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2-03-1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议案一



          关于更换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孙丽君女士因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董事职

务。公司接受其辞职申请,并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公司股东单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

事处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符群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
       该董事候选人业经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审查确认其任职资格。

       请予以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2
                    董事候选人简历


    符群,女,1971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0 年 7 月

至 2010 年 4 月,历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办公室

三级职员、高级职员、办公室主任、办公室高级主任、助理经理;

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东方资产海口办综合管理部经理;

2011 年 4 月至今,任东方资产海口办资产经营一部经理。符群

女士在金融业从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金融知识和管理经验。




                             3
议案二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广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江西广晟”,我司持有江西广晟 65%股份)因生产经营需要,
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赣州分行申请 6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

期限一年。江西广晟各位股东(广晟有色持股 65%、江西和利投

资有限公司持股 20%、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持股 15%)以出资
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其中我公司拟为江西广晟上述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不超过 39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了使公司对外投资获

得更好的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江西广晟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
供相应担保。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4
议案三



         关于核定公司 2012 年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本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预计 2012 年公司需向银

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贷款及其它融资业务。

在上述贷款额度内,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选择银行、决定各银行授信

额度及贷款金额,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5
议案四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原向中信银行广州科
技园支行申请 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本公司曾于 201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广晟有色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进出口公司向中信
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申请 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为进
出口公司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
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1—012)。
   但由于中信银行贷款额度不足,进出口公司一直未能与中信
银行签订 3000 万元的贷款合同,也未能取得该笔贷款。现根据
实际情况变化,进出口公司拟将上述贷款申请调整为:向中国银
行广州越秀支行申请 3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该资金将用于进出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为保证其经营活动的正
常开展,从而使公司获得更好的收益,公司拟为进出口公司的上
述银行贷款提供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6
议案五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11年5月20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
平,确定其报酬。
    公司于近期收到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
分公司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函件,由于会计师
事务所行业整合的原因,原主管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报告审计业务的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已转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该团队已连续两年
(2009、2010年)执行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管理情况比较了解。鉴于公司资产规模大、下属企业多、年
报时限紧迫,在原审计团队转所后如更换北京永拓的其他审计团
队接手其审计工作,则可能会严重影响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和审计
进度。为了确保201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能够按时并高质量完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慎重考虑提议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11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
    董事会同意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的具


                            7
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公
司2011年审计机构由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
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改聘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请予审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