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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4-3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证券代码:6002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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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4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22 年度审计
费用标准的议案 .......................................... 5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 5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董事成员的议
案 ...................................................... 54
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 .................................................. 55
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 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5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高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现

金分红比例的议案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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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5 点 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43 楼
9 号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士发先生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韩士发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选举监票员和计票员
五、审议提案:
    1、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2、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3、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4、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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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及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8、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
标准的议案》;
    9、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内部问责
委员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10、听取并审议《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11、听取并审议《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高公司未来三年
(2022-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七、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上述提案进行现场表决。
八、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进行核对。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十、请现场与会董事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上签字。
十一、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讲话并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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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须知
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
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
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
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
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
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
场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
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
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
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
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股 东 如 有 任何 问题 或 异 议 ,请 与公 司 证 券 部联 系, 联 系 电 话 :
0991-3759961、37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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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一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2021 年,在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经济共振复苏及市场供需
矛盾日益激化下,国际格局正在深刻调整,国际金融持续动荡,国际
大宗商品价格升势迅猛。我国经济反弹势头良好,宏观指标稳步复苏,
消费潜力逐步释放,GDP 同比增长 8.1%。同时,在供需错配驱动、成
本支撑及能耗“双控、双碳”相关政策调控影响下,我国能耗产品供
需缺口持续加大,天然气、煤炭及甲醇等产品价格均创下国内阶段性
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坚持以经营业绩为导向,
牢牢把握市场机遇,生产装置保持安全稳定运行,主营业务产品销量
及价格上涨共振,创造了公司自 2000 年上市以来的历史最好业绩。
2021 年,公司也明确了以“绿色革命”为主题的第二次战略转型发
展目标,将围绕现有产业发展格局,集中优势力量,坚定不移地实施
绿色能源发展战略,逐步推进公司驶入更高质量发展的绿色通道。现
将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和股东情况
    (一)股本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565,755,139股,报告
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发生过一次变更,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8月23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次会
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
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定用于可转债的股份226,347,641股中的
38,070,000股用途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188,277,641
股调整为用于注销。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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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88,277,641股的注销处理,并取
得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
本由6,754,032,780股变更为6,565,755,139股。

    (二)股东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人数184,750名。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6,565,755,139股,占总股本的100%。

    二、公司治理情况和经营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
有关要求,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内部
组织机构,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完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
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公司治理情况
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能充
分行使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
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聘请了律师
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
序和会议所通过的决议进行见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认真履行
诚信义务,行为合法规范,没有利用其特殊的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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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协议的订立以及履行情况均及时、充分地予以披
露。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
为独立董事。公司设内部问责委员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董事会及
各专业委员会制订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公司董事能够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科学决策。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
职工代表,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各位监事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信息披露及透明度: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相应
人员,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来访、回答咨询。报告期内,公
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章
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与《公司法》和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以上相关制度的制定、实施情
况已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二)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 59,708,656,125.85 元,同比增长 10.33%;
实现营业收入 24,864,951,200.34 元,同比增长 64.30%;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03,112,468.52 元,同比增长 274.40%;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090,230,618.61 元,同比增长 217.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6,049,013,902.96 元,同比增长 31.85%。
    1.天然气板块
    2021 年,公司天然气板块紧抓市场“淡季不淡,旺季更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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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行情,科学研判,审时度势,实施动态定价策略,实现量价齐升引
领业绩新增长。具体生产运营情况如下:
     (1)自产气方面:报告期内,哈密新能源公司全力推进精细化管
控工作,进一步筑牢安全、环保生产防线,科学组织设备检维修,平
衡发展技术攻关与创新,持续降能耗、增收率,实现 LNG 产量
73,690.85 万方(合计 52.64 万吨),同比增长 7.08%。吉木乃工厂受
哈国电力供应故障检修、项目设备检修及上游供气量减少等因素影响,
LNG 产量 14,660.80 万方(合计 10.11 万吨),同比下降 38.67%。
     (2)贸易气方面:启东 LNG 接收站项目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克服
天气、疫情不利影响,确保码头船舶接卸高效有序。重点项目建设稳
中推进,完成 1#码头扩建升级,具备接卸 18.5 万 m3 主流船型的能力,
逐步实现码头扩容放量。报告期内,启东 LNG 接收站接卸及贸易共计
42 艘 LNG 船舶,周转量 252.09 万吨(合计 365,530.5 万方),同比
增长 22.47%。
     国贸公司以经营利润为导向,积极把握国际市场动态,及时高效
调整采购和销售策略,采用大小长协联动建立成本优势,创新思路引
入国际转口贸易和代接卸业务模式, 一气多销”持续增强盈利能力,
实现了稳量、提价、保利润。报告期内,实现贸易 LNG 销量 367,518.85
万方(合计 251.20 万吨),同比增长 30.66%。
     LNG 气化及配套海水取排水项目、启通天然气管线项目均已投产
转固,联动运行安全稳定。国际贸易公司积极沟通获取国家管网管容,
窗口期批发打开管输市场,管道气市场创新开拓,从零起步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实现管道气销量 120,259.04 万方(合计 80.67 万吨),同
比增长 1539.67%。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类           2021 年         2020 年
                                                                (%)
产量(万方):          88,351.65       92,723.23                -4.71
1、吉木乃工厂           14,660.80       23,903.21                -38.67
2、哈密新能源工厂       73,690.85       68,820.02                 7.08
销量(万方):         456,622.16      373,411.26                22.28
1、疆内自产 LNG         89,103.31       92,135.55                -3.29
2、启东贸易 LNG        367,518.85      281,275.71                30.66
其中:1、管道气        120,259.04       7,334.33                1,539.67
      2、国际贸易气     45,261.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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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煤炭板块
    2021 年,矿业公司坚持以“安全生产、原煤保供”为核心,科
学合理组织各采区煤炭生产,确保生产工序合理接续,保障内保外供;
坚持以“增客户、拓区域、提质量”为目标,积极挖掘新客户需求,
加速煤炭辐射区域及市场占有率;紧抓价格利好行情,采用签订长协、
一企一策等多措并举的销售策略,及时调整产品销价,创造了历史最
佳业绩。2021 年,实现原煤产量 1028.87 万吨,同比增长 76.81%;
煤炭销售总量 1994.91 万吨,同比增长 91.19%。
    矿业公司白石湖露天煤矿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被国家自然资源部列入绿色矿山名录,实现了公司走高质量发展的阶
段性目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
             分类              2021 年          2020 年
                                                                      增减(%)
原煤产量(万吨)              1,028.87          581.92                   76.81
提质煤产量(万吨)             366.48           330.01                   11.05
煤炭销售量(万吨)            1,994.91         1,043.40                  91.19
其中:原煤                    1,502.63          679.52                   121.13
      提质煤                   492.28           363.88                   35.29
注: 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白石湖露天煤矿列入国家发改委保供煤矿名单。


    3.煤化工板块
    2021 年,公司煤化工板块持续产业链一体化协同发展,不断强
化安全生产管理,紧抓市场有利行情,产能扩张叠加行业修复,产销
量稳中有升,营收规模迎来新高峰。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哈密新能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开展“四体系”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筑牢
安全生产防线;多措并举,优化环保装置运行,夯实环境治理成效;
科学组织设备检维修,优化工艺管理,加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制定
“一炉一策”调整方案,稳定气化炉工况,保障系统满负荷运行,全
年 12 台气化炉在线运行率 94.4%。实现甲醇产量 116.50 万吨,同比
增长 9.51%;实现煤化工副产品 40.24 万吨,同比增长 4.23%。
    (2)清洁炼化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安
全标准化”和“双防双控”双体系运行;坚持生产经营与技改配套“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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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抓”,全力以赴推进技术改造,提质煤干燥、污水扩容改造及炭化
炉优化改造等项目有序推进;加强优化装置运行,高质量完成年度大
修,保障设备运行稳定,生产负荷平均达到 85%以上。实现煤基油品
产量 59.91 万吨,同比增长 5.60%;销量 61.05 万吨,同比增长 14.72%。
    (3)硫化工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并建设厂界 VOCs
在线监测设施,成为疆内首家通过验收的企业;顺利通过自治区安全
协会“二级标准化”核查验收,成功进入二级标准化生产企业行列;
全面推进“双防双控”体系建设,合理组织年度大修,创新与实践双
轮驱动,实现项目稳产高产常态化。2021 年,公司顺利突破了 1 万
吨/年的设计产能,装置运行效率达到历史最优水平。实现二甲基二
硫产量 1.05 万吨。
    (4)化工销售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研判市场形势,灵活制定销售策略,紧抓行
情有利时机,销售价格突破历史新高;科学合理编制出库计划,加强
物流运输管控力度,坚持实施优质产品服务和优质客户“双优”战略;
不断完善期货与现货销售业务,产品定价创新性引入期货结算模式,
保障价格最优;多渠道开拓市场,贸易业务实现营收、利润双增长、
资产盘活成效显著。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 215.78 万吨,同比增长 10%。

                         2021 年                        2020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产品名称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甲醇            116.50         114.42       106.38            104.74            9.51           9.25
煤基油品         59.91             61.05        56.73         53.22             5.60          14.72
煤化工副产品     40.24             40.31        38.61         38.21             4.23           5.50
注:煤基油品及煤化工副产品销量中均不包括贸易销售量。


    4.铁路板块
    报告期内,红淖铁路公司严密组织生产运输,积极协调相关项目
单位,全面加强工作协调和现场监管力度,产运销一体化运作合理有
序;不断优化请车计划,争取最大程度提升请车率,与车辆、机务、
货运、工务、电务、通讯等部门精准配合,逐步提升红淖铁路的货运
上量。在全国车皮供应紧俏的情况下,2021 年公司实现装车 3401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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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 37.2%;完成货物运输量 1179.18 万吨,同比增长 37.9%。
日均运量 3.2 万吨,日均装车 9.2 列。

     5.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科学把控建设节奏
     2021 年,公司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复工,做到疫情
防控与项目建设两手抓,实现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合理规划项目资
金,科学把控项目建设进度。
    (1)在建项目
    ①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接收站及配套终端设施建设项目
    截止报告期末,启东 LNG 接收站及配套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a.5#20 万立方米储罐:已完成总工程量的 85%,进展正常。
    b.6#20 万立方米储罐:按期开工,已完成 400 根桩基施工。
    c.1#泊位扩建项目:已顺利完成 5 艘大船的接卸工作。
    d.2#泊位投建项目:已启动水工设计、工艺设计工作,海域使用
论证报告和海洋环评报告正在编制中。
     ②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开发项目
     目前项目区块仍主要处于天然气勘探评价和稠油试采阶段,天然
气投入正常生产并已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现有总井数 54 口,其中:
油井 29 口,气井 25 口。自 2013 年 6 月 19 日,主块天然气顺利投产
并从哈国斋桑输送至吉木乃 LNG 工厂,目前 25 口气井正常开井生产
15 口,日产气 51.48 万方,平均单井日产气 3.43 万方。2021 年,该
项目生产天然气 1.59 亿方,累计生产和输送天然气 33.54 亿方,区
块稠油仍然处于试采测试阶段。
     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推动斋桑区块石油项目的勘探开发,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汇石油与安徽光大签署了《关于油气勘探开发合作框架
协议》。基于上述协议,广汇石油间接持股 52%的控股子公司哈萨克
斯坦共和国 TBM 公司与安徽光大签订了《Tarbagatay Munay LLP 与
安徽光大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之油气勘探开发合作协议》和《斋桑区块
操作协议》。安徽光大将独立操作协议约定的油气项目(即履行操作
义务)并承担全部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在安徽光大投资成本收回
前,TBM 和安徽光大按照 28%:72%的比例对合同区内开采出的油气进
行分配,投资成本回收后,按照 40%:60%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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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荒煤气综合利用年产 40 万吨乙二醇项目
    报告期内,环保科技公司全面加强协调,精心组织,高效完成了
各装置气密吹扫、水冲洗、单试及联运试车工作;积极落实各项生产
物资准备,严格推进工程总体计划、持续加强工程质管控制;如期启
动了荒煤气 A 压缩机,各环节精密配合,为转化 A 炉一次点火成功提
供了必备条件;从装置中交到装置产出合格乙二醇产品,仅用时 24
天,从投料试车至产品产出,仅用时 14 天,实现了装置一次开车成
功的阶段性目标。

    (2)发展绿色能源业务
    ①二氧化碳捕集及驱油项目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依托自身企业特点,结合新疆区位优势,
正式设立全资子公司广汇碳科技公司,投资建设二氧化碳捕集(CCUS)
及驱油项目,将在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利用领域形成新的产业优势。
    11 月 8 日,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通过引入国
内领先的二氧化碳捕集(CCUS)应用技术,在哈密淖毛湖地区整体规划
建设 30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管输及驱油一体化项目,分期建设,
其中:首期建设 1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项目,生产二氧
化碳产品,用于周缘油气田驱油,提高原油采收率,为大规模产业化
提供全面的数据和经验支持。
    12 月 29 日,该项目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广汇碳科技公司取得
《伊吾县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
表》的备案;与在新疆区域具有二氧化碳驱油需求的油田单位签署了
《二氧化碳产品合作框架协议》。

    ②氢能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氢能产
业 链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纲 要 (2022-2030 年 ) 》。 本 纲 要 规 划 期 限 为
2022-2030 年,是公司今后一个时期向绿色新能源转型发展的指导性
文件,是公司氢能产业链具体项目行动计划制定的基础依据。
     广汇氢能源产业链规划将充分发挥氢能同时具备能源和储能两
重属性的特点,结合在伊吾县淖毛湖地区用能企业减碳的需求,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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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化工制氢(灰氢)为基础,把新能源(风间带光伏)发电—电解
水制氢(绿氢)作为突破口,培育并带动制氢、输氢、储氢、用氢以
及相关业务的快速发展。应用端逐步实现在淖毛湖地区的三个替代:
    用氢能重卡替代淖毛湖地区营运重卡,实现交通用能替代。
    用绿电替代工业园区内企业生产用电,实现绿色电力替代。
    用绿氢替代淖毛湖地区化工项目灰氢,实现化工用氢替代。
    通过“交通用能替代、绿色电力替代、化工用氢替代”三条路径
达到公司节能减碳目标。同时,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公
司先行建设广汇氢能示范项目,科学推进制氢、加氢配套体系建设,
逐步培育形成具有广汇特色的氢能产业集群,带动新疆区域清洁低碳
新型产业的高效发展。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
职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各位董
事本着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原则,认真勤勉地为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正确决策做了大量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主要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组织召开了11次会议,对提交会议的51项议案进行了讨论,各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次会
议召开时间和决议内容如下:
    1. 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销部分应
收款项的议案》;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股权类投资的议案》;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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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
    (8)《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2.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的议案》。
    3.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年度报
告摘要》;
      (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
      (1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
件满足的议案》;
    (1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21 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1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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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一季
度报告正文》。
    5.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6.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 2021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
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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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
议案》;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
议案》;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董事
成员的议案》;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9.2021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富裕规划之(ESOP)员工持股
计划纲领(2021-2023)》;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10.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融资
业务的议案》;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11.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伊吾矿业公司、清
洁炼化公司与中国信达开展债权债务重组业务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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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四、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天然气业务
    2021 年,随着世界各国疫情控制活动举措生效、疫苗推广及经
济活动的缓慢复苏,逐步带动了全球天然气产量回升,而由于全球极
端天气导致的取暖和发电需求增加及能源环保政策实施等因素,天然
气消费需求表现亦旺盛。全球天然气资源储量无明显新增,但天然气
贸易量随着整体天然气需求量的增长而显性复苏,亚洲、欧洲需求更
加强劲。基于全球天然气整体需求端、供应端错配联动,LNG 现货价
格保持高涨趋势。
    2021 年,我国在能源清洁化、全球上游化石项目投资乏力及疫
情有效防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明确了天然气行业发展的重点目标,
加大天然气产供储运销体系建设,完善天然气全国“一张网”。年内,
我国大宗商品需求大幅增长,天然气及进口 LNG 现货价格均大幅上涨,
在成本增加的压力下,国内管道气、LNG 价格一路推涨。
    2021 年,全球天然气产量止跌反弹,同比增长约 4.2%,天然气
消费量恢复较快增长,同比增长约为 4.5%;贸易量持续复苏,同比
增长约 5.3%,在全球天然气产量中占比约 32.6%。我国天然气产量为
2093.8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8.8%;天然气表观消费量约 3747 亿立方
米,同比增长 13.7%;LNG 进口量为 1124.62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19.7%;
天然气出口量为 56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7.7%。

    2.煤炭业务
    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大宗商品,在经
历 2021 年的“能源问题”后,各国已充分认识到煤炭等传统能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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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舱石”作用,未来将会在发展新能源的同时,增加传统能源储备。
2021 年,在全球煤炭市场大幅波动期间,为避免煤炭价格受供需错
配快速上涨致下游成本大幅增加,及对电力供应、冬季供暖等产生不
利影响,我国多措并举,着力煤炭保供稳价,促进煤价逐步回归合理
区间,确保了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2021 年,受国际能源供需关系失衡、国内用电需求快速增长、
异常气候、自然灾害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煤炭供需持续偏紧,煤炭
市场高位震荡,我国动力煤供需矛盾持续体现,价格走势波动较大。
整体来看,全国多省继续加快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生产
结构优化,煤炭产业集中度得到进一步提高;产地受安监、环保及矿
难影响,煤矿产量受限,而下游市场受超预期需求爆发影响,动力煤
供应缺口扩大,煤炭价格快速上涨。
    随着煤炭供应保障政策持续发力,煤炭优质产能持续释放。2021
年,我国原煤产量 40.71 亿吨,同比增长 6.02%;动力煤累计产量 33.99
亿吨,同比增长 5.4%;进口量 3.25 亿吨,同比增长 6.56%;煤炭消
费量 43.15 亿吨,同比增长 6.54%。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
超亿吨的省(区)有 6 个,分别为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贵州、
安徽,产量合计达 35 亿吨,同比增长 6.68%,占全国规模以上煤炭
企业原煤产量的 85.9%。其中:新疆原煤产量 31991.85 万吨,同比
增长 18.3%,增幅比上年上升 9.0 个百分点;原煤销售量增长 14.6%,
年末库存量与年初基本持平,增长 0.2%。

    3.煤化工业务
    现代煤化工主要以洁净能源和精细化学品为目标产品,包括煤制
油、煤制气、煤制甲醇、煤制二甲醚及煤制乙二醇等,均为煤化工独
具优势的特有化工产品。国际能源署(IEA)报告指出,提升能源效
率是全球经济有效和安全转型的关键,目前,我国现代煤化工有相当
一部分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或领先地位,示范或生产装置运行水平正在
不断的提高。
    基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结构特点,煤炭一直以来
都是我国基础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我国高度重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的发展,而作为我国特色化工产业的现代煤化工,则是清洁能源和石
油化工的重要补充,同时也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途径。我国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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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煤化工发展已经形成对石油和其他石化产品的有效替代,今后将持
续“能源发展替代互补与化工产品高效高值”的思路,进一步实现对
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
    甲醇:甲醇是结构最为简单的饱和一元醇,下游应用广泛,是重
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之一。甲醇行业发展成熟度高,下游结构丰富,市
场化程度较高,市场化参与群体广泛。近年来,甲醇行业规模不断扩
张,竞争格局较为激烈,但随着落后产能的不断退出,行业产能利用
率正在稳步提升。甲醇属于典型的资源密集型和市场密集型行业,受
制于资源禀赋因素,西北地区甲醇产能在国内占有绝对优势。
    2021 年,我国 100 万吨以上的甲醇装置占比 48%,较同期相比提
升了 3 个百分点;40 万吨以上甲醇装置占比达到 76.79%,较同期相
比提升 1.29 个百分点。甲醇产能 9891 万吨,较同期相比增长 7.09%,
前期批复项目陆续投产,但宏观政策干预使得产能增速逐步收缓;甲
醇产量 7351.21 万吨,较同期相比增长 9.44%;甲醇消费量 8465.53
万吨,较同期相比增长 5.89%。煤制甲醇生产工艺占到总体甲醇产能
的 76.46%。
    煤焦油:2021 年,我国中温煤焦油区域需求较往年相比继续深
度调整,需求量较上年同期相比大幅走高。疫情得到逐步控制后,国
内经济飞速复苏,下游加氢企业开工积极,特别是 10 月份以后,原
油价格突破历史新高,到 80 美元附近,带动国内成品油大幅走高,
加氢轻质煤焦油 1#供不应求,价格持续高升,在此背景下,加氢企
业开工高涨,采购积极,厂家均高负荷运行。
    2021 年,虽有原料供应紧张、兰炭厂开工受限等不利因素影响,
但我国中温煤焦油产能仍有所增加,一方面,兰炭厂产中温煤焦油的
主产区陕西榆林和新疆部分地区经过前期的整合后,现存企业的生产
较为稳定,且局部存在新增装置,在煤制气和低阶煤提质工艺中亦有
新增产能释放;另一方面,环保形势日益严峻,经过近几年不间断地
淘汰落后产能,今年以来,煤气发生炉现存装置开工相对稳定。

    4.其他业务
    (1)铁路业务
    2021 年,铁路相关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勇
担交通强国铁路先行历史使命,有效应对疫情汛情及市场变化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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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考验,坚持把以货补客作为全年运输经营的大格局,深入实施货
运增量行动,全面优化货运布局,释放煤运大通道运力,大力发展多
式联运,实施铁路 95306 整体升级,促进货运量持续增长。
    2021 年,国家铁路货物发送量连续三年保持增长,达到 37.26
亿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4.0%,其中:集装箱发送量与上年同期
相比增长 23.5%;货运总周转量完成 29950.01 亿吨公里,与上年同
期相比增长 9.3%;全国铁路营业里程 15 万公里,其中:高铁 4 万公
里,全国铁路路网密度 156.7 公里/万平方公里,复线率 59.5%,电
化率 73.3%。全国铁路累计发运煤炭 25.8 亿吨以上,同比增长 8.8%。

    (2)绿色能源业务
    ①CCUS 业务
    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已经成为威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主
要因素之一,二氧化碳减排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二氧化碳
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作为一种大规模的温室气体减排技术,近
年来在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发改委等部门的共同推动下,CCUS 相
关政策逐步完善,科研技术能力和水平日益提升。发展 CCUS 对我国
具有重要战略意义。CCUS 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关键技术之一,即
把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捕集提纯,继而投入新的生产过程再利
用和封存,可直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我国有较大的石油地质储量适
合二氧化碳驱油,加快 CCUS 产业发展可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供有
力的技术支撑。
    数据显示,目前全球正在运行的大型 CCUS 示范项目有 26 个,每
年可捕集封存二氧化碳约 4000 万吨。目前,我国已具备大规模捕集
利用与封存二氧化碳的工程能力,正在积极筹备全流程 CCUS 产业集
群。目前国内首个百万吨级 CCUS 项目全面建成,CCUS 未来将成为我
国实现碳中和目标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技术之一。

    ②氢能
    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正逐步
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全球主要发达国家高度重视
氢能产业发展,氢能已成为加快能源转型升级、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
重要战略选择。全球氢能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趋于成熟,燃料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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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货量快速增长、成本持续下降,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速,区域
性氢能供应网络正在形成。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国内氢能产业呈现积极发展态势,
已初步掌握氢能制备、储运、加氢、燃料电池和系统集成等主要技术
和生产工艺,年制氢产量约 3300 万吨。国家发改委发布《氢能产业
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到 2025 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氢
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境,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掌握核心技
术和制造工艺,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氢能示范应
用取得明显成效,清洁能源制氢及氢能储运技术取得较大进展,市场
竞争力大幅提升,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
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 5 万辆,部署建设一
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 10-20 万吨/年,成为新增氢能消
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二氧化碳减排 100-200 万吨/年。

  (二)公司发展战略
    新疆作为世界上少有的多种化石能源储量丰富并高度集中的能
源大基地,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充分发挥出“丝绸之路
经济带核心区”战略定位及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为新疆企业提供了
千载难逢的历史契机。公司于 2012 年剥离了全部非能源业务,成功转
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发上市公司,至今已完成了第一个(2012-2020
年)战略转型的目标。总体的发展思路是:依托自有气、煤、油三种
资源,走绿色开发、低碳利用、清洁发展之路。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为了积极响应提升能源发展质量,
推动煤炭绿色开发利用,提升清洁能源发展水平等号召,公司依托自
身企业特点,结合新疆区位优势,积极主动适应国内外能源产业发展
新形式,将 2021 年作为公司发展史上第二次战略转型启动之年。
    公司第二次(2021-2025 年)战略转型升级以“绿色革命”为主
题,将围绕现有产业格局,集中优势力量,实施“一二三四”战略:
    ●重点突出“一个主业”——天然气业务
    国内天然气业务发展未来前景广阔,公司天然气业务在营业收入
中占比刚刚过半,计划通过 4-5 年的发展,争取实现天然气收入占比
超过 70%。
    ●平衡发展“二个板块”——煤炭和煤化工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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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现有产业项目,稳步发展煤炭、煤化工业务,全力做好各项
目技改提升和产业链向下延伸,稳中求进,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实现“三个转型”
    转型为全球领先的二氧化碳捕集封存(CCUS)及驱油企业;转型
为国内领先的氢能源全产业链发展企业;转型为传统化石能源与新型
能源相结合的能源综合开发企业。
    ●优势叠加“四个场景”
    最佳的原料供应场景、最佳的生产制造场景、最佳的市场需求场
景、最佳的终端应用场景。

    (三)2022 年经营计划
    2022 年,公司经营发展工作的工作主线是:严守底线,精益求精,
创新提质,转型升级。指导思想是:坚持稳中求进,严守安全环保防
疫底线,以经营利润为导向,构建精细化管理体系,进一步提质增效,
坚定不移地推进绿色能源发展战略,全面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1.2022 年主要重点工作如下:
    (1)天然气板块
    ①广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国贸公司密切关注国际 LNG 市场,精准把握采购时机,持续做好
“锁量、锁价”工作,合理安排长短协调配;持续做好国际贸易气引
入,稳步推进“液进液出”,实现销量稳定增长;积极开拓“液进气
出”市场,加大与相关单位的紧密合作,尤其是大力推进增量合作业
务,同时做好自有管道气业务开发,实现业务增量。
    ②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启东综合物流公司持续做好码头安全稳定运行,不断优化工况,
降低生产成本,为 LNG 贸易保驾护航;持续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快
推进 5#20 万 m3、6#20 万 m3LNG 储罐建设,确保投运顺利;持续做好
2#码头各项手续办理工作,具备如期开工条件。
    ③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天然气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持续销售创新、优化物流运输合
作模式;持续挖掘、优化各工厂优势区域销售范围,加大核心市场开
发,提高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终端站点盈利水平,一站一策,力争
进一步提升终端业务整体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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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煤炭板块
    矿业公司持续做好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为煤矿产能提升
做好保障;巩固现有市场,进一步开拓远端市场,增加喷吹煤销售力
度;实时关注市场变化,探索新的营销模式,紧抓市场行情利好;积
极跟进淖毛湖矿区总体规划修编批复进度,加快推进马朗煤矿相关手
续办理。

    (3)煤化工板块
    ①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能源公司坚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提升安全管控能
力;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提升环保管理质量;强化工艺管理,确保
生产运行稳定;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稳妥推进煤基新材料和下游配
套项目,强化降本增效创收益。
    ②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清洁炼化公司持续强化安全红线、环保底线意识;持续做好各项
技改项目建设,填平补齐、优化装置性能,保障水、电、蒸汽等公共
工程供应;严控工艺指标,科学组织年度大修,精细化管控,全力推
进炭化炉优化改造,提产增效。
    ③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硫化工公司持续做好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的巩固提升,全面推行绿
色生产;严控工艺指标,稳定产品品质,降本增效;以运行数据为抓
手,深入开展设备检修;持续推进技术创新,进一步延伸产品产业链
,实现利润来源多元化。
    ④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化工销售公司持续加强市场研判,精准定位优势市场,规避市场
风险,实现优价销售;统筹抓好铁路发运、物流运输、市场拓宽等工
作部署;创新贸易模式,延伸贸易业务范围;尝试化工供应链金融业
务,加强期货服务现货销售能力。
    ⑤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科技公司坚守底线思维,夯实安全环保管理基础;严控工艺
指标,深挖潜能,为合理化、精细化生产做好辅助工作;紧抓技术攻
关和装置消缺,根据前期试车经验优化操作规程,尽快实现装置达产
达标和高负荷长周期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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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铁路板块
    红淖铁路公司精准发力攻坚,精心组织生产;持续做好请装车各
项工作,做好机车调运组织;加强生产组织协调和市场开发,不断提
升发运能力;适时开展电气化项目建设;开拓车皮租赁业务,创新增
收且降本增效。

    (5)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
    石油公司持续执行对气藏的动态监测计划,积极提升天然气采收
率,全力保障当地区域供气量;持续推进与安徽光大关于 TBM 稠油开
发合作进展,制定勘探开发方案并进行开发实验区选择,及早实现滚
动勘探开发。

    (6)战略新兴板块
    ①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碳科技公司正在稳步有序推进“首期 10 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
利用示范工程”的项目建设工作,计划在年内建成投产;持续推进
300 万吨/年规模化项目的手续办理。
    ②氢能项目
    公司稳步推进“区域综合能源系统的绿能协同技术及应用研究”
项目的研究与示范工程;以淖毛湖现有的化工制氢(灰氢)为基础,
将新能源(风间带光伏)发电——电解水制氢(绿氢)作为突破口,
先行建设小规模氢能源全产业链示范性项目。

    2.2022 年重点工作保障措施:
  (1)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理念,把安全生产当做头等大事抓好抓实。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控要求,全力保障生产经营有序
进行。
  (3)认真做好驻淖企业间公用工程平衡,保障稳定生产。
  (4)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抓好顶层设计细化各项措施。
  (5)强化资金的统筹管理与调度,确保公司流动性安全。
  (6)加大人才梯队建设工作力度,保障生产经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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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21 年融资计划及担保方式
    为保证公司生产运营及投资建设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
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 2021 年度融资额度节余情况,2022 年公司
拟通过债权方式净新增融资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具体融资计
划如下:
    1.融资方式
    (1)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银行借款、银行
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贸易融资、信托融资、债务重组等债务融资
方式。
    (2)原融资规模内债券融资安排:拟注册期内发行短期融资券。
    (3)新增 15 亿债券融资安排:拟新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
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融资的相关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担保方式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抵(质)押及保证担保。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3)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
其子公司提供抵(质)押及保证担保。

    (五)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规避各类风险,但在
实际经营过程中仍有可能存在各类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发生。
    1.行业周期性风险
    作为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煤炭行业已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其与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关联
度较高,煤炭行业的景气度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化
的影响较大。天然气行业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性产业,其市场需求
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周期的变化将影响天然气等能源
的需求。如果国民经济对能源总体需求下降,将直接影响煤炭、天然
气的销售。
    2.行业监管及税费政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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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对能源行业进行监管,其监管政策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
且政府未来的政策变化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税费政策是
影响公司经营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目前政府正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
改革,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税费政策未来可能发生调整,可能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体制及审批风险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战略,坚持“走出去、拿回来”的指导思
想,在相关能源领域适度开放的条件下,首当其冲率先完成了境外油
气资源获取、民营控股铁路项目建设等前所未有的资源获取与项目承
建,完全符合国家总体政策要求和方向,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常
常遇到无先例可循的尴尬处境,致使项目落实过程中出现比预期计划
有所延误。
    4.市场竞争风险
    煤炭行业:受国内调整经济结构、各地加大环保治理、煤炭产能
增加以及进口煤炭冲击等因素影响,导致煤炭供大于求、煤企库存快
速上涨、价格连续大幅下滑。结构性过剩态势难以短时间内改观,市
场不确定性的变化将更加复杂。
    LNG 行业方面: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竞争对手不断增多,受
国际原油价格和煤炭价格持续下跌的冲击,天然气需求增速放缓。公
司将面临市场价格、产品质量、市场渠道等多方面更为激烈的市场竞
争,由此可能造成公司 LNG 市场份额减少、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煤化工市场:我国传统煤化工产业存在一定的产能过剩局面,随
着技术水平的提高,更多竞争对手向新型煤化工领域发展,新型煤化
工市场竞争将趋于激烈。
    5.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项目陆续投产以后,产品销售包括煤炭、天然气、煤化工、
原油等多个能源产品,终端市场价格受全球经济及供需情况的影响而
波动,走势往往难以准确判断,将会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不
确定性。
    6.海外经营风险
    公司在境外经营的油气业务,受项目所在国政治、法律及监管环
境影响,在某些重大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差异。这些风险主要包括:
政治不稳定、税收政策不稳定、汇率波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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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汇率风险
    公司在国内发展能源产业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
在境外开展油气开采业务,涉及货币兑换。目前国家实行以市场供求
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
在资本项下仍处于管制状态。人民币的币值受国内和国际经济、政治
形势和货币供求关系的影响,未来人民币兑其他货币的汇率可能与现
行汇率产生较大差异,可能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8.油气储量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行业特点及国际惯例,公司所披露的原油和天然气储量数据
均为评估数据。公司已聘请了具有国际认证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公司所
拥有的原油和天然气储量进行评估,但储量估计的可靠性取决于多种
因素、假设和变量,其中许多因素是无法控制的,并可能随着时间的
推移而出现调整。评估日期后进行的钻探、测试和开采结果也可能导
致对公司的储量数据进行一定幅度的修正。
    9.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从事的天然气、煤炭及煤化工等产品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
中存在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安全风险较高,安全
管理难度较大。公司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和风险预控体系,持续抓好
安全环保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要对安全环保漏洞“零
容忍”,确保安全环保工作“零事故”。

    风劲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展望 2022
年,竞争与发展同在,机遇与挑战共存。征途漫漫,惟有奋斗!面对
新形势,我们成竹在胸;面对新任务,我们信心百倍。让我们紧密团
结起来,一路高歌、鼓足干劲、砥砺向前、勇毅笃行,以更加坚定的
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过硬的作风、更加务实的工作,沿着
2021 年的胜利走向新的胜利,接续 2021 年的辉煌铸就更大辉煌!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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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作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独
立、谨慎、认真地行使职权,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
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我们的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有四名独立董事,分别是谭学先生、蔡镇疆
先生、甄卫军先生和高丽女士,均具备所需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从
业经验,具有独立判断能力,个人情况具体如下:
     谭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
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合伙人。曾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维泰开发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管理部副主任、赤峰双百财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主管会计、赤
峰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管。
     蔡镇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法博士,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新疆)基地负
责人,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新疆)分院研究员,中国商业法研
究会理事,新疆法学会会员,乌鲁木齐仲裁委仲裁员。曾担任钦州仲
                               2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裁委仲裁员、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评析专家,新疆诚和
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甄卫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现任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化学会
农业化学专委会委员、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理事、新疆发明家协会常
务理事、新疆塑料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曾任新疆大学物理化学教研
室副主任、副教授。近年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4 项,省部级科
研项目 3 项,厅局级项目 3 项,横向课题 20 余项。已发表论文 120
余篇,其中被 SCI、EI 共收录 50 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19 件,转让
发明专利 3 件。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 项,国家
级新产品证书 1 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鉴定成果 3 项,中国科
学院董氏东方奖学金 1 项,新疆大学光华奖 2 项,新疆大学教学成果
奖 3 项,新疆大学青年科研奖 1 项。
     高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
贴,民主促进会会员,兼任甘肃省金融学会丝路普惠 30 人论坛专家、
河南创新发展研究院专家等学术职务。曾任职于新疆机械化工进出口
公司进口部。近年来,主要从事金融专业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工作,专
注于公司投融资和能源金融领域的研究工作,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
20 余篇,现主持 1 项国家自然科学地方科学项目,主持或完成多项
省部级课题。2016 年获得自治区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奖专著类一等
奖、2018 年获得自治区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三等奖。2016
年 8 月赴美国佐治亚西南州立大学访学半年,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访学 1 年。
     马凤云 曾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连续任职6年已期
满,已于2021年2月11日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孙积安 曾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连续任职6年已期
满,已于2021年2月11日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
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

                              3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
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我们均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董事                        以通讯方        委托                         出席股东
           参加董   亲自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式参加次        出席                         大会的次
           事会次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次数                            数
            数                                                  议

谭 学       11       11        10             0      0          否            7

蔡镇疆      11       11         8             0      0          否            7

甄卫军
             0        0         0             0      0          否            0
(新任)

高 丽
             0        0         0             0      0          否            0
(新任)

马凤云
            11       11         8             0      0          否            7
(卸任)

孙积安
            11       11         6             0      0          否            7
(卸任)



     2021 年除召开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还召开内部问责委
员会 1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8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次、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我们出席会议并充
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
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
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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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公司年度
报告审计期间到公司现场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与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我们对
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
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通过现场交流、电话沟通、书面审阅等方式和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业务人员保持联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能
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我们
能够顺利获取独立判断所需资料。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前,公司
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
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2021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还对公司在 2021 年发生的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四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
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为酒钢集团提供反担保等
相关事项均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
    我们对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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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六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及 2021 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等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
意见。
    4.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八次会议
    我们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
立意见。
    5.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九次会议
    我们对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
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增补公司董事、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已回购
股份、会计政策变更、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等相
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二次会议
    我 们 对 公 司 共 同 富 裕 规 划 之 ( ESOP )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纲 领
(2021-2023)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三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
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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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四次会议
    我们对关于广汇能源控股子公司伊吾矿业公司、清洁炼化公司与
中国信达开展债权债务重组业务暨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
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发
生的、根据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
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
公平交易原则进行,以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交易内容符合商
业惯例,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
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均回避表决,未发现违反
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严
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均是基于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公司不存在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 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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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
规范;提名的董事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所提名的董事和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
合公司绩效考核和高管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分别于2021年3月11日、6月22日、9月27日发布了《2020年度业
绩快报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
增暨风险提示公告》、《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暨风险提示公告》。
我们认为,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有利于市场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国
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任其为审计机构及支付其
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
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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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关于利润分配的情况
    2020 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
金额为人民币 595,451,002.32 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
    公司 2018 年-2020 年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1,379,843,916.73
元,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51%,已满足并
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鉴于此,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
势及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营实际需求,制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
    除 2020 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支付的总金额人
民币 595,451,002.32 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为现金分红外,
将不再另行实施现金分红。2020 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
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基于独立立场,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方
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
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我们认为:2021 年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够
积极履行已经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1 年,公司不存在新增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半
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同时完成了公司 121 份临时
公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
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内容涵盖了公司重大事项,能
够保证投资者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公司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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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
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形
成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
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评价结论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
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2]000060 号)。报告认为:广汇能
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目前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实施,相
关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发挥着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
够合理保证经营合法依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十二)董事会及其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下设内部问责委员会,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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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1 次
内部问责委员会、15 次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专
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
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及下设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
有效。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诚
信与勤勉义务。在履行职责时,不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控股
股东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我们充分利
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
性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2 年,我们仍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诚信、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加深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
合作,加强对中国证监会各项新要求、新规定的后续培训与学习,提
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科学、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独立董事:谭 学 蔡镇疆
                                            甄卫军 高 丽
                                      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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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三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2021年,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汇能
          源”)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原
          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报告期内通过事前审阅
          会议资料,召开、出席和列席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
          了解掌握提案决策形成的过程,对经营管理层加强企业管理、依法经
          营等问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并提出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履行
          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召开方式                               会议内容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监事会第八届                        现场与通讯
 1                    2021 年 1 月 19 日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
       第二次会议                          相结合方式
                                                        的议案》。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0 年年度报告摘
                                                        要》;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第八届                        现场与通讯
 2                    2021 年 4 月 8 日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三次会议                          相结合方式
                                                        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9.《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条件满足
                                                        的议案》。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一季度
       监事会第八届                        现场与通讯
 3                    2021 年 4 月 20 日                报告正文》;
       第四次会议                          相结合方式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选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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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召开方式                               会议内容


       监事会第八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4                    2021 年 7 月 16 日    通讯方式
       第五次会议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第八届                         现场与通讯
 5                    2021 年 8 月 5 日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已
       第六次会议                           相结合方式
                                                         回购股份的议案》;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监事成员的
       监事会第八届                                      议案》;
 6                    2021 年 9 月 23 日    通讯方式
       第七次会议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担保范围并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第八届                         现场与通讯
 7                    2021 年 10 月 19 日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富裕规划之(ESOP)员工持股计划纲
       第八次会议                           相结合方式
                                                         领(2021-2023)》。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
       监事会第八届                                      交易的议案》;
 8                    2021 年 11 月 9 日    通讯方式
       第九次会议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融资业务的
                                                         议案》。

           注:会议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二、公司监事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召
          开监事会会议、日常监督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
          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本着诚信和勤勉态度
          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和各项
          经营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务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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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1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即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文件,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工作情况
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合理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
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
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信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
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
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4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五)监事会对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
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调整事项
暨注销部分已回购的股份。


    (六)监事会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
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
现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各环节,较好的防范和控
制了内外部风险,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021 年,公司根据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
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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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2]000060 号)。报告认为:广汇能
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事会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的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监事会将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公
司深化以风险管控为主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切
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度,监事会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
职责,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
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
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
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
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发展。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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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四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确认,并已出具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3416 号)。现将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公司的资产状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5,970,865.61 万元,
负 债 总 额 为 3,892,859.76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为
2,093,221.1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20%。
     1. 报 告 期 末 , 资 产 总 额 5,970,865.61 万 元 , 比 上 年 的
5,412,047.85 万元增加 558,817.76 万元,增幅 10.33%。其中:流动
资产 1,239,872.72 万元,比上年的 787,846.57 万元增加 452,026.15
万元,增幅 57.37%。非流动资产 4,730,992.89 万元,比上年的
4,624,201.28 万元增加 106,791.61 万元,增幅 2.31%(其中:固定
资产 2,838,240.99 万元,比上年的 2,801,458.34 万元增加 36,782.65
万元,增幅 1.31%)。
     2.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3,892,859.76 万元,比上年的
3,687,771.95 万元增加 205,087.81 万元,增幅 5.56%。
     3.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2,093,221.12 万元,
比上年的 1,679,717.32 万元增加 413,503.80 万元,增幅 24.62%。


     二、公司 2021 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1.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为 2,688,516.35
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57,888.11 万元,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51.42 万元,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476.82 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为 2,083,614.96 万元,其中: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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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 1,745,068.81 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7,490.18 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 226,894.21
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161.76 万元。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04,901.39 万元。


    2.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为 44,511.09 万元,
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8,876.77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金 690.43 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净额 439.79 万元,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69.73 万元,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34.37 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为 365,186.16 万元,其中:购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40,857.28 万元,
投资支付的现金 5,718.18 万元,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610.70 万元。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0,675.07 万元。


    3.报告期末,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为 1,812,486.70
万元,其中: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72.04 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的
现 金 1,385,984.47 万 元 ,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24,030.19 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为 2,108,659.63 万元,其中:偿
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54,270.70 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135,649.80 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8,739.13 万元。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6,172.93 万元。


    三、公司的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86,495.1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长 64.3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0,311.25 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长 274.40%。
                                 4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2.成本费用支出情况
    2021 年,公司营业成本 1,531,495.39 万元,间接费用 257,567.75
万元(其中:销售费用 31,189.88 万元,管理费用 50,817.51 万元,
研发费用 34,358.27 万元,财务费用 141,202.09 万元),营业成本和
间接费用合计为 1,789,063.14 万元,比上年的 1,290,455.52 万元增
加 498,607.62 万元。


    3.营业外收支情况
    2021 年度发生营业外收支净额为-11,373.99 万元,上年同期为
-6,708.92 万元,本期减少 4,665.07 万元。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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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五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03,112,468.52 元,减提取盈余
公积金 297,105,274.21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7,893,960,007.07 元
后,2021 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12,599,967,201.38 元。
     公司历来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指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
报规划》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各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根据制度明确规
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当年实施
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2021 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特
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
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现与所有股东
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的目的,公司拟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565,755,13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2,626,302,055.60 元(含税)。2021 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 2019 年-2021 年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3,326,748,475.33
元(含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25.76%,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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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预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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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六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现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给各位,请予审议。

     附: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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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七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2年度
                  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及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
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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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
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
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秦睿,200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施昌臻,200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19 年 1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3 家上市
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建初,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
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8 家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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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并按
有关审计收费规定综合报价,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
为人民币 400 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22 年度公司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标准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
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
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
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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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八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了建立与公司能源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充分发挥监事的监
督职能,公司监事薪酬标准调整如下:
     一、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工监事:公司不设专职监事,除控股
股东委派监事外,其余监事均由本公司及子公司员工兼任。公司所有
监事均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二、公司监事薪酬标准:其基本年薪均按照所在公司任职岗位工
资标准按月执行,绩效年薪依据所属公司年终经营考核结果所对应的
标准进行兑现。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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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九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原任独立董事孙积安先生因连续任职 6 年期满,已辞去公司
独立董事职务。同时,孙积安先生相应辞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
后孙积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内部问责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
成员需进行增补,现推荐独立董事高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
员会成员。
    增补后的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为:韩士发、闫军、梁逍、高丽,
与监事会推荐的公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委员刘光勇共同组成公
司第八届内部问责委员会,韩士发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
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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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


           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管理人员和骨干业务
人员的积极性,培育员工敬业精神和企业归属感,实现公司、股东、
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企业长期
追求的目标。为使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让全体员工都能在合适的
工作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过上有尊严、有品质、更体面的幸福生活,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获授员工将基于业绩表现与重大贡献程度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实现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的同步增长;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紧密融
合、相互促进,为公司发展注入内在活力和动力,实现企业整体价值
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现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摘要提交给各位,请予审议。

    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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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一


              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管理人员和骨干业务
人员的积极性,培育员工敬业精神和企业归属感,实现公司、股东、
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企业长期
追求的目标。为使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让全体员工都能在合适的
工作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过上有尊严、有品质、更体面的幸福生活,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为保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
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现提交给各位,
请予审议。

    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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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在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后修改、变更员工持股计
划,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
名单的范围等;
    2、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指标是否达标、所授予股份
是否解锁及提前终止等事项作出决定;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存续期内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
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5、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6、授权董事会制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考核目标及具
体实施内容等,并由监事会核实;
    7、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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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三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
                 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始终致力于企业发展与全体股东利益紧密融合、相互促进,
确保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地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整体价值的进一
步提升。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为更好地回报股东对
企业的支持和帮助,使企业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综合考虑公司的
盈利水平和经营性现金流等因素,公司拟提高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一、相关规则中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以及公司最近三年实际
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2]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证公字
[2013]1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
规划》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公司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长期以来坚持做好各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按照制度明确规定: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 30%”。
     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度,公司
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565,755,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4 元 ( 含 税 ), 共 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2,626,302,055.60 元(含税)。
     公 司 近 三 年 (2019-2021 )年 度 累 计实 施 现 金 分 红 金额 合 计
3,326,748,475.33 元,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76%,已满足并大幅度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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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提高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盈利水平、经营性现金流、发展战略,以及股东意愿和社会资
金成本等多重因素的基础上,公司着眼于企业未来的长远和可持续发
展,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高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实现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的目的,拟将未来三
年(2022-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大幅度提高为: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 90%,且每年实际
分配现金红利不低于 0.70 元/股(含税)”。


    三、本次提高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对公司
的影响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本开支计划,提高未来三年
(2022-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既可
以让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又兼顾了企业的长远和可持续发
展,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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