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0-08-06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0-01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曁
召开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0 年7 月30 日以书
面及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0 年8 月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11 名, 实到董事11 名,叶列理董事长主持此次
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作出决议如下:
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公司拟定于2010 年8 月24(星期二)上午9 时,在广州白
云大道南1068 号广州鸣泉居度假村会议室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关于更换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更换第五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请的律师。
(二)截止2010 年8 月16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
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
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0 年8 月19 日至2010 年8 月23 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
楼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会议股东交通、住宿费自理。
(五)联 系 人:王诚志、王 东
(六)联系电话:020-87226381
(七)传 真:020-876499873
附: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六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
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