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分销转运 站(一、二、三期)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了最 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监事会 第八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 234,944,995.40 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 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