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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12-05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3-04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 月13 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3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 点 30 分

     3、会议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核定公司 2014 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关联企业销售稀土产品的议案》。
     3、审议《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


                               1
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2、 截止 2013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5 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

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

记。

       2、登记时间:2013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海口市滨海大道 103 号财富广场 16

层 C 单元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4、本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

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

公司。

       五、会议联系方式



                                  2
    1、会议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510501

    3、联系人:王    东

    4、联系电话:020-87226381

    5、联系传真:020-87649987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股东交通及住宿费自理,会期半天。

    2、现场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
    七、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

人(或本单位)出席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

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
下: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核定公司 2014
 1
        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关

 2      联企业销售稀土产

        品的议案

        关于更换公司部分
 3                           得票数(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董事的议案

        选举孙传春先生为

3.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



                                4
委托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对于议案(三)按表中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一)、议

案(二)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

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

弃权统计。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

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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