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1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汇能
源”)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报告期内通过事前审阅会议
资料,召开、出席和列席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
掌握提案决策形成的过程,对经营管理层加强企业管理、依法经营等
问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并提出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履行了监
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召开方式 会议内容
现场与通讯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1 第八届第十次 2022 年 1 月 24 日
相结合方式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1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广汇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广汇能
现场与通讯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 第八届第十一次 2022 年 4 月 13 日
相结合方式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及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广汇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等 10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现场与通讯
3 第八届第十二次 2022 年 4 月 23 日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广
相结合方式
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高公司未来
三年(2022-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
议案》等 4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控股子
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92.7708%
现场与通讯
4 第八届第十三次 2022 年 5 月 30 日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
相结合方式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广汇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
件的议案》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向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控
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5 第八届第十四次 2022 年 6 月 24 日 通讯方式 92.770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广汇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的
议案》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现场与通讯
6 第八届第十五次 2022 年 8 月 15 日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相结合方式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7 第八届第十六次 2022 年 9 月 2 日 通讯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1 项
议案。
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
8 第八届第十七次 2022 年 9 月 30 日 通讯方式 公司签署资产租赁、物流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1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9 第八届第十八次 2022 年 10 月 17 日 通讯方式 司关于分、子公司与红淖铁路公司延续执
行<普通货物运输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2 项议案。
注:会议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二、公司监事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召
开监事会会议、日常监督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
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本着诚信和勤勉态度
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和各项
经营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务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2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即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及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文件,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工作及年
度报告情况进行了核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合理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
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
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信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
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
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四)监事会有关利润分配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即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565,755,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及提高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
现金分红比例,可以让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股份回购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回购股
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含),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有利
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
回归,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且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
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六)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
人员总数 198 人,授予股数合计 4548.75 万股。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为公司发展注入内在活力和动力,实现企业整体
价值的进一步提升。
(七)监事会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社会责任
的履行情况。
(八)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
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
现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各环节,较好的防范和控
制了内外部风险,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022 年,公司根据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
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076 号)。报告认为:广汇能
源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事会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的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监事会将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公
司深化以风险管控为主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切
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监事会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责,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
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
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
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
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
发展。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