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3-02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 年 9 月 22 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海口办事处(简称“东方资产海口办”)通知,东方资产海口办于 2013 年 9 月 2 日和 3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 司股票 224.4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 55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22 %。本次减持后,东方资产海口办持有公司股票 21,257,323 股, 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 8.52%。 按照有关规定,东方资产海口办委托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