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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有色:关联交易公告2010-02-10  

						证券简称:ST 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0-00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拟托管经营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晟有色集团”)部分

    资产。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叶列理、郭省周、陈飞林、邓锦先、陈振亮、李国林

    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交易性质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

    ●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项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经

    营能力。

    一、关联交易概述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晟有

    色”)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以有色金属的采

    选冶深加工及进出口贸易为主要业务的上市公司,主导产业为钨

    业和稀土业。公司技术力量雄厚,管理人员大多数即具备有色金

    属专业知识,擅长市场经营,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公司大

    股东——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

    集团”)是广东省境内最大的有色金属专业集团,拥有众多的的

    有色金属生产经营企业,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的管理优势、人才优

    势和技术优势,公司经与广晟有色集团协商,现拟托管经营广晟

    有色集团下属部分矿产资源型资产,同时扩大自身经营范围、经

    营规模,促进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给予股东以及社会良好的回报。

    根据双方《委托管理协议》,确定本次托管经营范围如下:阳春

    金同工贸有限公司(主营铜矿开采、铜加工)、潮安县立源有色金

    属有限公司(主营银锡矿开采)、汕尾市海晟矿业有限公司(主营

    锡矿开采)、陆丰金亿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主营锆矿开采)、惠来

    县百源金属有限公司(主营钨锡矿开采)、晟世有色金属仓储物流

    有限公司(主营仓储物流)、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主营

    稀土分离)等七家公司,资产总额约2.96 亿元。双方商定广晟有

    色每年按800 万元收取托管费用。托管期限:2010 年2 月至2015

    年2 月,在托管期间,因双方均可接受的理由且双方协商一致,

    则履行本托管发生的成本超过当期所收取的托管费,广晟有色可

    以要求广晟有色集团予以增加。托管期满,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3

    协商确定是否续期。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系我公司控股股东,为国有

    独资企业;成立于2002 年4 月19 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为:5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法人代表:郭省周;经营范围为:矿

    产品的采选、加工和机械动力设备制造、维修(由下属企业凭资

    质证经营);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汽车、危险化学品),住宿

    服务(由分支机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联董事叶列理、陈飞林、邓锦先、郭省周、陈振亮、李国林

    回避了表决, 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同意本次托管事宜。同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须

    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郭省周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矿产品的采选、加工你和机械动力设备制造、维修(由

    下属企业凭资质证经营);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汽车、危险化学

    品),住宿服务(由分支机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4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阳春金同工贸有限公司(主营铜矿、铜加工)、潮安县立源有

    色金属有限公司(主营银锡矿)、汕尾市海晟矿业有限公司(主营

    锡矿)、陆丰金亿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主营锆矿)、惠来县百源金

    属有限公司(主营钨锡矿)、晟世有色金属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主

    营仓储物流)、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主营稀土分离)等

    七家公司,资产总额约2.96 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资产名称 股权

    比例

    总资

    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

    1 阳春金同工贸有限公司 100% 6977 2701 铜矿、铜加工

    2 潮安县立源有色金属有

    限公司

    73.3% 663 358 银锡矿

    3 汕尾市海晟矿业有限公

    司

    100% 378 48 锡矿

    4 陆丰金亿有色金属有限

    公司

    60% 788 300 锆矿

    5 惠来县百源金属有限公

    司

    60% 138 -6 钨锡矿

    6 晟世有色金属仓储物流

    有限公司

    100% 16877 16695 仓储物流

    7 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

    限公司

    30.5% 3800 2000 稀土分离

    合计 29621 22096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托管的内容主要包括:广晟有色集团将其下属七家子公司所拥有

    的有色金属资产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本公司有权配备足够的、合格

    的、熟悉有色金属行业的专业人员进驻目标资产所在地,负责生产经

    营管理,不得单方面动用或处分托管财产,双方商定广晟有色每年5

    按双方商定广晟有色每年按800 万元收取托管费用。托管期限:

    2010 年2 月至2015 年2 月,在托管期间,因双方均可接受的理

    由且双方协商一致,则履行本托管发生的成本超过当期所收取的

    托管费,广晟有色可以要求广晟有色集团予以增加。托管期满,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续期。

    本次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策略。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我们查阅了公司与有色集团托管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

    详细背景资料、财务资料等,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其他有关人员

    的情况介绍,经充分讨论,我们认为:利用上市公司的管理优势、

    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托管经营大股东下属部分矿产资源型资

    产,扩大自身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又能给公司带来较好的回报,

    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增强上市公司实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客

    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通过了此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同意上

    述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高德柱、严纯华、陈平、林丹丹就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我们查阅了公司与有色集团托管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6

    详细背景资料、财务资料等,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其他有关人员

    的情况介绍,经充分讨论,我们认为:利用上市公司的管理优势、

    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托管经营大股东部分矿产资源型资产,既

    扩大了自身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又能给公司带来较好的回报,

    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增强上市公司实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客

    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通过了此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同意上

    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广晟有色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托管协

    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2 月9 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托管经营大股东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部分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

    立董事意见如下:

    我们查阅了公司与有色集团托管经营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

    详细背景资料、财务资料等,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其他有关人员

    的情况介绍,经充分讨论,我们认为:利用上市公司的管理优势、

    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托管经营大股东部分矿产资源型资产,既

    扩大了自身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又能给公司带来较好的回报,

    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增强上市公司实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客

    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通过了此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同意上

    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

    2010 年2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