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9-24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8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0 月 11 日 16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21 年 10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内部问责委员
1 √
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内部问责委员
2 √
会监事成员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
3 √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八届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刊载于《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
告。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闫军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
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
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
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6 广汇能源 2021/9/2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
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29 日、 月 30 日北京时间 10:00-18:
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
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
戳日不晚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 18:00 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
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
天广场 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内部
1
问责委员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内部
2
问责委员会监事成员的议案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
3
范围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