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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签署2022年度煤炭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12-07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11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签署
                2022 年度煤炭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12 月 3 日,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办,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山东省
日照市承办的“2022 年度全国煤炭交易会”开幕,大会举行了煤炭供需企业中长
期合同签订仪式。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或公司”)作为甲方(供方)
与乙方(需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能集团”)就 2022 年
度煤炭供需事宜达成合作意向,为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双
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署了《2022 年度合作框架协议》,为
今后双方进一步建立长期、稳定、诚信、高效的合作关系,及实现互惠双赢的战
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协议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
    法定代表人:舒印彪
    注册资本:349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组织电力(煤电、气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
质能发电等)、热、冷、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输送和销售;组
织煤炭、煤层气、页岩气、水资源的开发、投资、经营、输送和销售;信息、交
通运输、节能环保、配售电、煤化工和综合智慧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开发、
投资和销售;电力及相关产业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工程
建设、运行、维护、工程监理以及业务范围内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
检修和销售;国内外物流贸易、招投标代理、对外工程承包;业务范围内相关的
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境内外投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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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
为合作框架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供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 2022 年度煤炭贸易供需总量为 690 万吨,其中:供应乙方甘肃区
域电厂 670 万吨,天津区域电厂 20 万吨。
    1、甘肃区域电厂合同数量 670 万吨,由甲方指定的所属单位与乙方指定的
下属单位华能供应链平台科技有限公司或其它下属单位签署合同;天津区域合同
数量 20 万吨,由甲方指定的所属单位与乙方指定的下属单位天津华能杨柳青热
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同。
    2、对于煤炭的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价格、质量标准、数量确认和质量
检验、煤质的奖罚、货款结算与付款、违约责任等事项由双方指定的所属单位依
据本协议在年度《煤炭购销合同》中具体约定。
    3、本协议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华能集团就 2022 年度煤炭供需事宜达成合作意向,共同签署了
《2022 年度合作框架协议》,将进一步实现双方在供需方面的优势互补,达到互
惠双赢的战略目标,有利于保证公司煤炭业务的稳定性,有利于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与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合作意愿的原则性约定,具体执行合同按
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执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
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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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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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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