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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3-04-2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证券代码:6002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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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4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23 年度审计
费用标准的议案 .......................................... 5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 5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 55
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 .................................................. 57
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 5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5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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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5 点 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43 楼
9 号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士发先生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韩士发先生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选举监票员和计票员
五、审议提案:
    1、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2、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
    3、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4、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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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及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8、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9、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10、听取并审议《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11、听取并审议《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
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七、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上述提案进行现场表决。
八、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进行核对。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十、请现场与会董事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上签字。
十一、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讲话并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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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
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
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
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
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
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
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
场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
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
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
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
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股 东 如 有 任何 问题 或 异 议 ,请 与公 司 证 券 部联 系, 联 系 电 话:
0991-3759961、37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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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一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2022 年,受乌克兰危机引发的地缘政治风险影响,国际大宗产
品价格持续攀升、供需格局发生极大改变。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
击、预期转弱”等诸多超预期因素冲击,我国宏观经济状况波澜起伏,
在系列措施调整优化后,全年国内 GDP 同比增长 3.0%,我国经济逐
步走出低谷、反弹复苏,经济总量突破 120 万亿元,充分彰显了中国
经济强大的韧劲和旺盛的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经营业绩为导向,坚决贯彻稳中求进总基
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科学统筹生产经营活动,深挖潜力、提
质增效,全面提升精细管理的成效层次,做好战略落地和经营管理,
抢抓市场机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速迈
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新阶段。
    下面,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做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
容如下:
    一、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和股东情况
    (一)股本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565,755,139股,报告
期内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更。
    (二)股东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人数166,674名。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6,565,755,139股,占总股本的100%。

    二、公司治理情况和经营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
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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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的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内部组织
机构,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完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状况
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能
充分行使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召集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公
司召开股东大会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会议所通过的决议进行见证,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认真履
行诚信义务,行为合法规范,没有利用其特殊的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公司对关
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协议的订立以及履行情况均及时、充分地予以披
露。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四
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设内部问责委员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董事会
及各专业委员会制订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公司董事能够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科学决策。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两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各位监事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信息披露及透明度: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相
应人员,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接待来访、回答咨询。公司法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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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结构较为完善,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
差异。

     (二)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 61,575,437,169.22 元,同比增长 3.13%;
实现营业收入 59,408,725,478.43 元,同比增长 138.93%;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37,656,385.39 元,同比增长 126.61%;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1,072,820,416.20 元,同比增长 117.5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0,146,342,999.33 元,同比增长 67.74%。
     1、天然气板块
    2022 年,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加剧和欧洲天然气供应的紧张,国
际天然气价格大幅度上涨并剧烈波动,推动国内天然气价格大幅走高,
公司天然气板块全面做大、做实、做强国内外双线贸易,同步引入码
头代接卸服务,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天然气板块具体生产
运营情况如下:
     (1)自产气方面:报告期内,广汇新能源公司推行内部市场化
管理模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实行“一炉一策”,制定单炉运行
管控方案,严控开车过程,精准判断运行工况,最大限度挖掘装置潜
能,在开展为期 23 天年度大修的情况下,仍实现 LNG 产量 72,431.04
万方(合计 51.74 万吨),同比下降 1.71%。
     (2)贸易气方面:启东 LNG 接收站项目积极调整经营思路,锚
定目标、精准发力,实施“2+3”运营模式,两种输气途径(液进液
出、液进气出),三种盈利方式(境内贸易、接卸服务及国际贸易),
精准把握国际与国内市场动态,国际贸易“量、价、利”同增,实现
公司利润最大化。
    报告期内,广汇能源实现天然气销量合计 662,962.36 万方(合
计 459.84 万吨),同比增长 45.19%。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分类             2022 年             2021 年
                                                               减(%)
产量(万方):       78,489.44            88,351.65              -11.16
销量(万方):      662,962.36           456,622.16               45.19
(注:天然气销量中包括贸易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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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煤炭板块
    2022 年,伊吾矿业公司获评新疆首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不断促
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统筹稳产增产,“产、
运、销、储”各环节安排井然有序;动态掌握用户生产情况、购销计
划,不断提升长协合同履约率,持续优化市场结构,积极响应国家煤
炭保供需求,确保优质产能稳定释放,白石湖露天煤矿列入国家发改
委保供煤矿名单。报告期内,实现原煤产量 2,044.64 万吨,同比增
长 98.73%;煤炭销售总量 2,670.30 万吨,同比增长 33.86%。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分类               2022 年            2021 年
                                                                   减(%)
原煤产量(万吨)         2,044.64            1,028.87                98.73
提质煤产量(万吨)        361.66              366.48                 -1.32
煤炭销售量(万吨)       2,670.30            1,994.91                33.86
其中:原煤               2,284.38            1,502.63                52.03
      提质煤              385.92              492.28                 -21.61
(注: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白石湖露天煤矿列入国家发改委保供煤矿名单。)


    3、煤化工板块
    2022 年,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加速分化、国际能源价格频繁大幅
波动,国内煤价则维持稳中偏强走势,从而对煤化工产品价格形成有
力支撑,而部分煤化工下游需求偏弱,导致煤化工产品价格指数运行
出现分化。
    公司煤化工板块坚持产业链一体化协同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不断提升装置运行质量。立足转型发展实际,在稳固基础业务前提下,
大力开展创新创效,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煤化工板块具
体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广汇新能源公司
    公司将安全环保摆在首位,全力推进节能技改项目,生产过程消
耗量达到历年最好水平;守正创新、凝心聚力,持续优化生产运行参
数;积极抢抓能源行业发展新机遇,持续优化生产系统,动态调整生
产负荷,确保装置稳定运行;持续创新引领促成果转化,夯实高质量
发展根基;建立复合型技术人才队伍,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报告期
内,公司努力克服为期 23 天的年度大修影响,实现甲醇产量 112.64
万吨,同比下降 3.31%;实现煤化工副产品 43.79 万吨,同比增长 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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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广汇清洁炼化公司
    公司严守底线、精益求精,各生产装置保持高效平稳运行;狠抓
落实,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四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创新提质、
转型升级,坚定不移开展技术攻关,逐步对装置进行升级改造。报告
期内,在分阶段开展为期 34 天的大修工作的情况下,实现煤基油品
产量 62.28 万吨,同比增长 3.95%。
    (3)哈密环保
    公司持续抓好技术攻关,不断优化提升,乙二醇产品各项质量控
制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全部产品产出,于 2022 年 6 月起正式进入
投产转固阶段。报告期内,实现聚酯级乙二醇产量 10.07 万吨。
    (4)广汇硫化工
    公司创新成果转化成绩斐然,新增二甲基硫醚产品,进一步提升
经济效益;较计划提前 121 小时安全圆满完成检修任务,系统装置产
能稳定、二甲基二硫产量再创新高、产品成本大幅下降;精细化管理
成效显著,安全环保基础管理进一步夯实。报告期内,实现二甲基二
硫产量 1.14 万吨,同比增长 8.57%。
    (5)化工销售公司
    公司克服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式及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紧跟国家
政策及市场行情变化;聚焦主业创新、拓宽市场领域,大力推进出口
业务;精准研判市场走势,把实现各产品安全出库、优价销售摆在首
要位置,各产品均能完成全产全销、优价销售。报告期内,实现煤化
工产品销售 308.34 万吨,同比增长 42.90%。
                                                                本期比上年同期
                   2022 年                   2021 年
                                                                  增减(%)
产品名称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万吨)     (万吨)    (万吨)    (万吨)
  甲醇        112.64       138.48      116.50      114.42       -3.31       21.03
乙二醇         10.07        10.07          -           -           -           -
煤基油品       62.28        66.49       59.91       61.05        3.95        8.91
煤化工副
              43.79       93.30       40.24        40.31         8.81      131.46
  产品
(注:本期煤化工副产品销量包括贸易销售量)


     4、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科学把控建设节奏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生产运行和项目建设两条主线做好各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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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后续各项
工作安全平稳推进。
    (1)在建项目
    ①马朗煤矿建设项目
    马朗煤矿所在矿区《总规》取得批复,该项目相关手续办理进入
到新阶段。公司在全面加快推进马朗煤矿相关手续办理的同时,也积
极做好项目开发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马朗煤矿配套的白石湖快
装复线整体项目已正式开通装车运行,马朗至白石湖的矿用公路已建
成并实现通车。
    ②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 LNG 接收站及配套项目
    6#20 万立方米储罐:已完成气升顶,正在进行内罐施工。
    2#泊位建设项目:工艺设计初稿正在编制;工程可研报告已完成
第五稿;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评报告正在编制中;通航批复、安全
预评价初稿已完成内部审核;职业病预评价、社会稳定性评价待岸线
批复取得后开展相关工作。
    ③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开发项目
    目前,项目区块现有总井数 54 口,其中:油井 29 口,气井 25
口。报告期内,按照 2022 年斋桑油气田稠油项目开发方案,有序推
进各项工作。年内已开展检查测试油井单井产量等工作,对油井(老
井)测试生产数据进行整体评价。

    (2)发展绿色能源业务
    ①二氧化碳捕集及驱油项目
    公司依托自身企业特点,结合新疆区位优势,设立全资子公司广
汇碳科技公司,在哈密淖毛湖地区整体规划建设 300 万吨/年二氧化
碳捕集、管输及驱油一体化项目,分期建设,其中:首期建设 10 万
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编制,取得《伊吾县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及完成《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并与新疆区域具有二氧化碳驱油需求的油
田单位签署了《二氧化碳产品合作框架协议》和《二氧化碳购销合同》,
同时该项目纳入 2022 年第二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研发专项任务,
并获得财政资金支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046、106 及 1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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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4 及 090 号公告)
    报告期内,该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安评、环评、职评、能评、
用地批复、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
证、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等前期手续;土建工作进入扫
尾阶段,主要动静设备已全部就位,正在进行管道安装,整体完成
80%。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首期示范项目已于 3 月 25 日顺利产出合格
液态二氧化碳产品,进入试运行阶段,标志着公司进入绿色发展新阶
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015 及 018 号公告)
      ②氢能项目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公司依托自身企业优势,积
极主动适应国内外能源产业发展新形势,启动了以“绿色革命”为主
题的第二次战略转型。除已推进实施的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和驱油
(CCUS)项目外,公司制定了《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明
确了公司今后转型的另一重点方向是加速发展氢能产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 年)》
    公司遵循从试点示范到规模推广再到大规模商用的规律,按照
“一年起步、三年打基础、五年初具规模”的发展思路,推动氢能产
业落地发展,在 2022 年—2023 年期间为氢能产业作试点示范、布局,
搭建新能源发电+电解水制氢+储氢+加氢站+氢能燃料重卡应用示范
工程,且同步开展绿氢成本控制及氢能交通应用的示范研究。未来,
将根据氢能规划及市场发展需求在淖毛湖地区逐步开展氢能交通运
输领域大规模替代,通过交通运输场景应用实现氢能产业的综合利用。
    公司计划通过引入国内领先的电解水制氢及加氢站技术,先在伊
吾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首期“绿电制氢及氢能一体化示范项目”。该
氢能示范项目已申报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区域综合
能源系统的绿能协同技术及应用研究”项目,且已在伊吾县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办理取得了《伊吾县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伊发改产业
备【2022】5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082 及 090 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及立项审批,各项手
续稳步推进,EPC 招投标工作已完成,即将进入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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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
职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各位董
事本着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原则,认真勤勉地为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正确决策做了大量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主要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组织召开了13次会议,对提交会议的45项议案进行了讨论,各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次会
议召开时间和决议内容如下:
    1、 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
划纲要(2022-2030 年)>的议案》;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2、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3、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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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年度报
告摘要》;
    (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0)《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
    (1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1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的议案》;
    (1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的议案》;
    (1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的议案》;
    (1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成员的议案》;
    (18)《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董
事成员的议案》;
    (19)《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4、 2022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 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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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高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
    5、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阳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
    6、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92.7708%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广汇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件的议案》;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的股东大会的议案》。
    7、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新增设立全资子公司及
收购标的上市公司控股权的议案》。
    8、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92.7708%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广汇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9、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10、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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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11、 2022 年 9 月 2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议案》。
    12、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资产租赁、物
流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3、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子公司与红淖铁路公司延
续执行<普通货物运输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四、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天然气业务
    天然气是一种主要由甲烷组成的气态化石燃料,与煤炭、石油并
列为全球三大一次能源,也是三者中唯一的清洁低碳能源。双碳目标
下,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中唯一的清洁能源,是重要的低碳能源,其
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2022 年,受欧洲地缘政治影响,国际天然气市场格局发生较大
变化,由“亚洲溢价”转向“欧洲溢价”,全球 LNG 贸易流向发生改
变、LNG 资源竞争越发激烈,国际天然气价格剧烈震荡,欧洲 TTF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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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气期货价格一度飙升至 339.195 欧元/兆瓦时,达到历史最高点,
TTF 天然气期货全年均价约为 132.9 欧元/兆瓦时,超过东北亚 JKM
价格,成为全球 LNG 价格的引领者。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在全面推
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能源转型升级步伐的大背景下,国家相继印发
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一
系列文件,提出要推动天然气在更多领域和行业中替代煤炭、石油等
化石能源,加快实现“双碳”目标;并将天然气纳入能源转型重点领
域。根据国家能源局预计,未来我国天然气供需缺口将维持在 2000
亿立方米左右。
    2022 年是国内天然气市场“非常规”的一年,国际天然气供需
市场格局急剧变化,LNG 进口量明显下滑,但在“提效增产”背景下
国内天然气产量连续 6 年增产超过 100 亿立方米。2022 年,国内表
观消费量 3648.27 亿立方米,同比下降 1.2%;国内生产天然气 2178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6.4%;天然气进口总量约 1529.47 亿立方米,
同比下降 9.98%;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为 41%。
    进入 2023 年国内经济复苏预期较好,下游工业需求明显增加,
短期内市场处于恢复期,价格将呈现震荡走势。长期来看,伴随国内
外天然气供需面逐渐宽松,我国天然气进口及国内销售价格有望逐渐
回归理性。

    2、煤炭业务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经过几十年发展,我
国煤炭行业规模相对稳定,行业进入壁垒较高,属于成熟期,煤炭稳
定供应能力较强;大型煤炭生产企业的行业集中度提高到 70%以上。
    2022 年,在国际地缘政治冲突、气候异常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
下,能源危机加剧,国际原油、天然气价格大幅飙升,迫使消费者从
原油、天然气转向其他能源,从而增加了对更具有价格竞争力的煤炭
的需求,全球煤炭产量及消费量双双反弹,煤炭供需格局发生极大改
变,国际煤炭价格高位运行。欧洲三港煤炭价格最高飙升至 438.35
美元/吨;南非理查兹港煤炭价格突破 440 美元/吨;澳大利亚纽卡斯
尔港煤炭价格从年初的 157.5 美元/吨震荡上行至 457.8 美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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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我国坚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充分发挥煤炭兜
底保障作用,提升煤炭保障能力,合理控制煤炭价格,煤炭保供政策
贯穿全年并逐步发挥实效。在海外供需矛盾加剧,国内供需阶段性错
配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国内煤炭价格中枢抬升。
    2022 年在煤炭长协保供政策以及产能释放影响下,我国煤炭企
业生产积极性高,叠加铁路运力提升,港口煤炭中转作业增加,带动
我国煤炭产量大增。全年实现原煤产量 45.6 亿吨,同比增长 10.5%;
进口量 2.93 亿吨,同比下降 9.2%。新疆被列入全国五大煤炭供应保
障基地,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新疆通过加快释放优质产能、加强生产
调度、增加外运车皮等方式增加煤炭产销量。全年新疆原煤产量 4.13
亿吨,同比增长 25%,“疆煤外运”8000 万吨,同比增长近一倍,超
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增产稳价保供目标任务。
    2023 年,煤炭将继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煤炭供应端产能将继
续释放,产量将继续增加,而需求端在全年 GDP5%增长目标下将会保
持增加趋势,预计我国煤炭供需格局整体将维持紧平衡状态,现货煤
炭价格有望继续保持高位运行,价格中枢进一步提升。

    3、煤化工业务
    现代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采用先进技术和加工手段生产替代
石化产品和清洁燃料的产业,依靠技术革新,现代煤化工产业可以实
现对石油、天然气资源的补充和部分替代。在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
源禀赋下,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充分把握国内资源禀赋,
高质量利用煤炭成为发展核心。2022 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与“煤”
相关的政策文件,不断健全完善煤炭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体系,引导
行业提高煤炭供给质量、推动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推动资源地区转型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立
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
“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
链安全”,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成为“十四
五”时期我国煤化工行业的重要任务。在此背景下,未来相当一段时
期仍是现代煤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甲醇:甲醇是结构最为简单的饱和一元醇,下游应用广泛,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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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生产烯烃、甲醛、二甲醚、冰醋酸以及溶剂、燃料等多个领域,是
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材料之一。其中甲醇制烯烃消费占比高达 50%以上,
占据绝对主力;除甲醇制烯烃以外,BDO、碳酸二甲酯等小众下游领
域的需求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在生产工艺中,我国的资源结构决定
了煤制甲醇一直占据绝对主力。
    2022 年受国内外宏观因素影响,商品共振加剧,甲醇走势受自
身阶段性矛盾影响,甲醇年均价重心同比略有上移。甲醇全年基本面
矛盾不大,供需双弱使得上下游新增产能增速同比明显下滑,而海外
供需走弱,进口量增加较多。截至 2022 年底,我国甲醇总产能约 10171
万吨,同比增加 2.83%;产量 7621.03 万吨,同比增长 3.67%;进口
量约为 1219.30 万吨,同比增长 8.89%;下游消费量 8805.5 万吨,
同比增长 4.02%。
    预计 2023 年甲醇下游消费随国内宏观先弱后强,近端受下游利
润不佳影响消费承压,随着宏观缓解改善逐步恢复。另外,从下游新
增投产计划来看,增量结构迎来转型,C/MTO 增速放缓而传统及新兴
需求增速上升。长期来看,中国甲醇市场驱动主要体现在供需、成本
与宏观之间的转换,预计 2023 年全年甲醇市场行情或仍将以震荡整
理为主。
    煤焦油:煤焦油是煤干馏过程中得到的一种高芳香度的碳氢化合
物的复杂混合物,中温煤焦油是由煤经中温干馏而得的油状产物,用
于制液体燃料和化学工业原料等。2022 年,煤焦油价格稳步上行,
截至 12 月 20 日价格约 6467.5 元/吨,年度上涨 44.69%。
    我国煤焦油产能整体呈增长状态,2022 年中国中温煤焦油市场
总产能约 1502 万吨,相比去年增加 72 万吨,环比增加 5.03%,产能
增速始终保持缓慢增长。2023 年,仍有部分中温煤焦油及煤焦油加
氢项目陆续投产,中温煤焦油供不应求局面或进一步加剧。
    乙二醇:乙二醇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和战略物资,我国约 95%的乙
二醇用于生产聚酯。以石油为基础原料的合成纤维约占 90%,生产原
料高度依赖石油资源,而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高达 70%,长远来看,
化学纤维原料高度依赖石油资源存在产业安全隐患。利用我国能源结
构“富煤、缺油、少气” 的基本特征,开发利用煤化工保障化纤原
料的供应,是保障化纤产业安全的一种有效途径。推动化纤原料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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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实施煤基化纤原料示范工程意义重大。“十三五”以来,我国煤
制乙二醇技术进步明显。
    2022 年乙二醇在油价相对高位宽幅震荡和自身供需基本面偏弱
的综合影响下,价格整体震荡运行。截至 2022 年底,我国乙二醇总
产能约 2497.20 万吨,同比增长 24.47%;产量约 1345.64 万吨,同比
增长 10.12%,进口量约为 751 万吨,同比减少 10.9%。
    预计 2023 年,受宏观变动及供需博弈影响,乙二醇价格高波动
仍将持续,价格稳中上行为主。

    4、绿色能源业务
    (1)二氧化碳捕集(CCUS)及驱油
    CCUS 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技术组合不可或缺的重要
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 CCUS 技术发展,相关技术成熟度
快速提高,系列示范项目落地运行,呈现出新技术不断涌现、效率持
续提高、能耗成本逐步降低的发展态势。《“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
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 CCUS 技术作为重大示范项目进行引导支持,
未来 CCUS 技术在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
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将会发挥更为
重要的作用。
    二氧化碳驱油一是可以帮助煤化工排放企业降低碳排放,腾出环
境容量指标;二是可以提高区域油气田的油气采收率,实现油田增产
增效的同时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三是可以替代现有的水驱工艺,实现
节水,生态效益显著。
    2021 年中国政府做出应对气候变化承诺:到 2030 年单位国内生
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 2005 年下降 60%-65%。同时,2022 年 2 月,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下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系机制和政
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加强 CCUS 技术推广示范,扩大二氧化碳驱油计
划应用,探索利用油气开采形成地下空间封存二氧化碳。在此背景下,
随着碳捕集技术的成熟、成本的下降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CCUS
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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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氢能
    氢能源被誉为 21 世纪最清洁能源,具有元素资源丰富、储能时
间长、能量密度大等诸多优点。同时氢能的应用可以广泛渗透到传统
能源的各个方面,包括交通运输、工业燃料、发电等各领域的大规模
深度减碳。氢能一直被视为全球能源向可持续发展转型的主要路径之
一,氢能的利用符合我国碳减排大战略,同时有利于解决我国能源安
全问题。
    当前,传统化石能源制氢仍是主要制氢方式,占全球氢气产量的
78%以上,但制氢技术正在由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向更清洁的
电解水制氢方向过渡。由于绿电成本逐步下降,电解槽技术向更适用
清洁能源的质子交换膜方向迭代。未来,绿色能源电解水制氢实现与
化石能源制氢平价可期。
    按照发改委出台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
到 2025 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氢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境,初步建立
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
电池车辆保有量约 5 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
达到 10-20 万吨/年,成为新增氢能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二氧
化碳减排 100-200 万吨/年。再经过 5 年的发展,到 2030 年,形成较
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产业布
局合理有序,可再生能源制氢广泛应用,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
到 2035 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
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氢能源产业链以其清洁化的优势,正处于从导
入期过渡到发展期的上升阶段当中,未来有望在诸多清洁能源的技术
路线中脱颖而出,成为我国实现能源清洁化的关键环节。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22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
-2035 年)》将新疆列为全国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之一,夯实煤炭
煤电兜底保障基础。2023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
新疆将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打造以“八大产业集群”为支撑
的现代产业体系,其中就包括与公司紧密相关的“油气生产加工、煤
炭煤电煤化工、绿色矿业、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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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及国家相关政策分析,立足公司资源禀赋、
产业现状及应用场景等优势,结合地缘政治冲突背景下国际能源供需
与贸易格局的改变,能源安全战略、双碳背景下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及
新疆“十四五”能源规划“三基地一通道”的战略定位,以推动实现
碳达峰、碳中和为契机,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发展结构,公司明
确了 2022-2027 年产业发展规划。
    2022-2027 年,广汇能源将继续围绕煤炭、煤化工、天然气、启
东码头等项目进行产业产能升级;积极布局清洁能源和二氧化碳捕集
与利用产业,以价值链为纽带建成生产安全稳定、产品品质优、市场
前景好、协作紧密、环境友好的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和新能源基地,
形成天然气产业、清洁能源(氢能)产业、碳捕集与利用产业、煤化
工产业、煤炭产业(含煤炭销售物流基地)协同发展的的五大产业格
局。

    (三)2023 年经营计划
    2023 年,公司经营发展工作的工作主线是:凝心聚力、笃行实
干、守正创新、绿色发展。指导思想是:坚决贯彻稳中求进总基调,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科学统筹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推进精细化管
理工作,做好战略落地和经营管理,推动绿色产业转型升级;抢抓市
场机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助推公司市值和内在价值的可持
续增长。
    1、2023 年主要重点工作如下:
    (1)天然气板块
    ①广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密切关注国际 LNG 市场,优化采销策略,灵活运用“锁量、锁价、
锁汇”等方式,实现效益最大化;统筹安排长协、短协、现货等国际
资源,围绕年度总目标,做大贸易业务,确保完成年度销量;积极推
进新的长协谈判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增加长协资源。
    ②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广汇综合物流公司确保码头安全生产稳定运行,不断优化装置运
行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为 LNG 贸易保驾护航;抓好 2#泊位扩建,
年内完成水域和陆域布置方案,取得用海、通航、岸线等文件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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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相关手续办理;加快重点项目建设,6#20 万方 LNG 储罐年
内实现投运。
    ③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广汇天然气持续落实“一站一策”,不断提升终端站点盈利水平;
持续挖掘、优化各工厂优势区域销售范围,加大核心市场开发,提高
市场占有率。

    (2)煤炭板块
    抓好白石湖矿区生产接续及马朗煤矿开发建设,为煤矿生产做好
保障,确保年度产量完成;进一步拓展煤炭外销市场,围绕四个物流
基地,持续优化销售结构,摸排外部潜在市场,不断发掘优质客户,
确保销售任务完成;加强与铁路物流的协调对接,发挥新建快装复线
优势,合理组织多点位发运;继续拓展集装箱发运、汽运直发、自提
等发运方式,提前做好汽运和自提车辆组织准备,全力保障煤炭外销。

    (3)煤化工板块
    ①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汇新能源公司加强生产过程管控,提升装置运行质量,大力解
决制约生产的瓶颈问题,不断优化工况,确保完成产量目标;全力推
进重点项目建设;严格控制工艺、能耗指标,做好碳排放和能耗管理,
制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创建工作,
不断提升安全管控能力。
    ②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广汇清洁炼化公司继续优化炭化炉、脱硫装置、污水处理运行工
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全年安全、环保、高负荷稳定运行,确
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梳理总结 2022 年运行经验,确保干燥装置优
化运行,保证冬季提质煤正常发运,提高经营效益;统筹做好公用工
程供应,提高锅炉运行水平,保障环保科技及信汇峡公司正常运行。
    ③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哈密环保高度重视技改消缺工作,全力以赴推进原料气净化综合
改造项目施工,抓好人员培训和开车方案的模拟演练,确保正常开车;
以强素质、提效能、保安全、促生产为着力点,总结运行经验,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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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能力;严控工艺和消
耗指标,不断提质增效、降本增效,确保安全生产。
    ④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广汇硫化工加快推进二甲基亚砜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产业链延伸
项目,开展二异丙基醚等产品的市场分析和技术研究工作。
    ⑤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化工销售公司持续优化产品销售策略,灵活统筹铁路发运和公路
物流运输,确保以产定销、全产全销、优价销售;继续加大贸易业务,
延伸贸易业务范围,灵活采用港口现货贸易、传统采销贸易、仓储货
权转移贸易,挖掘跨区域市场贸易套利机会,努力提升贸易营收利润;
继续做好全产全销、优价销售。

    (4)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
    广汇石油加快 TBM 原油开发进展,尽快实现规模化开采;提前谋
划布局,统筹做好原油进口配额与资质申办、原油销售市场开拓等工
作。

    (5)战略新兴板块
    ①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碳科技公司做好一期 10 万吨项目试运行成功后的收尾工作,梳
理剩余工作量,保持稳产、高产;加快推进 300 万吨项目前期工作,
尽早实现开工建设。
    ②氢能项目
    加快推进手续办理及项目建设,争取年内投产试运行。通过示范
项目的建设,打通氢能产业链全流程,摸清成本,同时积极与国内氢
燃料电池、氢能重卡、新能源制氢领域优秀企业开展氢能配套产业合
作洽谈,为规模化应用奠定基础。

    2、2023 年重点工作保障措施:
    (1)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理念,把安全生产当做头等大事抓好抓
实。
    (2)统筹平衡驻淖企业公用工程供应,多措并举保障稳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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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坚持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向基层班组延伸
融合。
    (4)不断提高资金管控水平,确保公司经营及项目投资持续稳
健发展。
    (5)持续加大证券规范化管理力度,推动公司市值和内在价值
可持续增长。
    (6)全面优化人才培养及薪酬激励体系,最大限度发挥人才资
源效益。
    (7)重视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保障公司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8)充分发挥党建政治引领作用,助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2023 年融资计划及担保方式
    为保证公司生产运营及投资建设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
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 2022 年度融资额度节余情况,2023 年公司
拟通过债权方式净新增融资总额不超过 26 亿元人民币,具体融资计
划如下:
    1、融资方式
    (1)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银行借款、银行
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
融资、信托融资、债务重组等债务融资方式。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融资的相关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担保方式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抵(质)押及保证担保。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3)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
其子公司提供抵(质)押及保证担保。

    (五)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规避各类风险,但在
实际经营过程中仍有可能存在各类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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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业周期性风险
    作为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煤炭行业已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其与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关联
度较高,煤炭行业的景气度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化
的影响较大。天然气行业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性产业,其市场需求
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周期的变化将影响天然气等能源
的需求。如果国民经济对能源总体需求下降,将直接影响煤炭、天然
气的销售。
    2、行业监管及税费政策风险
    政府对能源行业进行监管,其监管政策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
且政府未来的政策变化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税费政策是
影响公司经营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目前政府正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
改革,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税费政策未来可能发生调整,可能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体制及审批风险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战略,坚持“走出去、拿回来”和“增产
保供”的指导思想,率先完成了境外油气资源获取和煤炭产能核增等
相关工作,完全符合国家总体政策要求和方向,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却因无经验可循或受外部安全环境等相关因素影响,致使项审批过程
中出现比预期计划有所延误。
    4、市场竞争风险
    煤炭行业:受我国前期持续煤炭供给侧改革使得煤炭产能受限,
叠加俄乌冲突导致国际煤炭价格高位运行,进口倒挂等多方面因素综
合影响,目前我国煤炭供给端整体偏紧,价格持续高位。未来随着国
内煤炭先进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煤炭产品在目标市场竞争有可能加
剧,由此可能造成公司煤炭产品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LNG 行业方面: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竞争对手不断增多,受
国际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位的影响,天然气需求增速放缓。公司将面临
市场价格、产品质量、市场渠道等多方面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由此
可能造成公司 LNG 市场份额减少、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煤化工市场:我国传统煤化工产业存在一定的产能过剩局面,随
着技术水平的提高,更多竞争对手向新型煤化工领域发展,新型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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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市场竞争将趋于激烈。
    5、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项目陆续投产以后,产品销售包括煤炭、天然气、煤化工产
品等多个能源产品,终端市场价格受全球经济及供需情况的影响而波
动,走势往往难以准确判断,将会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不确
定性。
    6、海外经营风险
    公司在境外经营的油气业务,受项目所在国政治、法律及监管环
境影响,在某些重大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差异。这些风险主要包括:
政治不稳定、税收政策不稳定、汇率波动等。
    7、汇率风险
    公司在国内发展能源产业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
在境外开展油气开采业务,涉及货币兑换。目前国家实行以市场供求
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
在资本项下仍处于管制状态。人民币的币值受国内和国际经济、政治
形势和货币供求关系的影响,未来人民币兑其他货币的汇率可能与现
行汇率产生较大差异,可能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8、油气储量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行业特点及国际惯例,公司所披露的原油和天然气储量数据
均为评估数据。公司已聘请了具有国际认证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公司所
拥有的原油和天然气储量进行评估,但储量估计的可靠性取决于多种
因素、假设和变量,其中许多因素是无法控制的,并可能随着时间的
推移而出现调整。评估日期后进行的钻探、测试和开采结果也可能导
致对公司的储量数据进行一定幅度的修正。
    9、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从事的天然气、煤炭及煤化工等产品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
中存在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安全风险较高,安全
管理难度较大。公司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和风险预控体系,持续抓好
安全环保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要对安全环保漏洞“零
容忍”,确保安全环保工作“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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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帆沧海迎激浪,勇立潮头启新航。2022 年的成就振奋人心,
2023 年的任务更需努力。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
让我们紧密团结起来,坚定信心、同心同德,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
无阻向前行,为完成年度指标任务努力拼搏,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团结奋斗!我们坚信,广汇能源的明天会更美好!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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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的工作
态度,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职权,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
行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我们
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独立董事马凤云女士、孙积安先生因连续任职
6 年期满,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卸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现任独立董事履历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有四名独立董事,现任分别为谭学先生、蔡镇
疆先生、甄卫军先生和高丽女士,均具备所需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
从业经验,具有独立判断能力,具体如下:
    谭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
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合伙人。曾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维泰开发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管理部副主任、赤峰双百财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主管会计、赤
峰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管。
    蔡镇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法博士,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新疆)基地负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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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新疆)分院研究员,中国商业法研
究会理事,新疆法学会会员,乌鲁木齐仲裁委仲裁员。曾担任钦州仲
裁委仲裁员、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评析专家,新疆诚和
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甄卫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现任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化学会
农业化学专委会委员、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理事、新疆发明家协会常
务理事、新疆塑料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曾任新疆大学物理化学教研
室副主任、副教授。近年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4 项,省部级科
研项目 3 项,厅局级项目 3 项,横向课题 20 余项。已发表论文 120
余篇,其中被 SCI、EI 共收录 50 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19 件,转让
发明专利 3 件。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 项,国家
级新产品证书 1 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鉴定成果 3 项,中国科
学院董氏东方奖学金 1 项,新疆大学光华奖 2 项,新疆大学教学成果
奖 3 项,新疆大学青年科研奖 1 项。
     高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
贴,民主促进会会员,兼任甘肃省金融学会丝路普惠 30 人论坛专家、
河南创新发展研究院专家等学术职务。曾任职于新疆机械化工进出口
公司进口部。近年来,主要从事金融专业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工作,专
注于公司投融资和能源金融领域的研究工作,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
20 余篇,主持完成 1 项国家自然科学地方科学项目及多项省部级课
题。2016 年获得自治区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奖专著类一等奖、2018
年获得自治区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三等奖。2016 年 8 月
赴美国佐治亚西南州立大学访学半年,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赴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访学 1 年。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
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及咨询等服务,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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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我们均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
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    是否连续两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        应出席股东
    姓 名                                               股东大会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大会的次数
                                                          次数        加会议

    谭   学     13           13                4            4            否
    蔡镇疆      13           13                4            4            否
    甄卫军      12           12                3            3            否
    高   丽     12           12                3            3            否
   马凤云
                 1           1                 1            1            否
   (卸任)
   孙积安
                 1           1                 1            1            否
   (卸任)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内部问责委员会 1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8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 次、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2 次。作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我们分别出席会议并充分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
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提出了
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会议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年度报告审计期间
等时间定期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阅读、仔细分析和研究会前材料,对董事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
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充分运
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日常工作中,
我们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积极配
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我们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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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

    三、2022 年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
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等相关事项均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
见。
    (二)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
    我们对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相关事项发表了
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七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22
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等相关事项均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八次会议
    我们对关于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提高未来三年现金
分红比例相关事项均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九次会议
    我们对关于聘任阳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关于向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
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92.7708%股权暨关联交易相
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向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

                             3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92.7708%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一次会
议
    我们对关于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二次会
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关于调整向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
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92.7708%股权暨关联交
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调整向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92.7708%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
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五次会
议
    我们对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
见。
    (十)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六次会
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资产租赁、物流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资产租赁、物流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七
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我们对关于公司分、子公司与红淖铁路公司
延续执行《普通货物运输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我们对关于公司分、子公司与红淖铁路公司延续执行《普通货物
运输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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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发
生的、根据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
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
公平交易原则进行,以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交易内容符合商
业惯例,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
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均回避表决,未发现违反
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均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
拓宽其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无逾期担保。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
规范;提名的董事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所提名的董事和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高管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国
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公司聘任其为审计机构及支付其
报酬的决策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不影响财务审计
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充分性。
      (五)关于利润分配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565,755,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
税),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2,626,302,055.60 元(含税),占 2021 年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2.49%,不送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2019 年-2021
年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3,326,748,475.33 元(含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金额),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76%,已
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则,2021
年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考虑了差异化分红,以权益分派登记日总股本
扣除回购账户股数为分派基数。
      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大幅度提高为:
“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 90%,且每年实际分配
现金红利不低于 0.70 元/股(含税)”。
      基于独立立场,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
润分配相关方案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
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
予股份人员总数 198 人,授予股份总数 4548.75 万股。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我们认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为公司发展注入内在活力
和动力,可实现企业整体价值的进一步提升,同意员工持股计划的实

                               3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施。
    (七)关于回购股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
股份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具备可行性和
必要性,同意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
    (八)关于投资相关情况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以战略发展方向和长远利益为基础,旨在进一
步推进整体战略发展进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整体
利益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有关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
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我们认为:2022 年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够
积极履行已经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募集资金使用及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及利用公司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十一)业绩预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分别于2022年1月5日、3月11日、6月25日、10月10日发布了《2021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2022年半年度
业绩预增公告》及《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暨风险提示公告》。我
们认为,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有利于市场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二)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半
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同时完成了公司
105 份临时公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的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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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内容涵盖了公司重大事项,能够保证投资者及时、
准确、全面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三公原则,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十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形
成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
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评价结论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
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076 号)。报告认为:广汇能
源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目前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实施,相
关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发挥着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
够合理保证经营合法依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3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十四)董事会及其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下设内部问责委员会,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及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1 次
内部问责委员会、14 次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专
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
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及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及下设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
有效。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在履行职责时,不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
控股股东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我们充
分利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
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我们仍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诚信、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加深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
合作,加强对中国证监会各项新要求、新规定的后续培训与学习,提
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科学、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谭 学 蔡镇疆
                                            甄卫军 高 丽
                                        二○二三年五月十日

                             3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三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
       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在报告期内通过
       事前审阅会议资料,召开、出席和列席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
       和决议,了解掌握提案决策形成的过程,对经营管理层加强企业管理、
       依法经营等问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并提出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充
       分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召开方式                   会议内容


                                                     现场与通讯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1        第八届第十次     2022 年 1 月 24 日
                                                     相结合方式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1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广汇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广汇
                                                     现场与通讯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2        第八届第十一次   2022 年 4 月 13 日
                                                     相结合方式   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及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广
                                                                  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
                                                                  告》等 10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现场与通讯
 3        第八届第十二次   2022 年 4 月 23 日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广
                                                     相结合方式
                                                                  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高公司未来
                                                                  三年(2022-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
                                                                  议案》等 4 项议案。




                                                3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256)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控股子
                                                               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92.7708%
                                                  现场与通讯
4     第八届第十三次   2022 年 5 月 30 日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
                                                  相结合方式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广汇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文
                                                               件的议案》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向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控
                                                               股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5     第八届第十四次   2022 年 6 月 24 日          通讯方式    92.770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广汇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的
                                                               议案》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现场与通讯
6     第八届第十五次   2022 年 8 月 15 日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相结合方式
                                                               1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7     第八届第十六次    2022 年 9 月 2 日          通讯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1 项
                                                               议案。
                                                               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
8     第八届第十七次   2022 年 9 月 30 日          通讯方式    公司签署资产租赁、物流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1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9     第八届第十八次   2022 年 10 月 17 日         通讯方式    司关于分、子公司与红淖铁路公司延续执
                                                               行<普通货物运输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2 项议案。
    注:会议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二、公司监事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召
    开监事会会议、日常监督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
    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本着诚信和勤勉态度
    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和各项
    经营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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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务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2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即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及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文件,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工作及年
度报告情况进行了核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合理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
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监事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
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信息披露及时、充分。
董事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
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四)监事会有关利润分配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即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565,755,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及提高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
现金分红比例,可以让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股份回购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回购股
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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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有利
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
回归,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且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
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六)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
人员总数 198 人,授予股数合计 4548.75 万股。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为公司发展注入内在活力和动力,实现企业整体
价值的进一步提升。
    (七)监事会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社会责任
的履行情况。
    (八)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
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
现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各环节,较好的防范和控
制了内外部风险,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022 年,公司根据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
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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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作为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3]000076 号)。报告认为:广汇能
源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监事会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的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监事会将强化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公
司深化以风险管控为主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切
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监事会继续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责,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
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
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
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
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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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四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确认,并已出具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0536 号)。现将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公司的资产状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6,157,543.72 万元,
负 债 总 额 为 3,296,451.37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为
2,886,901.7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3.54%。
     1 、 报 告 期 末 , 资 产 总 额 6,157,543.72 万 元 , 比 上 年 的
5,970,865.61 万元增加 186,678.11 万元,增幅 3.13%。其中:流动
资 产 1,625,881.74 万 元 , 比 上 年 的 1,239,872.72 万 元 增 加
386,009.02 万元,增幅 31.13%。非流动资产 4,531,661.98 万元,比
上年的 4,730,992.89 万元减少 199,330.91 万元,降幅 4.21%(其中:
固定资产 2,590,485.53 万元,比上年的 2,838,240.99 万元减少
247,755.46 万元,降幅 8.73%)。
     2、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3,296,451.37 万元,比上年的
3,892,859.76 万元减少 596,408.39 万元,降幅 15.32%。
     3、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2,886,901.79 万元,
比上年的 2,093,221.12 万元增加 793,680.67 万元,增幅 37.92%。

    二、公司 2022 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1、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为 6,247,432.20
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162,290.77 万元;
收到的税费返还 49,519.82 万元;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621.6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为 5,232,797.90 万
元,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 4,642,457.59 万元;支
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8,333.51 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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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099.53 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907.27 万元。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14,634.30 万元。

     2、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为 263,590.66 万元,
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05.19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金 139.50 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 4,057.93 万元,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20,129.23 万元,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7,958.81 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为 301,843.38 万元,其中:购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96,249.80 万元,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771.06 万元,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 金 净 额 74,203.45 万 元 ,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2,619.07 万元。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252.72 万元。

    3、报告期末,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为 1,771,817.64
万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83,585.74 万元,收到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8,231.90 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为 2,553,358.87 万元,其中:偿
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59,885.56 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所支付的现金 365,000.15 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28,473.16 万元。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1,541.23 万元。

    三、公司的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40,872.55 万元,比上年增长
138.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3,765.64 万元,比上
年增长 126.61%。

    2、成本费用支出情况
    2022 年,公司营业成本 4,239,786.68 万元,间接费用 236,0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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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其中:销售费用 31,658.52 万元,管理费用 64,232.66 万元,
研发费用 39,721.76 万元,财务费用 100,454.79 万元),营业成本和
间接费用合计为 4,475,854.42 万元,比上年的 1,789,063.14 万元增
加 2,686,791.28 万元。

    3、营业外收支情况
    2022 年 度 发 生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为 -610.96 万 元 , 上 年 为
-11,373.99 万元,本期增加 10,763.03 万元。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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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五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37,656,385.39 元,减提取盈余
公积金 380,465,553.5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599,967,201.38
元后,2022 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20,932,660,977.58 元。
     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 公 司 章 程》 等相 关 制 度 规定 ,且 遵 守 公 司关 于提 高 未 来 三年
(2022-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相关承诺:“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
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 90%,且每年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不低于 0.70 元/
股(含税)”,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
利润分配工作。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充分考
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
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现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
营发展成果的目的,公司拟制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将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即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滚
存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22 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截止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股份数量为
74,219,800 股,按公司总股本 6,565,755,139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
的股本总数 6,491,535,339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分配现金红利
总额为 5,193,228,271.20 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2022 年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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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实施回购股份所支付的资金 800,952,891.91 元也视同为现金分红,
经合并计算后,2022 年度利润分配资金总额 5,994,181,163.11 元,
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2.87%。
    2020 年-2022 年,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 9,214,129,221.03
元(含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56.37%,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及公
司的承诺约定。
    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具体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若股本基数发
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上述预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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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六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现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给各位,请予审议。

     附: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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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七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3年度
                  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及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提请继续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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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三)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
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秦睿,200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施昌臻,2006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
2019 年 1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建初,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
执业,2021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8 家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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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收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并按
有关审计收费规定综合报价,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
为人民币 400 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23 年度公司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2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标准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
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
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
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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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八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倪娟女士提交的不再担任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的辞请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倪娟女士申请辞去公司
董事职务,辞请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倪
娟女士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上述辞请将会致公司董事总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提
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推举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阳贤先生(后附简历)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为止。
    阳贤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
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其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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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阳贤先生个人简历

    阳贤,男,1985 年 4 月出生,化工工程师、中级经济师,本科
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新疆
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运营投资部部长、副部长;投
资发展部部长、副部长;运营管理部部长助理。新疆蓝山屯河节水科
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PE 工艺工程师;四川创越炭材料有限公司炭纤
维分厂副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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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九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王国林先生提交的不再担任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辞请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王国林先生申请辞去
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监事会
对王国林先生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上述辞请将会致公司监事总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经监事会提名推荐,并经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推举王毅先生(后附简历)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为止。
    王毅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
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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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王毅先生个人简历

    王毅,男,1981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广汇清洁炼化有
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曾任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
司办公室主任;新疆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主管;新疆
汇源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组织
部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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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


           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培育员工敬业精神和
企业归属感,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企业长期追求的目标。为使员工共享企业发展
成果,让全体员工都能在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过上有尊
严、有品质、更体面的幸福生活,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
司拟实施“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上期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补充。
    获授人员将基于业绩表现与贡献程度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
现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的同步增长;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紧密融合、相
互促进,为公司发展注入内在活力和动力,实现企业整体价值的进一
步提升。公司现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摘要提交给各位,请予审议。

    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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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一


              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培育员工敬业精神和
企业归属感,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是企业长期追求的目标。为使员工共享企业发展
成果,让全体员工都能在合适的工作岗位上实现自我价值,过上有尊
严、有品质、更体面的幸福生活,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
司拟实施“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简称“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上期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补充。
    为保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现提交给各位,请予审议。

    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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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在持有人会议审议批准后修改、变更员工持股计
划,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
名单的范围等。
    2、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指标是否达标、所授予股份
是否解锁及提前终止等事项作出决定。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存续期内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
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5、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6、授权董事会制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考核目标及具
体实施内容等,并由监事会核实。
    7、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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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三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对部分因债
     务人已注销、破产、失联等原因,并经公司多方催收,账龄较长、确
     认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
         一、应收款项核销概况
         本次予以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 75,998,234.49 元,其他
     应收款金额 552,876.42 元,合计核销应收款项 76,551,110.91 元,
     该部分应收账款在以前年度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核销情况见
     下表:
                                                                                单位:元

核销所属单位名称       发生年份      款项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主要原因

                                                                   已诉讼,法院下达执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
                      2014-2019 年    应收账款    74,059,183.85    裁定书,无可供执行的
公司
                                                                   财产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                      应收账款    1,355,416.54     欠款单位破产清算、无
气发展有限责任公      2008-2018 年                                 可供执行资产、无法收
                                     其他应收款    502,876.42
司                                                                 回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                                                   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
                        2013 年       应收账款     583,634.10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
                        2013 年      其他应收款     50,000.00      该单位已不存在
公司
        合计                                      76,551,110.91



         二、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基于会计谨慎
     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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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
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并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
立即追索,不影响债权清收工作。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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