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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4-25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3-00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3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 点 30 分

        3、会议地点:海口滨海大道 32 号复兴城嘉宾国际精品酒店会
 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董事会 2012 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审议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事项)

        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核定公司 2013 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2、截止 2013 年 5 月 17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派他人(不

论该人是否为公司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表决;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
    四、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

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

记。

       2、登记时间:2013 年 5 月 21 日至 201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2
9:00-12:0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海口市滨海大道 103 号财富广场 16

层 C 单元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4、本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

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

公司。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510501

    3、联系人:王诚志、王    东

    4、联系电话:020-87226381、0898-68587830
    5、联系传真:020-87649987

    6、参加会议股东交通及住宿费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3
附件: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

人(或本单位)出席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

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

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
下:
序                                                  同 反 弃
                          审议事项
号                                                  意 对 权

 1      审议公司董事会 2012 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审议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      审议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6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事
 7
      项)

 8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审议关于核定公司 2013 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附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
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
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
票表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
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
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编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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