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 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 的 议 案 》。 具 体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2022-067、068、069、070、071 及 072 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 2022 年 9 月 2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号 1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14,285,189 33.72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5,112,678 4.04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163,171,056 2.49 三期)质押专户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115,289,476 1.76 一期)质押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 5 90,122,806 1.37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4,993,360 0.99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 58,389,903 0.89 -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二期)质押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江源优势精 8 53,000,037 0.81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产 9 48,593,750 0.74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 46,650,110 0.71 管理计划 10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 46,650,110 0.71 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 46,650,110 0.71 管理计划 二、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号 1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14,285,189 33.72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5,112,678 4.04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163,171,056 2.49 三期)质押专户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115,289,476 1.76 一期)质押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 5 90,122,806 1.37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4,993,360 0.99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 -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 58,389,903 0.89 二期)质押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江源优势精 8 53,000,037 0.81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新锐产 9 48,593,750 0.74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 46,650,110 0.71 管理计划 10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 46,650,110 0.71 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 46,650,110 0.71 管理计划 注:本次列表内股东排序遵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前十大股 东口径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