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作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能源”或“公司”)配股的保荐 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广汇能源配股的募 集资金在 2021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汇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7 号)核准,广汇能源于 2018 年 4 月向全体股东配售 A 股股份 1,515,678,586 股,每股配售价格为 2.55 元,募集 资金总额 3,864,980,394.3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费用合 计 35,709,058.06 元,募集资金净额 3,829,271,336.24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179 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经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 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234,944,995.40 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额 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募集资金流入 383,798.04 理财及利息收入 371.66 3、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304,553.52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56,120.35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支出 - 支付银行手续费、账户维护费 1.33 4.募集资金账户结项日余额(7 月 16 日余额) 23,494.50 5.募集资金账户结项日至资产负债表日变动 增加项:利息收入 2.30 减少项:转出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3,494.39 支付银行手续费 0.11 6、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2.30 注 1:截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实际已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7,000,000.00 元后的余额 人民币 3,837,980,394.30 元汇入广汇能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注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尚未注销,故本期增加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之日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资金变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公司董事会第七 届第三十五次修订并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广 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 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乌鲁木齐市解放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工商银行 2 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 保证专款专用;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 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广汇能源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储 存情况。 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 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及时通知保荐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360,673.87 万元,募投 项目期间支付银行手续费 1.33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董事会, 经董事会同意后,将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补流,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金额转出 23,494.50 万元(含手续费等)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 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金 截止日余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方式 额 额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 活期(年定 65101560066788590000 100,000.00 1.94 吾尔自治区分行 期)等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年定 司乌鲁木齐市新华北 107069671798 100,000.00 0.33 期)等方式 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年定 8113701013100086267 183,798.04 0.01 司乌鲁木齐分行 期)等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活期(年定 1111628629100221905 - 0.02 限公司启东市支行 期)等方式 合计 383,798.04 2.30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 利息、账户维护费、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1 年 1 月 1 日-7 月 16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360,673.87 万元,包括已 3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04,553.52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已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分销转 1 316,000.00 90,000.00 50,673.87 运站(一、二、三期)项目 2 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 - 310,000.00 310,000.00 合计 316,000.00 400,000.00 360,673.87 注: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 金。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1988 号), 截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304,553.5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 工程建设管 自筹资金预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备购置 安装工 建筑工 理费、设计 先投入金额 费 程费 程费 费等其他费 用 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分销转运站 1 25,687.32 11,450.36 - 8,221.36 6,015.60 (一、二、三期)项 目 偿还上市公司有息 2 278,866.20 - - - - 负债 合计 304,553.52 11,450.36 - 8,221.36 6,015.6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 目进行了先行投入。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十次会议和监 事会第七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4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8 年 4 月 10 日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04,553.52 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 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截至 2021 年 7 月 14 日,广汇能源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 亿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分销转运站(一、二、三期)项目已完成建设,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 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234,944,995.40 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结余募集资金 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截至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完成注销手续,且已 将银行账户中 2.26 万元(资产负债表日账户余额 2.30 万在扣除利息及手续费等 5 相关费用后净额)全部转入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 年度)》(大华核字[2022]002443 号)认为公司 编制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汇能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汇能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关于公司 2021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6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6,498.0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24.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0,673.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行性是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入进度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 变更(如 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4) 现的效益 (1) (2) 金额的差额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有) =(2)/(1) (3)=(2)-(1) 化 一期 2017 年已完工并 投入使用,二 南通港吕四港区 期 2019 年 6 LNG 分销转运站 - 90,000.00 72,927.13 72,927.13 1,724.19 50,673.87 -22,253.26 69.49 月已完工并 57,703.21 是 否 (一、二、三期) 投入使用,三 项目 期 2020 年 9 月已完工并 投入使用 偿还上市公司有息 - 310,000.00 310,000.00 310,000.00 - 310,000.00 - 100.00 - - - - 负债 合计 - 400,000.00 382,927.13 382,927.13 1,724.19 360,673.87 -22,253.2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 无 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无 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情况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其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04,553.52 万 7 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18 年 5 月 2 日完成。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资金情况 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无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无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分销转运站(一、二、三期)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尚未支付完毕,上述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 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净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1)公司严控各项支出,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严格管理,遵循合理调度 因 和配置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的经营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及进展顺利的前提下,严控各项支出,合理降低 了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降低了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在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完成建设实施的同时节省了 部分募集资金投入。 (2)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结余募集资金 234,944,995.40 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4 月 7 日,广汇能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完成注销手续,且已将银行账户中 2.26 万元(资产负债表日账户余额 2.30 万在扣除利息及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后净额)全部转入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8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勇 朱明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