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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2013-12-18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3-04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 年 12 月 30 日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 月13 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

 登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3-043),定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召
 开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核定公司 2014

 年融资额度的议案;2、关于向控股股东关联企业销售稀土产品的议

 案;3、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工作安排,现将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13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为上午 9:30;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向公司登记的时间改为 2013 年 12 月 25 日-27 日;会议议案也

 应单独持有公司 45.04%股份的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的提议增加《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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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

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地点、召开方式、投票规则、出席对象、登

记地点和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不变。此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为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由于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议案有所

变动,为避免投资者产生困扰,现将更新后的会议相关事项再次通

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3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 点 30 分

    3、会议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核定公司 2014 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关联企业销售稀土产品的议案》。
    3、审议《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
      4.1 发行规模

      4.2 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4.3 期限


                              2
          4.4 募集资金用途

          4.5 公司债券上市场所

          4.6 担保安排

          4.7 决议的有效期

          4.8 本次发行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4.9 偿债保障措施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

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2、 截止 2013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5 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

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

记。

       2、登记时间:201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3
    3、登记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海口市滨海大道 103 号财富广场 16

层 C 单元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4、本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

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

公司。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510501
    3、联系人:王    东

    4、联系电话:020-87226381

    5、联系传真:020-87649987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股东交通及住宿费自理,会期半天。

    2、现场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
    附: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

人(或本单位)出席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

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
下: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核定公司 2014
 1
        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关

 2      联企业销售稀土产

        品的议案

        关于更换公司部分
 3
        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公司
 4
                                        逐项表决
        债券的议案

4.1
        发行规模


                                5
4.2
        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4.3
        期限

4.4
        募集资金用途

4.5
        公司债券上市场所

4.6
        担保安排

4.7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提请股东
4.8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事项

4.9
        偿债保障措施
委托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表决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

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

同弃权统计。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

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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