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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92.770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6-25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控股子
   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92.7708%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次会议、监事会第八届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
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92.7708%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或“标的公司”)92.7708%的股权全部
以现金方式转让给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事项对公司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但对交易对方广汇物流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
事后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040、041、042 及 043 号公告)。
    鉴于此,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指导意见,且经与广汇物
流协商一致,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二
次会议、监事会第八届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调整向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
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92.770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意对本次交易事项所涉交易对价支付进度、关联方往来的还款期限
及暂免支付条款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支付方式:双方同意,广汇物流全部采用现           支付方式:双方同意,广汇物流全部采用现
金方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       金方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
     (1)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          (1)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
起 15 个工作日内,广汇物流向广汇能源支付交易     起 15 个工作日内,广汇物流向广汇能源支付交易
对价的 5%;                                      对价的 5%;
     (2)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          (2)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
起 6 个月内,广汇物流向广汇能源支付交易对价      起 6 个月内,广汇物流向广汇能源支付交易对价
的 46%;                                         的 20%;
     (3)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          (3)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广汇物流向广汇能源支付交易对价     起 12 个月内,广汇物流向广汇能源支付交易对价
的 10%;                                         的 10%;
     (4)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          (4)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
起 24 个月内,广汇物流向广汇能源支付交易对价     起 24 个月内,广汇物流向广汇能源支付交易对价
的 16%;                                         的 30%;
     (5)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          (5)自《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
起 36 个月内,广汇物流向广汇能源支付交易对价     起 36 个月内,广汇物流向广汇能源支付交易对价
的 23%。                                         的 35%。
     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标的公司对广汇能源           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标的公司对广汇能源
的 192,197.12 万元其他应付款将会形成对广汇       的 192,197.12 万元其他应付款将会形成对广汇能
能源的关联方往来。对于标的公司尚未归还广汇       源的关联方往来。对于标的公司尚未归还广汇能
能源的往来款 192,197.12 万元,广汇物流目前已     源的往来款 192,197.12 万元,广汇物流已出具承
取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公司新疆分公司 19        诺,标的公司对广汇能源的 192,197.12 万元其他
亿元的融资意向书,资金用途为归还铁路公司存       应付款将由广汇物流提供资金支持,在标的资产
量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借款);广汇能源往来     交割前全部偿还。
款 192,197.12 万元,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生效之日起 24 个月内由广汇物流归还完毕。
     2.业绩补偿                                      2.业绩补偿
     (1)业绩承诺补偿措施                           (1)业绩承诺补偿措施
     ①业绩补偿触发条款                              ①业绩补偿触发条款
     在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截至 2022 年度、        在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截至 2022 年度、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期末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期末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数的,业绩承诺方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数的,业绩承诺方
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补偿金额。                       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补偿金额。
     ②补偿金额计算及补偿方式                        ②业绩金额计算及补偿方式
     业绩承诺方依据下述公式确定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方依据下述公式确定补偿金额: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的
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补       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补偿
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       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
交易作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易作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
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0 时,按 0 取值,即广汇      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0 时,按 0 取值,即广汇能
能源无需补偿,同时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源无需补偿,同时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2)资产减值测试                               (2)资产减值测试
     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时,广汇物流将聘请符          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时,广汇物流将聘请符
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资      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资
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如经测试,标      产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如经测试,标
的公司期末减值额×92.7708%>业绩承诺期内已      的公司期末减值额×92.7708%>业绩承诺期内已
补偿现金总额,则广汇能源应向广汇物流以现金      补偿现金总额,则广汇能源应向广汇物流以现金
方式另行补偿。资产减值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期末     方式另行补偿。资产减值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期末
减值额×92.7708%-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总      减值额×92.7708%-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总
额。                                            额。
     “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为标的公司的本次          “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为标的公司的本次评
评估值减去期末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      估值减去期末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
诺期限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      期限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
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已经补偿的金额不予冲回。      利润分配的影响。已经补偿的金额不予冲回。
     若触发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向广          若触发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向广
汇物流补偿,并于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或      汇物流补偿,并于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或
减值测试报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补偿完毕。业    减值测试报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补偿完毕。业
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及减值测试补      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及减值测试补
偿金额的总额(仅限于本金金额,不包括因业绩      偿金额的总额(仅限于本金金额,不包括因业绩
承诺方违约而需承担的违约金及/或其他赔偿责       承诺方违约而需承担的违约金及/或其他赔偿责
任)上限不超过业绩承诺方从本次交易所获全部      任)上限不超过业绩承诺方从本次交易所获全部
对价。                                          对价。
     (3)补偿金额的暂免支付
     若标的公司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期末累计
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
数,但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截
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80%(不含)的,
广汇能源暂不需要在当期期末支付补偿金额。该
等补偿金额在 2024 年度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
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一并核算
及支付。2022 年度补偿金额暂免支付的,若 2023
年度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80%(不含),应与 2023 年度
补偿金额一并核算及支付。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