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12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1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
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43,872,7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6.715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
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其中:董事梁逍、刘常进、
谭柏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孙积安、谭学以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刘光勇、
监事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及高管出席情况:董事、董事会秘书倪娟现场出
席会议。董事、总经理闫军,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晓燕现场
出席会议;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梁逍及董事、副总经理刘常进以通讯
方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43,703,586 99.9944 169,200 0.0056 0 0.0000
2、议案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876,415,619 94.4985 167,457,167 5.5015 0 0.0000
3、议案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80,875,397 99.9559 212,200 0.0441 0 0.0000
4、议案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042,770,215 99.9638 256,571 0.0084 846,000 0.0278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915,918,397 99.9815 169,200 0.0185 0 0.0000
1 2022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
计划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48,630,430 81.7204 167,457,167 18.2796 0 0.0000
2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80,875,397 99.9559 212,200 0.0441 0 0.0000
3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914,985,026 99.8796 256,571 0.0280 846,000 0.0924
4 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4 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 3 在关联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闫军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
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明、姜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