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25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3-00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0:00 在广州
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7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
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 实到董事 11 名,叶列理董事长主持此
次会议,公司 5 名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
会 2012 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
理 2012 年度工作报告。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
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
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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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
年财务决算方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是: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审字(2013)第
08044 号《审计报告》,本公司 201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 净 利 润 为 60,418,289.80 元 ,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247,272,597.38 元,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186,854,307.58 元。
鉴于公司尚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董事会建议 2012 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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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是: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的整改要求,公司董事会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章程原第十九条为:
“公司原发起人为: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海南国际(海外)
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海口信托咨询公司、交通银行海南分行、中
技海南实业公司;出资方式:除海南国际(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以土
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入股外,其他四家发起人均以现金方式入股;出资
时间:1992 年 12 月。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24940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的控股股
东为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拟修订为:
“公司原发起人为: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海南国际(海外)
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海口信托咨询公司、交通银行海南分行、中
技海南实业公司;出资方式:除海南国际(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以土
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入股外,其他四家发起人均以现金方式入股;出资
时间:1992 年 12 月。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24940 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的控股股
东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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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原第一百五十三条为: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1-3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拟修订为: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是: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公司治
理自查情况,董事会拟部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总经理议事规则》、《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制度》部分条款;
全面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同时新建《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等内部控制制度。上述相关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中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需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合
资设立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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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文件精神,加强对国家保护性矿产资源的战略储备,建立商业储
备,发挥市场调节机制,维护稀土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经
济效益,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拟与
大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 共
同投资设立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
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储备公司”)。
储备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广晟有色货币
出资2550万元,持有51%股份;广晟公司货币出资2450万元,持有
49%股份。储备公司经营范围:稀土矿产品、稀土氧化物的储备及
贸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储备公司主要从事南方离子型
稀土矿产品、稀土高纯氧化物的储备及贸易等经营业务。公司住
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613号城光大厦4楼。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实施具体事宜,公司将根据项
目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按规定,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
十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合
资设立茂名市金晟矿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是: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培育优势矿产项目,不断
发展“三稀”金属和市场化较强的金属品种,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创
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
色”)拟与深圳市汛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汛达”) 共同
投资设立茂名市金晟矿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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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以下简称“茂名金晟”)。
茂名金晟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960万元,其中:广晟有色货币
出资480万元,持有50%股份;深圳汛达货币出资480万元,持有50%
股份。茂名金晟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
稀有金属矿(不含经营国家特殊管理的金属矿;按许可证有效期经
营);进出口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
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方可经营)(最终以工商登记机
关核定为准)。茂名金晟将主要从事钛铁矿和锆英砂矿的生产、加
工和销售业务。经营期限30年。公司住所:电白县水东镇城岭路19
号(暂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实施具体事宜,公司将根据项
目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十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
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具体是: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广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
西广晟”,我司持有江西广晟 65%股份)因实际工作需要,拟减少注
册资本金并调整股权结构。江西广晟系我公司与江西和利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和利”)、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赣州矿业”)于 2010 年 8 月注册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 2010—007))。江
西广晟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 19,500 万
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65%;赣州矿业出资 4500 万元,占该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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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的 15%;江西和利出资 6000 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20%。公
司实行分期注资,首期注册资金 6000 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 3900
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65%。江西广晟各位股东经协商同意将其注
册资本金由原来的 30,000 万元调减到 12,000 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
保持不变,其中:广晟有色出资由 3900 万元增加到 7800 万元,本
次出资 3900 万元,持股 65%;江西和利、赣州矿业按各自持股比例
相应补足注册资本金。
十六、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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