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02-2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2-00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2 年 2 月 23 日以书
面及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2 年 2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 实到董事 11 名,叶列理董事长主持此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具体是:为实现公司战
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贯彻实施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保监会、中
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财会[2008]7 号文)以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
[2010]11 号文),并根据海南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实施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的通知》(海南证监发 〔2012〕7号文)精神,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规范实施工作方案》。为了保证该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
经营班子聘请内部控制咨询机构,全程参与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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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实施等过程,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和
有效性。
二、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具体是:2011年5月20
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时授权
董事会根据会计师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
公司于近期收到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
分公司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函件,由于会计师
事务所行业整合的原因,原主管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报告审计业务的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已转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该团队已连续两年
(2009、2010年)执行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管理情况比较了解。鉴于公司资产规模大、下属企业多、年
报时限紧迫,在原审计团队转所后如更换北京永拓的其他审计团
队接手其审计工作,则可能会严重影响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和审计
进度。为了确保201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能够按时并高质量完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慎重考虑提议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11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
董事会同意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的具
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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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公
司2011年审计机构由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
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改聘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具体是:公司
拟定于 2012 年3 月16 日(星期五)上午9 时30 分,在广州市海珠区
会展东路 1 号广州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莲花厅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关于更换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核定公司 2012 年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其中,第一项议案已经 201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项议案已经 201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担保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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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广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赣州分行申请 6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所提供的不超过 3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第三、四项议案已经 2012 年 1 月 18 日召
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
第四项议案系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
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广州越秀支行申请 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提供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 2012 年 3 月 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
不能出席会议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
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
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 年 3 月 13 日至 2012 年 3 月 15 日,上
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海口市滨海大道 103 号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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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 16 层 C 单元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4、参加会议股东交通及住宿费自理,会期半天。
5、联 系 人:王诚志、王 东
6、联系电话:020-87226381、0898-68587830
7、传 真:020-87649987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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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
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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