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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10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累计 69,70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1.0617%;最高成交价为 14.7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62
元 / 股 , 成 交 均 价 为 11.49 元 / 股 , 支 付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800,952,891.91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实际需
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择机遵照回购方案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考虑交易日内回购期已满且已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回购
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下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
在差异,至此,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完成了本次回购。

    一、回购基本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召开
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议案》;于 2022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汇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广汇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广汇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于
2022 年 9 月 6 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于 2022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广汇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等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 亿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决议
日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
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状况确定;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 2022-067、068、069、070 及 071 号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
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 2 个交易日内
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回购实施进展及完成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68%;成交的最高价为 13.53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 13.23 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691,795.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
等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072 号公告)
    (二)根据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在回购期内,公司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且在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时,亦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073、080、092、097 及 098 号公告)
    (三)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累计 69,707,3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1.0617%;最高成交价为 14.71 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 9.62 元/股,成交均价为 11.49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800,952,891.91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实际需
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择机遵照回购方案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考虑交易日内回购期已满且已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回购
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下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
在差异,至此,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完成了本次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股份回购的
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除因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持
     有人实施自主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外,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方
     案之日至披露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

         四、本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9,70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617%,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增减量(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0       0.00             0                  0       0.00
    无限售股份       6,565,755,139       100.00             0 6,565,755,139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4,512,500         0.07 69,707,300         74,219,800          1.13
     股份总数(股) 6,565,755,139        100.00             0 6,565,755,139          100.00
         注: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影响总股本的变化,仅是暂存放在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五、本次回购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
     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且结合公司股票在资本市场的波动情况及用以员
     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的实际需求所制定,旨在维护公司和股东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同时,激励且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企业
     整体价值的进一步提升。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不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化。后续公司将遵照回购方案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