比上年的 4,874,153.59
万元增加 537,894.26 万元,增幅 11.04%。其中:流动资产 787,846.57
万元,比上年的 907,614.69 万元减少 119,768.13 万元,降幅 13.20%。
非流动资产 4,624,201.28 万元,比上年的 3,966,538.89 万元增加
657,662.38 万元,增幅 16.58%(其中:固定资产 2,801,458.34 万元,
比上年的 1,988,555.02 万元增加 812,903.31 万元,增幅 40.88%)。
     2.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3,687,771.95 万元,比上年的
3,212,305.20 万元增加 475,466.74 万元,增幅 14.80%。
     3.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1,679,717.32 万元,
比上年的 1,594,761.52 万元增加 84,955.80 万元,增幅 5.33%。


     二、公司 2020 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1.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为 1,524,262.06
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92,958.56 万元;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996.76 万 元 ;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0,306.74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为 1,065,489.3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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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 857,674.42 万元;支付给职工
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4,723.44 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 111,679.40
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412.10 万元。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58,772.69 万元。


    2.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为 10,987.99 万元,
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377.89 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327.15 万元,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425.53 万元,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857.43 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为 336,527.46 万元,其中:购建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08,815.66 万元,投
资支付的现金 18,581.48 万元,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130.32 万元。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5,539.47 万元。


    3.报告期末,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为 1,786,385.87
万元,其中: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942.81 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金 1,223,203.78 万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1,239.27 万
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为 1,853,977.55 万元,其中:偿还
债务支付的现金 1,296,974.04 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
付 的 现 金 109,884.48 万 元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47,119.04 万元。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591.69 万元。


    三、公司的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13,362.7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7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3,631.31 万元,比上年同期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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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 16.31%。


    2.成本费用支出情况
    2020 年,公司营业成本 1,087,067.74 万元,间接费用 203,387.78
万元(其中:销售费用 28,952.08 万元,管理费用 52,538.91 万元,研
发费用 16,804.99 万元,财务费用 105,091.80 万元),营业成本和间接
费用合计为 1,290,455.52 万元,比上年的 1,154,286.54 万元增加
136,168.98 万元。


    3.营业外收支情况
    2020 年度发生营业外收支净额为-6,708.92 万元,上年同期为
-13,860.53 万元,本期增加 7151.61 万元。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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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五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归属于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336,313,125.78 元 , 减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金
77,915,400.0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635,562,281.36 元后,2020
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7,893,960,007.07 元。
     公司历来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广大投
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各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根据制度
明确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当年实
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2018 年 , 公 司 实 施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1.00 元 , 分 配 金 额
679,397,497.00 元。
     2019 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
额为人民币 104,995,417.41 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
     2020 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
额为人民币 595,451,002.32 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
     公司 2018 年-2020 年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1,379,843,916.73 元,
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51%,已满足并超过相
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鉴于此,公司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及
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营实际需求,拟制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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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 2020 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支付的总金额人民
币 595,451,002.32 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为现金分红外,将不
再另行实施现金分红。2020 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进行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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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六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现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给各位,请予审议。



     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
有 限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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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七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21 年度
                     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21 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提议继
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
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
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
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较 2019 年末注
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 18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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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收费总额 2.9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2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
理措施 2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薛祈明,2000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 2 月
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 6 家。
    (2)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王曙晖,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 年 8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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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3)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施昌臻,2006 年 12 月成为注
册会计师,2016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2 月开始在大
华所执业,2019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 2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
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并按有关
审计收费规定综合报价,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
币 400 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为 2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标准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
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
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
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述预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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