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关于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2013-12-18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3-04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 年 12 月 30 日
●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 月13 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
登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3-043),定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召
开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核定公司 2014
年融资额度的议案;2、关于向控股股东关联企业销售稀土产品的议
案;3、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工作安排,现将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13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为上午 9:30;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向公司登记的时间改为 2013 年 12 月 25 日-27 日;会议议案也
应单独持有公司 45.04%股份的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的提议增加《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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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
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地点、召开方式、投票规则、出席对象、登
记地点和方式等其他事项均不变。此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为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由于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议案有所
变动,为避免投资者产生困扰,现将更新后的会议相关事项再次通
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3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 点 30 分
3、会议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核定公司 2014 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关联企业销售稀土产品的议案》。
3、审议《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
4.1 发行规模
4.2 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4.3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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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募集资金用途
4.5 公司债券上市场所
4.6 担保安排
4.7 决议的有效期
4.8 本次发行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4.9 偿债保障措施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
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2、 截止 2013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5 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
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
记。
2、登记时间:201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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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海口市滨海大道 103 号财富广场 16
层 C 单元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4、本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
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
公司。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510501
3、联系人:王 东
4、联系电话:020-87226381
5、联系传真:020-87649987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股东交通及住宿费自理,会期半天。
2、现场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
附: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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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
人(或本单位)出席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
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
下: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核定公司 2014
1
年融资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关
2 联企业销售稀土产
品的议案
关于更换公司部分
3
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公司
4
逐项表决
债券的议案
4.1
发行规模
5
4.2
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4.3
期限
4.4
募集资金用途
4.5
公司债券上市场所
4.6
担保安排
4.7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提请股东
4.8
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事项
4.9
偿债保障措施
委托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表决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
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
同弃权统计。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
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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