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9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致权益变动累计超过 3%暨解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345,872,467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5.7289% ; 广 汇 集 团 累 计 质 押 公 司 股 份 837,113,822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35.6845%,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497%。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的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导致控股股东 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通 知,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的持有 人实施了自主换股,以及广汇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分别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于 2019 年 11 月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简称“上交所”)签发的《关于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 ﹝2019﹞2093 号)(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批示, 广汇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 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总 额不超过 3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其中: 1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为 900 天,发行规模为 5.2 亿 元,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 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止。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为 900 天,发行规模为 4 亿元, 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 2022 年 3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8 日止。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期限为 900 天,发行规模为 10.2 亿元,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 2022 年 4 月 21 日 起至 2024 年 4 月 2 日止。 (二)实施换股情况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通知,其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 公司债券(第三期)的持有人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至 12 月 1 日期间 实施了自主换股,且换股对应股份已自动解除质押。 本次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合计 39,263,15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5980%。换股实施后,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 完成换股共计 216,912,7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37%。 (三)换股后权益变动的情况 换股前持有股份 换股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广汇集团 2,385,135,624 36.3269 2,345,872,467 35.7289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345,872,467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5.7289%。 二、本次解质押股份情况 近期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换股及广汇 2 集团对部分所持股份实施了质押、解除质押等业务,汇总统计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于 2022 年 8 月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签 发的《关于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 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1472 号)(简 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批示,广汇集团面向专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 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采取 分期发行方式。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通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0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拟发行的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第一期)(简称:“可交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将该部分 股份划转至广汇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立的质押专户“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预备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上述质押手续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如下: 是否为 是否为限售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融 本次质押股 是否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股东名称 控股股 股(如是,注 质权人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资资金 数(股) 充质押 始日 期日 东 明限售类型) (%) (%) 用途 东方证 新疆广汇实业 2022.11 债券到 券承销 偿还有 投资(集团)有 是 205,000,000 否 否 8.7388 3.1223 .24 期日 保荐有 息负债 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 合计 \ 205,000,000 \ \ \ \ \ 8.7388 3.1223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广汇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时,合计所换 股份 39,263,157 股已自动解除质押。 3 2、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分行的 20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毕了解除质押手续。 股东名称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股) 20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8.525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461 解质时间 2022 年 11 月 29 日 持股数量(股) 2,345,872,467 持股比例(%) 35.728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837,113,82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5.684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7497 广汇集团本次解除股份质押数量合计 239,263,157 股,占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的 10.1993%,占公司总股本的 3.6441%。 (三)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占其所 占公司 持股比例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股)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2,345,872,467 35.7289 871,376,979 837,113,822 35.6845 12.7497 0 0 0 0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2,345,872,467 35.7289 871,376,979 837,113,822 35.6845 12.7497 0 0 0 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837,113,822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35.6845%,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497%。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83,00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5381%,占公司总股本 的 1.2641%,对应融资余额为 150,000,000 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 押股份累计 133,00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6695%, 4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57%,对应融资余额为 725,000,000 元。 (二)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 影响。 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 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 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控 股股东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 还款等。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 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要约收购报告 书摘要等工作。 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具体换股数量、 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 未来若有变动,公司将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