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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3-08-2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3-02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

00 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7 楼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8 月 22 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 实到董事 10 名,严纯华独立董事请假未出

席本次会议;叶列理董事长主持此次会议,公司 5 名监事和高管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

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列理、郭省周、陈振亮、邓锦

先、陈飞林、李国林予以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逐项

表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

定对象,特定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
有资金认购)、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

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

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
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 36.23 元/股。如公司股票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1,435.2746 万股。其中,

广晟公司认购 30%。在该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
量。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广晟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其余不超过 9 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全部用于收购德庆兴邦 88%的股权、收购清远嘉禾 44.5%的股权、

收购瑶岭矿业 61.464%的股权、收购有色集团拥有的被红岭矿业实际

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偿还银行借款。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
上述投资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数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
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编制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列理、郭省周、陈振亮、邓锦

先、陈飞林、李国林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四、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
购广晟冶金所持德庆兴邦 78%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整体安排,公司拟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收购广东省广晟冶金有限公

司持有的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78%股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列理、郭省周、陈振亮、邓锦

先、陈飞林、李国林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五、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收购德庆兴邦自然人股东 10%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整体安排,公司拟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
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陈星伟持有的德庆兴邦 10%股权。
    六、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
购有色集团所持清远嘉禾 30.5%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整体安排,公司拟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收购广东广晟有色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的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 30.5%股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列理、郭省周、陈振亮、邓锦

先、陈飞林、李国林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七、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
公司收购清远嘉禾四位自然人股东合计 14%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整体安排,公司拟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

限公司四位自然人股东蔡捷持有的清远嘉禾 7%股权、邱姗姗持有的

清远嘉禾 3%股权、胡英俊持有的清远嘉禾 2%股权、彭远海持有的清

远嘉禾 2%股权,合计收购 14%的清远嘉禾股权。

       八、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收购广昕矿业及其他 17 位自然人股东所持瑶岭矿业 61.464%股权的

议案。

       根据公司拟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以及整体安排,公司拟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收购广州广昕矿业有限公

司持有的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瑶岭矿业”)21.464%

股权以及梁仁建等十七名自然人持有的瑶岭矿业 40%股权,合计收购

61.464%的瑶岭矿业股权。

       九、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
购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由翁源红岭矿业有限公司
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以及整体安排,公司拟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收购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

团有限公司所有的由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使用的固定资

产。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列理、郭省周、陈振亮、邓锦

先、陈飞林、李国林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十、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比例为发行规模

的 3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列理、郭省周、陈振亮、邓锦

先、陈飞林、李国林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十一、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广东省广晟冶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德庆兴邦稀土

新材料有限公司 78%的股权、收购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的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 30.5%的股权、收购广东广晟有色

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由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使用的

固定资产,构成与广东省广晟冶金有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

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叶列理、郭省周、陈振亮、邓锦

先、陈飞林、李国林回避表决,由其他 4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