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贰册 第壹册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谊评报字(2013)11052 号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6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6 二、评估目的.................................................................................................................... 1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2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4 五、评估基准日................................................................................................................ 14 六、评估依据.................................................................................................................... 14 七、评估方法.................................................................................................................... 17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8 九、评估假设.................................................................................................................... 30 十、评估结论.................................................................................................................... 31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35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6 十三、评估报告日............................................................................................................ 37 评估报告附件......................................................................................................................... 3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掌握的事实,评估报告陈述的事 项是客观、真实的。我们的分析、判断和推论,以及出具的评估报告遵循了资产评估 准则和相关规范。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 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 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无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无利益关系,对相 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察;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 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 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 披露。 五、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六、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 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评估假设和限 定条件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仅作为委托方实施经济 行为的参考依据,不应视为评估目的实现的价格保证,更不应视为交易相对方交易目 的实现的保证。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 估目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我们无关。 八、我们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出售尚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 的因素,我们也未对各类资产的重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 九、我们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抵押、担保等任何限制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 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和谊评报字(2013)11052 号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按照必要的 评估程序,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所涉及 的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3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 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 公司的股权,本次评估系为该经济行为提供参考意见。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具体评估范围为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 债。 三、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08 月 31 日。 四、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 五、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六、评估结论 此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8 月 31 日资产总额账面值 13,765.06 万元,评估值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21,565.49 万元,评估增值 7,800.43 万元,增值率 56.67 %; 负债总额账面值 7,723.48 万元,评估值 7,723.48 万元,评估值与账面值无差异; 净资产账面值 6,041.58 万元,评估值 13,842.01 万元,评估增值 7,800.43 万元, 增值率 129.11 %。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8 月 31 日 被评估单位: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0,882.25 17,842.89 6,960.64 63.96 非流动资产 2 2,882.81 3,722.60 839.79 29.13 长期股权投资 3 0.00 固定资产 4 2,545.51 3,002.92 457.41 17.97 在建工程 5 0.00 无形资产 6 135.56 531.48 395.92 292.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7 201.74 188.20 -13.54 -6.71 资产总计 8 13,765.06 21,565.49 7,800.43 56.67 流动负债 9 7,723.48 7,723.48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10 0.00 负债总计 11 7,723.48 7,723.48 0.00 0.00 净 资 产 12 6,041.58 13,842.01 7,800.43 129.11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对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14,069.54 万元,评估增值 8,027.96 万元,增值率为 132.88%。 (三)对评估结果选取的说明: 1、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差异额为 227.53 万元,差异率为 1.64%,差异的主 要原因: 经对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程序进行复核、对两种评估结果所依据的资料数据 进行分析,我们认为,两种评估结果均合理、可靠。两种评估方法所得出的评估结果 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重置成本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企业全部资产的产出 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 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如此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产生一定的差异应属正常。同时,收 益法评估结果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基本接近,说明目前企业原始投入资产能够有效 的运营。 2、评估结果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系按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重置评估对象并考虑其各种损耗所 估算的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其结果客观、合理,符合本次评估的价值类 型及评估目的;收益法是按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所测算的 评估对象的收益价值。由于被评估企业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近年国家为了整治稀土 市场秩序,改善稀土行业“小、散、乱”的局面,自 2010 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业和信息化部每年都下达当年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通知,规定稀土企业每年的 生产产能,由此可见,稀土行业受政策性影响大;另外,自 2011 年下半年以来,稀土 产品大部分呈下跌走势,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状态。由此可见稀土行业受市场供求、个 人炒作及政策影响很大,而收益法采用了大量有关收入、成本、风险等方面的预测, 有一定的主观因素,从而影响该方法的客观性。因此,我们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 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收益法强调的是被评估企业整体资产的预期盈利能力,其评估结果是企业整体资 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由于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的产量受工信部“年度指 令性生产计划”限制,加之目前稀土原矿、稀土氧化物价格波动较大,收益法所依据 的计算基础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故此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而选用了资产基础法。 因此,就本项目而言,资产基础法结论相比收益法结论更为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3,842.01 万元,人民币大写 金额为:壹亿叁仟捌佰肆拾贰万零壹佰元整。 九、重大特别事项说明 (一)2012 年 5 月 10 日被评估单位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了编号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为 116001123030 的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约定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不含保证金)为 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13,000,000.00)。该合同至 2012 年 5 月 10 日起生效,至合同 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它从属费用结清之日止;在授信额度有效期 内,对已清偿的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被评估单位以共计 5,674.19m2 的办公楼、宿舍 楼、厂房和 14,040.21m2 的土地使用权及 1,672m2 的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财产,被担保 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抵押担保期限自 2012 年 5 月 10 日至 2017 年 5 月 10 日。股东蔡捷、彭远海、胡英俊、邱珊珊为该公司该项授信额度合同承担连带共同保证 责任。 (二)本次评估的半成品和槽体料液,被评估企业按照要求对半成品和槽体料液 的浓度和配比进行了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编制了盘点表,确定了基准日半成品和槽 体料液各氧化物的数量,并已盖章确认。本次以此确认后的结果进行评估测算。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 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按照有关资产评估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至 2014 年 8 月 30 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 报告全文。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 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谊评报字(2013)11052 号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广晟有 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清远市嘉禾稀有金 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3 年 0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 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或简称“广晟有色股份”) 注册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 103 号财富广场 16 层 C 单元 法定代表人:叶列理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肆仟玖佰肆拾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亿肆仟玖佰肆拾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600259.SH 注 册 号:460000000131809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含稀有土金属)矿采选与贵金属矿采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 有色金属(含稀有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工;有色金属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物流运输仓储(危险品除外)项目的投资及 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有色金属矿冶炼科研设计;有色金属 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国内贸易; 项目投资。(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八日 经营期限:至长期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概况 企业名称: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或简称“清远嘉禾”“嘉禾公司”) 注册地址: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 4 号区 法定代表人:杨清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成立日期:二〇〇一年十一月六日 营业期限:至长期 注 册 号:441800000000799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种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土应用产品、稀 有金属、有色金属(不含钨、锡、锑等属国家专营、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 金属)。销售:各种化工原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 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新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企业简介及历史沿革: 2.1 企业简况 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始创于 1996 年,位于清远市清新县,2001 年由广 东省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搬迁现址,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复立项;2001 年 11 月经广东省发改委批准(计资证字 2001180334),正式成立清远市嘉禾稀有金 属有限公司;嘉禾公司于 2009 年 6 月和 2010 年 9 月分别与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限公司、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成为国有控股企业。 清远嘉禾目前注册资金 2000 万元,经广晟集团控股后加大资金与技术的投入,公 司的生产规模、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环保措施与经济效益等都有了质的飞跃,按现 有稀土分离设备,至少可处理中钇富铕离子型稀土矿 3000 吨/年;现有职工 150 多人, 其中高级工程师 4 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共计 50 人。公司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 开发区 4 号区,目前占地面积约 2 万㎡(含租赁用地),建筑面积约 1 万㎡。 嘉禾公司是广东省具有国家稀土分离指令性计划指标分配的稀土分离企业之一, 是国内分离南方离子型稀土的企业之一。公司主营产品有:荧光级氧化铕,荧光级氧 化铽,荧光级氧化铈,荧光级氧化钇,氧化镝,镨钕氧化物,氧化钐,氧化钆,氧化 镧等氧化系列;碳酸镧铈,碳酸镧等碳酸系列;氯化镧等氯化系列。 嘉禾公司 2009 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等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9 年 经清远市科技局、发改局、经贸局批准成立“清远市稀土高纯冶炼及稀土新材料工程 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010 年被认定为广东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嘉 禾 公 司 先 后 建 立 并 获 得 认 证 的 有 : GB/T19001 : 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 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 职业建康安全管理体系、广东省二 级计量管理体系,并通过安全生产现状的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安全状况符合安全生产 要求,2012 年 4 月成为第十二批省级清洁生产企业,2012 年 5 月通过国家稀土环保核 查。 2.2 企业经营历史沿革 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由自然人蔡捷、胡英俊、彭远海、邱姗姗共同出资 组建,于 2007 年 7 月 17 日经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换发了 441800000000799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已经清远县德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 2006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德信会验[2006]034 号”验 资报告。 根据 2009 年 5 月 18 日股东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清远嘉禾申请新增注 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已经清远县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09 年 5 月 25 日出具了“德信会验[2009]069 号”验资报告。 2009 年 5 月 25 日新增注册资本前后股权结构比例如下: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增资前 增资后 占股比例(不 投资方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变) 蔡捷 130 520 26% 彭远海 130 520 26% 胡英俊 130 520 26% 邱姗姗 110 440 22.0% 合 计 500 2,000 100.00% 2009 年 6 月 12 日,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与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 公司股东签订《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协议》,广晟有色集团以 1137.65 万元收购了清远嘉禾 30.5%股权份额,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及持股比 例如下表: 投资方名称 占注册资本额(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610 30.50% 蔡捷 380 19% 彭远海 380 19% 胡英俊 380 19% 邱姗姗 250 12.5% 合 计 2,000 100.00% 2010 年 8 月 19 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清远嘉禾各自然人股东签订《清 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协议》,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 币 1238 万元从清远嘉禾自然人股东蔡捷、胡英俊、彭远海、邱姗姗分别收购了 7%、 7%、7%、9.5%的股权份额,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表: 投资方名称 占注册资本额(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610 30.5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610 30.50% 蔡捷 240 12% 彭远海 240 12% 胡英俊 240 12% 邱姗姗 60 3% 合 计 2,000 100.00% 3、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东出资及占股比例如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610 30.5% 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610 30.5% 3 蔡捷 240 12% 4 彭远海 240 12%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5 胡英俊 240 12% 6 邱姗姗 60 3% 合 计 2,000 100.00% 4、近年资产、损益状况 企业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及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历史年度 科目名称 2013 年度 1 至 8 2010 年度 2011 年度 2012 年度 月 一、流动资产合计 5,145.11 9,194.63 12,304.76 10,882.25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1,955.10 1,953.12 2,150.88 2,882.81 其中:固定资产 1,656.81 1,596.10 1,549.35 2,545.51 在建工程 115.35 191.79 463.22 无形资产 146.53 142.42 138.31 135.57 长期待摊费用 36.41 22.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74 三、资产总计 7,100.21 11,147.74 14,455.64 13,765.06 四、流动负债合计 4,374.78 4,012.29 7,838.55 7,723.48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60.00 0.00 0.00 六、负债总计 4,374.78 4,072.29 7,838.55 7,723.48 七、净资产 2,725.43 7,075.45 6,617.10 6,041.58 损益状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0-12-31 2011-12-31 2012-12-31 2013-8-31 主营业务收入 7,998.38 26,335.90 17,104.07 6,637.11 减:主营业务成本 6,686.44 18,949.36 13,683.50 6,880.75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2.00 74.25 51.65 21.85 主营业务利润 1,289.94 7,312.29 3,368.91 -265.49 加:其他业务利润 378.99 494.73 16.02 减:营业费用 75.71 59.86 86.38 43.71 管理费用 862.53 2,141.15 1,301.00 616.54 财务费用 138.57 212.86 266.70 218.82 资产减值损失 28.04 营业利润 592.11 5,393.14 1,730.84 -1,172.58 加:营业外收入 7.00 10.44 57.29 0.09 补贴收入 0.00 0.00 0.0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1.24 73.93 6.59 45.57 利润总额 597.87 5,329.65 1,781.54 -1,218.06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项 目 2010-12-31 2011-12-31 2012-12-31 2013-8-31 减:所得税 54.55 707.63 252.60 -192.40 净利润 543.32 4,622.02 1,528.94 -1,025.65 备注:上表财务数据中,2010年数据引自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 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京永穗审字(2011)第05038号审计报告,2011年度、2012年数据分别 引自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中喜粤审字(2012) 第01042号审计报告、中喜粤审字(2013)第01076号审计报告,评估基准日的数据引自经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中喜粤审字(2013)第08054号审计报告。 5、被评估单位长期投资概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8 月 31 日,被评估单位不存在任何控股和非控股子公司。 6、经营管理架构 7、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被评估单位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 30.5%的股权。 (三)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及其上级相关审核机构。 2、被评估单位。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3、依照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对评估报告所对应经济行为负有审批、核准、备案 等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引用评估报告的其他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承销机构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确定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 公司的股权,本次评估系为该经济行为提供参考意见。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具体评估范围为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 债,其中资产总额账面值 13,765.06 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 7,723.48 万元,所有者权益 账面值 6,041.58 万元。 委托方未就本次经济行为对评估基准日时的账面值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仅由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了一年一期的年度审计,并出具了中喜专审 字(2013)第 08054 号的审计报。 被评估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填报了资产评估申报表,具体资产负债项目如下: 资产评估申报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 10,882.25 非流动资产 2 2,882.81 其中:固定资产 3 2,545.51 在建工程 4 无形资产 5 135.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6 201.73 资产总计 8 13,765.06 流动负债 9 7,723.48 非流动负债 10 负债总计 11 7,723.48 净资产 12 6,041.58 评估机构对上述审计结果和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了核对,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 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具体评估范围以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 虑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提供评估申报表范围外可能存在的资产及负债。 实物资产分布情况及特点: 1、存货 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成品及库存商品,目前上述资产主 要存放在被评估单位的仓库或生产车间内。 2、设备类 被评估单位的设备均存放于生产车间及办公室,设备主要包括: 2.1 生产设备:88 级分组十号线、96 级分组二号线、96 级镨钕生产线、96 级镝生 产线、74 级铽生产线、40 级氧化铕还原萃取槽、154 级氧化钇生产线、鈥后分组生产 线、沉淀缸、灼烧窑、储罐、检测仪器等生产用设备。 2.2 电子办公设备:主要为空调、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监控设备、办公家具等 办公设备以及位于质检化验室的检测仪等设备。 2.3 运输设备:包括上海途安多用途小轿车、大众多用途小轿车、江铃厢式货车、 叉车各 1 台。 3、房屋建筑物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共 7 项,详见下表: 序 产权资料 物业名称 结构 建造时间 建筑面积 所在地点 号 粤房地证字第 1 办公楼 钢筋混凝土 2003-05-01 2,065.90 嘉禾公司 C2564106 号 粤房地证字第 2 宿舍楼 钢筋混凝土 2003-05-01 1,363.74 嘉禾公司 C2564109 号 一车间(熔料) 3 无产权证 一车间(熔料) 2003-05-01 340.25 配套设备 粤房地权证清字第 二车间(氧化铕) 4 二车间(氧化铕) 钢筋混凝土 2003-05-01 701.20 020037815 号 配套设备 粤房地证字第 5 三车间(萃取) 钢筋混凝土 2004-06-01 2,244.55 萃取分组一线 C2564105 号 四车间(纯水)配 6 无产权证 四车间(纯水) 2003-05-01 228.75 套设备 粤房地权证清字第 五车间(金属)配 7 五车间(金属) 钢筋混凝土 2003-05-01 938.30 020037816 号 套设备 4、构筑物 主要包括钢结构铁棚,回烧窑盐酸罐区消防设施,一号、二号厂房防雷工程,办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公楼、宿舍楼及三号厂房防雷设施等。 5、土地使用权 被评估单位所持有的 2 宗土地使用权均位于清远市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 4 号区, 地上已建成被评估单位的生产厂区,概况如下表: 编 土地使用证 宗地 宗地 性 登记 面积 终止日期 宗地四至 号 号 位置 号 质 用途 (平方米) 清市府国用 北至创兴二路、南至待 清远市扶贫 D0400 出 工业用 1 (2002)字 10,725.00 2044-6-8 估宗地 2、西至空地、 区 4 号区 004 让 地 00189 号 东至空地 清远市技术 北至待估宗地 1,南至 清市府国用 开发区百嘉 D0400 出 工业用 2 (2008)第 3,315.21 2051-9-26 中政公司、西至建星 工业园 4 号 509 让 地 00493 号 小区 村、东至佛冈城信社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是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评估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特定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状况,确定本次资产评估所选取的 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08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系由委托方综合考虑实 现经济行为的需要、被评估企业的资产规模、工作量大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要 求,以及会计期末提供资料的便利,以及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尽可能接近等 因素确定,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为取价标准。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规依据、具体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包 括: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一)主要法律法规 1、国务院 1991 年第 91 号令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 36 号公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施行细则》;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 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1 年 12 月 31 日国办发[2001]102 号);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第 14 号令);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财企[2001]801 号); 6、《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 年 12 月 31 日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 7、《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2003 年 5 月 13 日第 378 号令); 8、《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 年 9 月 1 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12 号); 9、《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 年 12 月 12 日国资发产权[2006]274 号); 10、《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2006 年 12 月 31 日国资发产权 [2006]306 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 年 1 月 1 日施行); 13、《会计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修订并施行);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修订); 17、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5、《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 号); 6、《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 号); 7、《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8、《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9、《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10、《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 号); 1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12、《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13、《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 1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 15、《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16、《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 号); 17、《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 18、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准则依据。 (三)经济行为文件 1、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文件、重大合同协议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验资报告等; 2、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 2、车辆行驶证; 3、重要设备购买合同或发票、建筑工程合同; 4、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五)采用的取价标准 1、《2013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 2、相关设备、材料价格信息报价查询; 3、《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4、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准规定》; 5、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有关账册等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 6、国债利率、国内证券市场收益率、银行利率等价格资料; 7、《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 建筑工程计价依据》以及现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 8、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预测数据; 9、评估人员市场调查,询价收集的资料; 10、《全国办公设备及家用电器报价》(2013 年 8 月); 11、《全国国产及进口汽车报价》(2013 年 8 月); (六)参考资料及其他 1、评估基准日资产申报评估明细表与收益法预测申报明细表; 2、企业提交的财务会计经营资料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喜专 审字(2013)第 08054 号审计报告; 3、企业提交的 2009-2012 年度审计报告; 4、实物资产询价的相关网站或图书; 5、企业提供的实物资产购置合同、发票、工程预决算等原始资料; 6、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等。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介绍 资产评估通常有三种方法,即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1、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2、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 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 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 3、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思路。收益法虽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 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符合对资产的基本定义。 (二)评估方法选择 1、对于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评 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 强的特点。但由于在国内流通市场上难于找到在整体规模、资产结构、现金流、增长 潜力和风险等方面与评估对象相类似的、数量足够的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不具备市 场法评估条件。 2、对于收益法的应用分析 评估人员从企业总体情况、本次评估目的和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四个方面对本评估 项目能否采用收益法做出适用性判断。 2.1 总体情况判断 2.1.1 被评估资产是经营性资产,产权明确并保持完好,企业具备持续经营条件。 2.1.2 被评估资产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的资产,表现为企业营业收入能够 以货币计量的方式流入,相匹配的成本费用能够以货币计量的方式流出,其他经济利 益的流入流出也能够以货币计量,因此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所带来的预期收益能 够用货币衡量。 2.1.3 被评估资产承担的风险能够用货币衡量。企业的风险主要有行业风险、经营 风险和财务风险,这些风险都能够用货币衡量。 2.2 评估目的判断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提供价值参考意见,要对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公允价值 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不能局限于对各单项资产价值予以简单加总,还要综合体现 企业经营规模、行业地位、成熟的管理模式所蕴含的整体价值,即把企业作为一个有 机整体,以整体的获利能力来体现股东权益价值。 2.3 财务资料判断 企业具有较为完整的财务会计核算资料,企业经营正常,能对未来获利能力做出 预测,企业历年会计报表经过审计机构审计认定,未来获利能力可以合理预期。 2.4 收益法参数的可选取判断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相关贝塔系数、无风险报酬率、市场风 险报酬等资料能够较为方便的取得,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外部条件较成熟,同时采用收 益法评估也符合国际惯例。 综合以上四方面因素的分析,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项目在理论上和操作上可以 采用收益法。 3、对于资产基础法的应用分析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资产成本的角度出发,以各单项资产及负 债的市场价值(或其他价值类型)替代其历史成本,并在各单项资产评估值加和的基础 上扣减负债评估值,从而得到企业净资产的价值。对于有形资产而言,资产基础法以 账面值为基础,只要账面值记录准确,使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相对容易准确。 评估人员结合收集掌握的评估资料,并对企业资产、经营等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 析后,认为被评估企业的账面记录数据清晰且经过审计确定,符合采用资产基础法进 行评估的条件。 评估人员通过对企业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发展前景等进行综合分析后,最 终确定采用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作为本项目的评估方法,然后对两种方法评估结果进 行对比分析,合理确定评估值。 (三)对于所采用的评估方法的介绍 §对于资产基础法的介绍 1、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评估方法 1.1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对于库存现金进行盘点、依据盘点结果对评估 基准日现金数额进行倒轧核对;对银行存款进行函证,检查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货币资金经核对无误后,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价值。 1.2 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 值。如有确凿证据证明有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金额确认坏账损失,如无确凿证据证明 有损失,则参照会计计提坏账政策确认预计损失;各种预付账款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 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1.3存货包括原材料、材料采购、在产品、产成品。 对于存货:经查,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面存货包括原材料、材料采购(委托 代保管物资)、在库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产成品和在产品。其中: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原材料主要有氧化稀土矿(混合稀土)、盐酸、草酸、液碱、碳酸氢钠、N235等, 以评估基准日实有数量乘以不含税购买价格作为评估值。 在库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主要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需用的小电器、 五金备件类等低值易耗品和滤纸、钢桶等产品包装材料。经查询基准日市场价格,与 企业账面单价差异不大,以其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产成品主要为氧化铕、氧化镝、氧化铽、氧化镨钕、氧化镧、氧化铈、高纯氧化 铈、氧化钆、氧化钐、富钇、氧化钇等稀土氧化物产品,以其评估基准日实有数量乘 以市场价格扣减合理税费及利润作为评估值。 在产品主要为半产品和槽体物料,即企业生产过程中存放于储罐和生产线上的在 产品和萃取槽内物料两部分,主要包含有Tb、Dy、PrNd、Eu、Y、La、Ce、等氧化物 和有机相、煤油、环烷酸(HA)、仲辛醇等萃取剂。 被评估企业按照要求对半成品和槽体料液的浓度和配比进行了检测,并根据检测 结果编制了盘点表,确定了基准日半成品和槽体料液各氧化物的数量,并已盖章确认。 在此基础上,对于萃取槽内外的料液在产品,以假设在产品全部完工计算出完工 产品的市场价值,减去后续工序的制造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和部分利润后,得 出槽外在线产品的评估值;对于未入库的半(在)产品,根据现场勘查,属已完工未 入库产品,按照产成品的评估方法进行;然后再根据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和完工程 度,按照产成品的评估方法得出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方法 2.1 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构)筑物的建筑面积/体积、建筑结构、购建日期均以被评单位提供的申 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 2.1.1 本次对建(构)筑物的评估,采用成本法。 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1.2 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工程费用及报建等费用+投资利息+投资利润 A、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可通过查勘待估建(构)筑物的各项实物情况和调查工程竣 工图纸、工程结算资料齐全情况,采取不同估价方法分别确定估建(构)筑物建安工程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造价。一般造价的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决算调整法、类比系数调整法、单方造价 指标法等方法中的一种方法来确定待估建(构)筑物的建安工程造价或同时运用几种方 法确定待估建(构)筑物的建安工程造价。 B、前期工程费用及报建等费用: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在清远市的前期工程费用及报建等费用主要包括建 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 金等。 C、投资利息: 假设建安工程综合造价成本和管理费用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前期工程费用及报 建等费用在开工前已一次投入,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公布的六个月至 1 年的贷款利率 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投资利息=建安工程综合造价成本×[(1+贷款利率)^(建设工期/2)-1)]+前期工程费 用及报建等费用×[(1+贷款利率) ^(建设工期-1)] 2.1.3 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成新率的测定是根据完好分值率法,耐用年限法及现场鉴定法综合评定 的。 建筑物采用鉴定成新率法和理论成新率法两种方法进行测定,取两种方法的加权 平均值作为该建筑物的综合成新率。 鉴定成新率法测定依据建筑物的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墙体等结构部分,屋面、 楼地面、内外墙面装修、门窗、天棚等建筑部分及水、暖、电、卫等各占建筑物造价 比重确定其标准分值,再由现场勘查实际状况确定各类的评估完好分值,根据此分值 确定整个建筑物的鉴定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鉴定成新率×60%+理论成新率×40% 其中:鉴定成新率(%)=完好分值/标准分值×100%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理论可使用年限×100% 2.2 机器设备的评估 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明细清单,逐一进行了核对,做到账表相符,同时通过 对有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关注。在此基础上, 评估人员在被评估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对设备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和核实。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2.2.1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结合评估人员在现场收集到的资料,考虑本次评估目的 实现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的前提条件,对机器设备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具体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2.2 重置价值的确定 根据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种类,在进行评定估算时,针对设备不同的情况, 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重置全价,具体情况如下: ●大型设备 对于大型设备,在设备购置价的基础上,考虑该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各种 费用(包括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 等)综合确定,其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 金成本 ●中小型设备 对于一些零星购置、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其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扣增值税)+运杂费×(1-7%) ●办公设备 由于价值量小,一般为日常办公使用的设备,运杂、安装费用均包含在购置价中, 以市场价值确定重置全价。 ●运输设备 按照基准日市场上的车辆购置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计取车购税、牌照手续费等资本化费用,确定其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现行含税购价+车辆购置税+牌照手续费 =现行含税购价×〔1+10%/(1+17%)〕+牌照手续费 式中:10%为车辆购置税税率,17%为增值税税率。若车辆的排气量小于 1.6 升(含 1.6 升),则车辆的购置税税率为 7.5%。 以下是重置全价中各项费用的计算标准: 第一:设备购置价的确定 A、对于各类标准设备和有生产厂家提供成型设备的非标准设备,根据设备的用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途、功能、主要技术参数指标,主要通过查阅各种报价手册中查得价格和向设备生产 厂商、设备经销商询价等途径,取得与评估对象品质及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设备的全新 现行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适当考虑功能差异导致的价格差别和报价与实际成交价 的差异进行修正后,确定设备的购置价;对年久已被淘汰不再继续生产的设备,按其 替代或类似设备的参照价调整后作为其购置价。 B、对电子产品主要依据当地电子市场评估基准日的最新市场成交价格予以确定。 运输设备购置价格主要选取当地汽车交易市场评估基准日的最新市场报价及成交价格 资料予以确定。 C、能询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设备,以此价格扣除增值税后确定设备购置价;凡 无法从市场询到价格的设备,通过查阅报价手册,以此价格扣除增值税后确定设备购 置价;凡无法询价的设备,用类比法以类似设备的市场价格加以修正后,以此价格扣 除增值税后确定设备购置价;凡无法取得设备现行购置价格或建造成本,也无法取得 同类设备重置成本的,采用“价格指数法”估测被评估机器设备的重量成本。 D、运输设备购置价,根据车辆市场信息及《黑马信息广告》、《慧聪汽车商情 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车辆市场购置价格。 第二:运杂费用的确定 设备运杂费项目包括设备从生产厂家到设备安装现场所发生的装卸、运费、采购、 保管等费用。设备运杂费采用以下公式计算确定:设备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运杂费率主要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和参数手册》提供的运杂费参考费率,根据生 产厂家与设备使用企业所在地的距离不同而计取,并结合企业合同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第三:安装调试费的确定 设备安装调试费包括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需经过组合、定位、联接固定、检测 试验等一系列作业,最后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一般设备安装调试费采用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设备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费率 对于安装调试费,根据《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设备 合同中约定内容综合确定。若合同价不包含安装、调试费用,根据决算资料统计实际 安装调试费用,剔除其中非正常因素造成的不合理费用后,并参考有关规定,合理确 定其费用;合同中若包含上述费用,则不再重复计算。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本次评估主要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和参数手册》提供的安装调试费参考费率, 并结合企业合同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第四:设备基础费的确定 对于设备的基础费,根据《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设 备合同中约定内容综合确定。 若设备基础费已经含在土建工程中则在设备评估中不再考虑。 第五: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前期及其他费用项目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标代理 费和环境评价费等,是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及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 所属项目建设的投资规模确定进行计算。 大型设备予以计取。主要参照行业的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资产购建的实际费用支 出情况,并向相关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部门咨询后确定。 第六:资金成本的确定 对于大、中型设备,合理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计算其资金成本。资金成本的计算 基础为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和前期及其他费用,根据资金 投入的合理建设工期和基准日执行的贷款利率计算确定,对于超过一年工期的按复利 公式计算。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贷款利率×合理工期×0.5 2.2.3 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依据国家有关的经济技术、财税等政策,以调查核实的各类机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以现场勘察所掌握的设备实际技术状况、原始制造质量、使用情况为基础,结合行业 特点及有关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等因素,综合确定成新率。 设备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η=η1×40%+η2×60% 其中:η1:为理论成新率 η2:为现场勘察成新率 η:为综合成新率 式中理论成新率根据该项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以及已使用年限确定,其具体计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算公式如下: 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车辆以行驶里 程法成新率与使用年限法成新率孰低确定) 现场勘察成新率:在现场工作阶段评估人员通过现场观测,并向操作人员了解设 备现时技术性能状况。根据对设备的现场调查,结合设备的使用时间,实际技术状态、 负荷程度、原始制造质量等有关情况,综合分析估测设备的成新率。 具体确定如下: ●大型设备 对于机器设备中的大型、关键设备,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考察,查阅有关 设备的运行状况、主要技术指标等资料,以及向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操作维护人员查 询该设备的技术状况、大修次数、维修保养的情况,并考虑有关各类设备的实际使用 年限的规定,以及该设备的已使用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设备的综合成新率。综合成 新率的确定采用权重法,理论成新率权重 40%,现场勘察成新率权重 60%。 ●对于中、小型机器设备 对于一般中小型设备,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现有技术状况,结合其经济寿命年 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对于电子办公设备 电子办公设备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勘察,用年限法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如 按市场法评估电子设备,则无须计算成新率。 ●对车辆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规定的《汽车报废标准》及《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 的通知》。本次评估采用已使用年限和已行驶里程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依据孰低原 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并结合现场勘察车辆的外观、结构是否有损坏,主发动机是否正 常,电路是否通畅,制动性能是否可靠等指标确定车辆现场勘察成新率。最后根据理 论成新率和现场勘察成新率确定综合成新率。 使用年限法计算的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法计算的成新率=尚可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尚可行驶里程)×100% 3、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目前通行的地价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法、剩余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根据《城镇土地估价 规程》以及待估宗地的具体条件、用地性质及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师收集的有关资料, 考虑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程度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由于待估宗地为工业用地,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 法。而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所在区域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不够活跃,未能 找到与待估宗地具有可比性的三个以上交易案例,且当地基准地价不完善,因此不具 备使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土地使用权适宜 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评估人员主要通过查阅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产权资料,结合评估基准日近期、被 评估土地所在位置的邻近区域发生的土地征收实例的征地费用标准、相关税费、投资 利息及投资利润情况,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土地的取得成本进行测算。具体计算公式 如下: 评估值=土地取得费+相关税费+资金成本+投资利润 4、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因账面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可用以后年度税前 利润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等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引起的。截止评估基准日, 被评估企业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可抵扣亏损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生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本次评估在核查企业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原因的基础上,对企业目前的 资产状况、管理现状、经营情况、未来经营及发展计划等进行综合考虑后,认为被评 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间内能及时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抵扣上述暂时性差异, 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5、负债的评估方法 各类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企业实际需要承担 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对于收益法的介绍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及评估对象特点,截止评估基准日公司已经营多年,根据企业 目前的经营状况,可以预计公司在正常经营情况下的收益、成本情况,其未来收益可 根据行业发展及自身经营能力情况合理预测,故可采用收益法评估。 (一)收益法的定义和原理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预测)被评估企业或其他资产组合体在未来特定时间内的 预期收益,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将其预期收益还原为当前的资本额或投资额的方法。 在具体的评估操作过程中,比较多地选用分段收益折现模型,即:将以持续经营为前 提的被评估企业的未来收益分为前后两个阶段进行预测,首先逐年预测前阶段各年的 收益额;再假设从前阶段的最后一年开始,以后各年预期收益额稳定不变。最后,将 被评估企业未来的预期收益进行折现后求和,再加上单独评估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 值、溢余资产评估值总额,减去付息负债,即得到被评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基本公式: E= Q +ΣK i - D n A 其中: Q = ∑ [ Ri × (1 + r ) i ] + (1 + r ) n i =1 r 式中:Q—相关资产在未来收益期内各期的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 Ri—为第 i 年的现金流; r—为折现率; A—稳定年度的净现金流量; n—为预测期; Σ Ki—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溢余资产之和; D —付息负债。 (二)收益法的评估步骤 1、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企业的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负 债数额; 2、在对被评估企业经营情况及经营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被评估企业未来的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营业外收支、所得税、折旧和摊 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等进行预测,按下式确定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 运资金追加额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它业务利 润-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债务利息×(1-所得税 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3、确定折现率 折现率亦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采用收益法评估所使用的重要参数。本次评估所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采用折现率的估算,是在考虑无风险报酬率、市场投资回报率、企业规模超额收益率 和被评估企业的其他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运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或 Re)综合 确定权益资本成本(股权收益率),并结合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资本和利率等因素,综 合估算全部资本的平均成本(WACC),以此作为被评估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的折现 率。 r=Rf+β×(Rm - Rf)+Rc 式中: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预期收益率(投资者期望的报酬率); β——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4、现金流量的持续年数 现金流量的持续年数应当等于企业的寿命,企业的寿命是不确定的,通常采用持 续经营假设,即假设企业将无限期的持续下去,将预测的时间分为两个阶段,详细的 预测期和后续期,或称永续期。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 为 2013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此阶段根据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经 营计划,收益处于稳定增长状况;第二阶段自 2019 年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被评估 企业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5、对企业的自由现金流进行折现累加,再按以下公式确定评估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 债+溢余资产-付息债务 其中: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主要包括溢余现金、收益法评估未包括的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 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评估。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按照我公司与广 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我公司评估人员已实施了对被 评估单位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对资产的实地察看 与核对,并取得了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以及我们认为有必要实施的其他资产评估程序。整个评估过程的工作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20 日至出具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的详细过程如下: (一)评估准备阶段 1、接受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我公司即确定了有关的资产评估人 员并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就本项目的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 围、委托评估主要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计划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2、根据委估资产的具体特点,制定评估综合计划和程序计划,确定重要的评估对 象、评估程序及主要评估方法。 3.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特点将评估人员分为流动资产评估组、设备评估组、收益法 评估组,各小组分别负责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 (二)资产清查阶段 1、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的填报 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和填报资产评 估申报明细表。 2、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评估人员到实物存放现场进行清查 和核实,以确定其客观存在;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包括车辆行驶证、 合同、发票等资料,以核实其法律权属的合法性; 3、账面价值构成的调查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特点,查阅企业有关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资料,了解企业 申报评估的资产价值构成情况。 4、评估资料的收集 向被评估单位提交与本次评估相关的资料清单,指导企业进行资料收集和准备。 5、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情况,如:人力配备、物料资源供应情况、 管理体制和管理方针、财务计划和经营计划等;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资料进行分析, 并对经营状况及发展计划进行分析。 (三)评定估算阶段 1、各专业组评估人员在被评估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合下,分别到实物存放现场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勘察和清点,具体情况如下: 评估人员在企业有关人员的配合下,对实物资产进行现场勘察,并查阅其相关的 运行记录、大修记录,填写重点设备、房屋现场鉴定作业表,与企业设备、房屋建筑 物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交流,了解设备、房屋建筑物管理制度、维修制度以 及利用状况。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结合所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实 物资产的成新率。 2、各专业组评估人员分别进行市场调查,广泛收集与评估对象有关的市场交易价 格信息,对所收集信息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和全面分析。 3、在企业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基础上,收集宏观经济数据、行业相关数据、结合 企业自身产品生产能力,市场销售状况、企业管理水平及发展规划分析预测的合理性。 4、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折现率,并分析折现率的合理性。 5、对未来年期的收益按选定折现率进行折现,得出资产现值。 6、根据评估工作情况,得出初步结果,听取专家意见,确认无重评、漏评事项, 分析意见,修改完善。 (四)评估汇总、提交报告阶段 将各专业组对各个评估对象的评估结果汇总,组织有关人员对两种方法进行合理 分析,最终确定其中一种方法的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按照我公司资产评估规范化要求,组织各专业组成员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技术说 明。评估结果、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技术说明按我公司规定程序在项目负责人审核的 基础上进行三级复核,即项目负责人将审核后的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技术 说明和评估明细表提交项目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初步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 再提交质量监管部审核,再根据质量监管部反馈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修订,修订后提 交公司负责人签发。最后出具正式报告并提交委托方。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国家对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预期无重大变化; 2、社会经济环境及经济发展除社会公众已知变化外,在预期无其他重大变化; 3、国家现行银行信贷利率、外汇汇率的变动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4、国家目前的税收制度除社会公众已知变化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测因素的重大不利影响; 6、被评估单位公司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基准日后无重大变化; 7、企业自由现金流在每个预测期间的终期产生; 8、被评估单位提供给评估师的未来发展规划及经营数据在未来经营中能如期实 现; 9、公司的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模式不发生重大变化。 (二)特别假设 1、对于本次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包括其权属或负担性 限制),本公司按准则要求进行一般性的调查。除在工作报告中已有揭示以外,假定 评估过程中所评资产的权属为良好的和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同时也不涉及任何留 置权、地役权,没有受侵犯或无其他负担性限制的。 2、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对于本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 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或行政性授权 文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或更新。 4、我们对价值的估算是根据评估基准日本地货币购买力作出的。 5、假设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对所有有关的资产所做的一切改良是遵守所 有相关法律条款和有关上级主管机构在其他法律、规划或工程方面的规定的。 6、本评估报告中的估算是在假定所有重要的及潜在的可能影响价值分析的因素都 已在我们与被评估单位之间充分揭示的前提下做出的。 假设以上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 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此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8 月 31 日资产总额账面值 13,765.06 万元,评估值 21,565.49 万元,评估增值 7,800.43 万元,增值率 56.67 %;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负债总额账面值 7,723.48 万元,评估值 7,723.48 万元,评估值与账面值无差异; 净资产账面值 6,041.58 万元,评估值 13,842.01 万元,评估增值 7,800.43 万元, 增值率 129.11 %。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8 月 31 日 被评估单位: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0,882.25 17,842.89 6,960.64 63.96 非流动资产 2 2,882.81 3,722.60 839.79 29.13 长期股权投资 3 0.00 固定资产 4 2,545.51 3,002.92 457.41 17.97 在建工程 5 0.00 无形资产 6 135.56 531.48 395.92 292.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7 201.74 188.20 -13.54 -6.71 资产总计 8 13,765.06 21,565.49 7,800.43 56.67 流动负债 9 7,723.48 7,723.48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10 0.00 负债总计 11 7,723.48 7,723.48 0.00 0.00 净 资 产 12 6,041.58 13,842.01 7,800.43 129.11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对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14,069.54 万元,评估增值 8,027.96 万元,增值率为 132.88%。 (三)对评估结果选取的说明: 1、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差异额为 227.53 万元,差异率为 1.64%,差异的主 要原因: 经对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程序进行复核、对两种评估结果所依据的资料数据 进行分析,我们认为,两种评估结果均合理、可靠。两种评估方法所得出的评估结果 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重置成本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 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企业全部资产的产出 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 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如此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产生一定的差异应属正常。同时,收 益法评估结果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基本接近,说明目前企业原始投入资产能够有效 的运营。 2、评估结果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系按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重置评估对象并考虑其各种损耗所 估算的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其结果客观、合理,符合本次评估的价值类 型及评估目的;收益法是按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所测算的 评估对象的收益价值。由于被评估企业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近年国家为了整治稀土 市场秩序,改善稀土行业“小、散、乱”的局面,自 2010 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业和信息化部每年都下达当年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通知,规定稀土企业每年的 生产产能,由此可见,稀土行业受政策性影响大;另外,自 2011 年下半年以来,稀土 产品大部分呈下跌走势,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状态。由此可见稀土行业受市场供求、个 人炒作及政策影响很大,而收益法采用了大量有关收入、成本、风险等方面的预测, 有一定的主观因素,从而影响该方法的客观性。因此,我们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 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收益法强调的是被评估企业整体资产的预期盈利能力,其评估结果是企业整体资 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由于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的产量受工信部“年度指 令性生产计划”限制,加之目前稀土原矿、稀土氧化物价格波动较大,收益法所依据 的计算基础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故此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而选用了资产基础法。 因此,就本项目而言,资产基础法结论相比收益法结论更为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3,842.01 万元,人民币大写 金额为:壹亿叁仟捌佰肆拾贰万零壹佰元整。 (四)评估增减值及原因分析: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评估增值 6,960.64 万元,增值率 63.96 %。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因 为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增值及稀土氧化物价格上涨造成。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2、房屋建筑物 建筑物评估原值增值 662.51 万元,增值率 119%,评估净值增值 385.98 万元,增 值率 85.08%。原因主要如下: ①近年来建筑材料及人工价格上涨较大,建筑成本显著增加。 ②建筑物的会计折旧年限远低于其实际可使用年限。 3、设备类资产 设备类:设备类原值增值 2.30%,净值增值 7.60%,其主要原因如下: A、机器设备增值主要原因:原值增值主要是由于评估基准日部分设备市场价格 相比被评估企业原来购买时上升,造成增值;净值增值主要原因是机器设备的账面折 旧年限比其经济寿命短造成; B、电子设备减值主要原因是:电子设备中的计算机等更新换代较快,导致计算 机类电子设备的评估值减值; C、车辆(运输设备)原值减值主要原因是:运输设备更新换代较快造成;净值 增值 13.26 万元,是由于企业财务会计折旧年限短于经济寿命年限造成的差异。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395.91 万元,增值率 292.04%。 增值原因:由于企业账面反映的价值仅为获取土地的费用,而本次按照基准日的 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主要由于地价的上涨所致。 (五)评估结论有关事项说明 1、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 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资产明细及其他有关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 方及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人应对所提供的以上评估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 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司对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照、 产权证明文件、会计凭证等资料进行了独立审查,但不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 于本评估报告中全部或部分价值评估结论所依据而由委托方及其他各方提供的信息资 料,本公司只是按照评估程序进行了独立审查,但对这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不做任何保证。 2、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 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3、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 价格。本报告未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 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 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4、我们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出售尚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 因素,我们也未对各类资产的重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 5、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对被评估单位至 2013 年 08 月 31 日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以审计调整后的数据作 为基础进行的,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6、本次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 术检测,设备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 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判断得出的。 本次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 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房屋、构筑物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 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现场调查判 断得出的。 7、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 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 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8、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 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9、本次评估的股权价值没有考虑少数股权折价,也未考虑流动性折扣对股权价值 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注册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 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对此应特别引起注意: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一)2012 年 5 月 10 日被评估单位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了编号 为 116001123030 的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约定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不含保证金)为 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13,000,000.00)。 该合同至 2012 年 5 月 10 日起生效,至合 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它从属费用结清之日止;在授信额度有效 期内,对已清偿的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被评估单位以共计 5,674.19m2 的办公楼、宿 舍楼、厂房和 14,040.21m2 的土地使用权及 1,672m2 的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财产,被担 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抵押担保期限自 2012 年 5 月 10 日至 2017 年 5 月 10 日。股东蔡捷、彭远海、胡英俊、邱珊珊为该公司该项授信额度合同承担连带共同保证 责任。 (二)本次评估的半成品和槽体料液,被评估企业按照要求对半成品和槽体料液的 浓度和配比进行了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编制了盘点表,确定了基准日半成品和槽体料 液各氧化物的数量,并已盖章确认。本次以此确认后的结果进行评估测算。 (三)本次评估时对未来收益的预测未考虑企业规模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未 来由此引起的企业价值变化与本评估结果无关。 (四)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未就本次经济行为进行清产核资审计,本次评估涉及 的具体范围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评估报告未经核准或者备案,评估结论不得被使用; (四)本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和送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审查使用,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 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 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当政策调整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重新确定评估基准日进行评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附件 目 录 一、资产评估经济行为文件; 二、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七、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九、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8 共贰册 第壹册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谊评报字[2013]11053 号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4076 传真:010-67084810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7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7 二、评估目的................................................................................................. 13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3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6 五、评估基准日............................................................................................. 16 六、评估依据................................................................................................. 16 七、评估方法................................................................................................. 19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30 九、评估假设................................................................................................. 31 十、评估结论................................................................................................. 32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35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7 十三、评估报告日......................................................................................... 38 评估报告附件.....................................................................................................39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掌握的事实,评估报告陈述的事 项是客观、真实的。我们的分析、判断和推论,以及出具的评估报告遵循了资产评估 准则和相关规范。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被评估单位历史经营状况和收益状况的统 计数据、未来经营状况和收益状况的预测数据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 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无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无利益关系,对相 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 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 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 披露。 五、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评估报告中已披露 利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形。 六、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 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关注评估报告中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评估假设和限 定条件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 依据,不应视为评估目的实现的价格保证。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 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 造成的后果与我们无关。 八、我们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出售尚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 的因素,我们也未对各类资产的重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 九、我们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抵押、担保等任何限制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 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和谊评报字(2013)11053 号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依照我国 现行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采用资产基 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3 年 0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 限公司股权,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 股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具体评估范围为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三、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08 月 31 日。 四、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五、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六、评估结论 此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论: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1、资产基础法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08 月 31 日资产总额账面值 15,369.40 万元,评估价值 22,921.29 万元,增值 7,551.90 万元,增值率 49.14%; 负债总额账面值 8,015.89 万元,评估价值 8,015.89 万元,与账面值无差异; 净资产账面值 7,353.50 万元,评估价值 14,905.40 万元,增值 7,551.90 万元, 增值率 102.70%。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08 月 31 日 被评估单位: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3,459.22 19,423.77 5,964.55 44.32 非流动资产 2 1,910.17 3,497.52 1,587.35 83.10 长期股权投资 3 0.00 固定资产 4 1,588.30 2,211.08 622.78 39.21 在建工程 5 69.80 69.80 0.00 无形资产 6 113.30 1,109.80 996.50 879.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 138.77 106.84 -31.93 -23.01 资产总计 8 15,369.39 22,921.29 7,551.90 49.14 流动负债 9 8,015.89 8,015.89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10 0.00 负债总计 11 8,015.89 8,015.89 0.00 0.00 净 资 产 12 7,353.50 14,905.40 7,551.90 102.70 2、收益法结果 采用收益法对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15,308.73 万元,评估增值 7,955.23 万元,增值率为 108.18%,较资产基础略高 403.33 万元,差异 2.71%。 3、对评估结果选取的说明: 3.1 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经对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程序进行复核、对两种评估结果所依据的资料数据 的质量、数量进行分析,我们认为,两种评估结果均合理、可靠。两种评估方法所得 出的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 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企业全部资产的产出 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 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如此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产生一定的差异应属正常。同时,收 益法评估结果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略高,说明目前企业原始投入资产能够有效的运 营及使用并产生超额收益。 3.2 评估结果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系按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重置评估对象并考虑其各种损耗 所估算的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其结果客观、合理,符合本次评估的价值 类型及评估目的;收益法是按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所测算 的评估对象的收益价值。由于被评估企业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近年国家为了整治稀 土市场秩序,改善稀土行业“小、散、乱”的局面,自 2010 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业和信息化部每年都下达当年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通知,规定稀土企业每年的 生产产能,达到控制稀土矿产的开采,从而保护自然资源。由此可见,稀土行业受政 策性影响大;另外,自 2011 年下半年以来,稀土产品大部分呈下跌走势,市场一直 处于低迷状态。由此可见稀土行业受市场供求、个人炒作及政策影响很大,而收益法 采用了大量有关收入、成本、风险等方面的预测,有一定的主观因素,从而影响该方 法的客观性。因此,我们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 论。 综上所述,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14,905.40 万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为:壹亿肆仟玖佰零伍万肆仟元整。 七、特别事项说明 (一)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在预付账款—德庆县土地储备中心挂账的 4,000,000.00 元实际为被评估单位为购置位于德城工业集约基地 45 亩地块先行垫资的 款项,根据 2012 年 12 月 20 日被评估单位与德庆县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德庆县德 庆工业集约基地地块合作开发土地项目合同书》,被评估单位在垫资款项后仍需要通 过参与摘牌才能取得该地块,若未来未能取得该地块,德庆县土地储备中心需全额退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还垫资款项并支付相应利息,若成交出让价每亩超过 11.04 万元,对于超过部分,合 同双方按 5:5 比例分成。由此可见,被评估单位所支付的 400 万元购地垫资款,即使 未来不能取得该地块,也能取得利息等相关收益,但由于对未来收益存在众多不确定 性,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资产可能存在的收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在此提请报告使用 者注意。 (二)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签 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3000 万元,并以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41,879.43 ㎡ 和地上建筑物(面积为 15207.81 ㎡)作抵押,并办理了房地产他项权证。上述事项发 生于本次评估基准日后,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诉资产抵押事项等任何限制因素对评估结 论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三)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在其他应付账款—中国冶金进出口广东公司 挂账的 27,884,480.13 元实际为向关联方的有息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8.19%。本次 评估未考虑上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四)本次评估结论是针对评估基准日时点做出的,我们未考虑基准日后至报告 出具日期间,国家经济政策及市场因素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五)本次评估的半成品和槽体料液,被评估企业按照要求对半成品和槽体料液的 浓度和配比进行了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编制了盘点表,确定了基准日半成品和槽体料 液各氧化物的数量,并已盖章确认。本次以此确认后的结果进行评估测算。 (六)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是以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工程结算单) 入账,被评估单位无法逐一按照所形成的建筑物进行账面价值分摊,因此固定资产的建 筑物无法与账面价值一一对应。故本次被评估企业按照实际形成的实物资产进行申报。 (七)委托方未就本次经济行为对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进行清产核资 审计,本次评估涉及的具体范围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提请报告使 用者注意。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 “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 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评估假设及前提条件。 按照有关资产评估现行规定,本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起至 2014 年 8 月 30 日。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 报告全文。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 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和谊评报字(2013)11053 号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广晟有 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3 年 0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 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259)。 (1)企业名称: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或简称“广晟有色股份”) (2)住 所:海口市滨海大道 103 号财富广场 16 层 C 单元 (3)法定代表人:叶列理 (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肆仟玖佰肆拾万元 (5)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亿肆仟玖佰肆拾万元 (6)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7)成立日期:一九九三年六月十八日 (8)经营期限:至长期 (9)注 册 号:460000000131809 (10)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含稀有土金属)矿采选与贵金属矿采选项目的投资 及管理;有色金属(含稀有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 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物流运输仓储(危险品除外)项目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的投资及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有色金属矿冶炼科研设计; 有色金属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国 内贸易;项目投资。(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概况 企业名称: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庆兴邦”) 注册地址:德庆县工业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华畅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二 00 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经营期限:至长期 注册号:441226000001755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及自营出口:高纯单一及多元氧化镧、铈、镨、钕、钐、 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钇系列稀土产品;草(碳)酸镧、铈、镨、 钕、钐、铕、鋱、镝、钬、铒、铥、镱、镥、钇系列稀土产品;稀土金属系列产品(应 经审批而未经审批的不得经营);购销:萤光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 2、企业简介及历史沿革: 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前身为始建于 1966 年的德庆冶炼厂,1998 年改制 为德庆兴邦稀土实业有限公司,2002 年异地搬迁重组为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 司,并于 2002 年 12 月 16 日注册,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万元,经广东肇庆中鹏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肇中鹏所德验字(2002)042 号”验资报告,2002 年 12 月 16 日重组成立时的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吴英杰 105 35% 李妙玲 60 20% 广东省冶金进出口公司 39 13% 梁九 48 16% 曾阳庆 24 8%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陈星伟 24 8% 合计 300 100% 2003 年 5 月 27 日,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 500 万元, 并经广东肇庆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肇中鹏所德验字(2003)023 号” 验资报告,增资后的的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吴英杰 175 35% 李妙玲 100 20% 广东省冶金进出口公司 65 13% 梁九 80 16% 曾阳庆 40 8% 陈星伟 40 8% 合计 500 100% 2004 年 5 月 8 日,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变更后的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吴英杰 200 40% 李妙玲 156 31.2% 广东省冶金进出口公司 54 10.8% 曾阳庆 40 8% 陈星伟 50 10% 合计 500 100% 2005 年 4 月 19 日,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变更后的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吴英杰 200 40% 李妙玲 196 39.2% 广东省冶金进出口公司 54 10.8% 陈星伟 50 10% 合计 500 100% 2008 年 2 月 25 日,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变更后的股权比例如下: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吴英杰 275.5 55.1% 李妙玲 120.5 24.1% 广东省冶金进出口公司 54 10.8% 陈星伟 50 10% 合计 500 100% 2008 年 7 月 18 日,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变更后的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吴英杰 275.5 55.1% 中国冶金进出口广东公司 169.5 33.9% 陈星伟 50 10% 李妙玲 5 1% 合计 500 100% 2008 年 11 月 6 日,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变更后的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中国冶金进出口广东公司 390 78% 吴英杰 60 12% 陈星伟 50 10% 合计 500 100% 2008 年 12 月 8 日,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至 1000 万元人民币,并经 广东肇庆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肇中鹏所德验字(2008)070 号”验 资报告,增资后的的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中国冶金进出口广东公司 780 78% 吴英杰 120 12% 陈星伟 100 10% 合计 1000 100% “德庆兴邦”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工业产业转移园区内,是广东广晟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旗下广东省广晟冶金有限公司绝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和经营高 纯单一或多元稀土氧化物、稀土碳酸盐,稀土磷酸盐等高新技术产品的专业厂家,坐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落在 321 国道旁的广东省德庆县工业创业园内。公司占地面积 41879 ㎡,其中绿化面 积 19962 ㎡,绿化率达 42.7%。公司以“科学管理、精益求精、顾客满意、质量一流” 为质量方针,凭借一流的生产工艺,生产单一氧化物及共沉物产品。目前公司拥有 11 条稀土分离生产线,企业员工 150 多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有 46 人, 占职工总数的 31%,科技人员中从事高新技术技术研发的有 20 人,占职工总数的 13%,拥有一支技术力量雄厚的人才队伍。年产值约 3.5 亿元,产品畅销国内和远销 欧洲、美国、日本、韩国等地,有较好的市场网络。 公司成立以来通过不断强化管理及技术创新,于 2002 年,获得进出口经营权; 2004 年 3 月,被认定为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同年 6 月,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 业;2005 年 8 月通过了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7 年成立了肇庆市稀 土工程研究中心;获得国家商务部 2009 年稀土出口配额;2011 年与中国地质大学(武 汉)联合成立稀土中试基地;2005 年至 2011 年连续 6 年被肇庆市工商管理局授予《重 合同守信用企业》,2011 年度获得肇庆市 A 级诚信纳税人称号;2012 年加入了中国 稀土行业协会,成为该协会的正式会员之一;2012 年 12 月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 级企业》(证号:AQB II QT 粤 201200549)。2012 年 5 月国家环保部公告“德庆兴邦” 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目前公司是国家公告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紧紧抓住市场机遇,生产经营效益和社会贡献率也逐年提升。公司银行信用 等级为 AA-;2012 年实现主营业收入 3.66 亿元,利润总额 1400 多万元,缴纳税金 2300 万元,总资产 1.64 亿元,负债 1.15 亿元,净资产 4900 多万元。2007 年 9 月,公司通 过了广东省环评审查;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2012 年 5 月通过国家的环保核查,并被 认证为安全生产标准认证二级企业。工厂目前的年分离 REO 能力接近为 3000 吨,系 广东省 2009 年度唯一一家具有稀土出口资质的生产厂家和具有稀土生产指令性计划 的生产企业之一。 3、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东出资及占股比例如下: 投资方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股比例 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780 78% 吴英杰 120 12% 陈星伟 100 10% 合 计 1000 100.00%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4、近年资产、损益状况 企业 2010 年、2011 年、2012 年及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10-12-31 2011-12-31 2012-12-31 2013-8-31 流动资产 7,403.88 16,752.90 14,524.13 13,459.22 非流动资产 1,670.30 1,684.53 1,924.92 1,910.17 其中: 固定资产 1,528.98 1,562.70 1,481.42 1,588.30 在建工程 20.44 - - 69.80 无形资产 120.87 118.04 115.20 113.31 长期待摊费用 - 3.79 24.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303.67 138.77 资产总计 9,074.18 18,437.44 16,449.05 15,369.39 流动负债 10,269.25 15,215.81 11,491.04 8,015.89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总计 10,269.25 15,215.81 11,491.04 8,015.89 净 资 产 -1,195.07 3,216.21 4,958.01 7,353.50 损益状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3 年 1 月-8 项目名称 2010-12-31 2011-12-31 2012-12-31 月 主营业务收入 12,625.88 38,404.06 36,632.22 17,502.90 其他业务收入 3.33 36.79 14.22 减:主营业务成本 11,923.43 30,103.91 33,257.49 15,822.08 其他业务成本 1.26 11.07 2.65 业务税金及附加 43.73 179.29 134.21 96.46 销售费用 153.63 610.75 400.54 247.69 管理费用 245.80 464.22 574.00 259.76 财务费用 401.46 488.67 370.71 319.08 资产减值损失 -720.95 773.92 439.80 -981.60 营业利润 577.49 5,898.98 1,467.04 1,739.43 营业外收入 105.62 21.25 34.92 4.03 营业外支出 2.79 9.71 32.88 5.46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2013 年 1 月-8 项目名称 2010-12-31 2011-12-31 2012-12-31 月 利润总额 608.31 5,820.52 1,469.08 1,738.00 减:所得税 - 1,403.82 251.57 280.76 净利润 608.31 4,416.69 1,217.51 1,457.24 注:表中数据2010年、2011年度业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审计并出具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2年度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并出具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基准日的财务数据未就本次经济行为进行清产核资审计,仅由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对其进行了一年一期的年度审计。 5、被评估单位长期投资概况: 被评估单位无长期投资事项。 6、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和被评估企业的股东之一—中国冶金进出口 广东公司同属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三)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包括:股权收购涉及的当事方和依照法律法规之相关规 定,对评估报告所对应经济行为负有审批、核准、备案等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 引用评估报告的其他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承销机构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确定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 限公司股权,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 股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德庆兴邦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所 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 具体评估范围为“德庆兴邦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资产总额 账面值 15,369.39 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 8,015.89 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7,353.50 万元。委托方未就本次经济行为对评估基准日时的账面值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仅 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了一年一期的年度审计,并出具了中喜专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审字(2013)第 08053 号的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申报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 13,459.22 非流动资产 2 1,910.17 其中:固定资产 3 1,588.30 在建工程 4 69.80 无形资产 5 113.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6 138.76 资产总计 8 15,369.39 流动负债 9 8,015.89 非流动负债 10 负债总计 11 8,015.89 净资产 12 7,353.50 其中价值较大实物资产的情况及特点: 1、存货 存货主要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产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及产成 品(库存商品),上述资产目前存放在被评估单位的厂房及厂区内。 2、设备类 被评估单位的设备均存放于生产车间及办公室,设备主要包括: (1)130 级钐铕钆生产线、100 级镝生产线、280 级钬铒分离生产线、58 级新镧 铈槽生产线、Er/Y 除杂槽、镨钕线萃取槽、120 级 HA 线萃取槽、48 级 P507 线萃取 槽、新灼烧窑(辊道电窑)、玻璃钢储罐、沉淀缸、变压器、光谱仪等共计 256 台(套) 机器设备; (2)空调、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洗衣机、电视机、冰箱等办公设备; (3)6 辆办公用车:奇瑞汽车、金杯汽车、江铃货车、别克轿车、别克商务旅行 车、电动摩托车;5 台生产辅助工作车:2 台叉车、2 台助力车。 3、房屋建(构)筑物 3.1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是以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工程结算单) 入账,被评估单位无法逐一按照所形成的建筑物进行账面价值分摊,因此固定资产的 建筑物无法与账面价值一一对应。故本次企业按照实际形成的实物资产进行评估申 报。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共二十五项,详见下表: 序 产权资料 物业名称 结构 建造时间 建筑面积 号 粤房地产证字第 德庆县德城镇 321 国道边(德庆工 1 钢筋混凝土结构 2003/10/1 4,103.18 C1017715 号 业创业园内) 粤房地产证字第 德庆县德城镇 321 国道边(德庆工 2 钢筋混凝土结构 2003/10/1 1,803.95 C1017716 号 业创业园内) 粤房地产证字第 德庆县工业创业园内(溶料车间、 3 钢结构 2003/10/1 530.88 C2428630 号 仓库、涡炉) 粤房地产证字第 德庆县工业创业园内(仓库、配酸 4 钢结构 2005/12/1 219.52 C2428631 号 车间) 粤房地产证字第 德庆县工业创业园内(制氨车间 1、 5 钢结构 2005/12/1 179.41 C2428632 号 2) 粤房地产证字第 6 德庆县工业创业园内(值班室) 钢筋混凝土结构 2003/10/1 25.11 C2428633 号 粤房地产证字第 7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钙化车间 钢结构(钢架) 2007/4/1 540.32 C5162299 号 粤房地产证字第 8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罐区车间 钢结构(钢架) 2008/9/1 482.00 C5162300 号 粤房地产证字第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污水处理车 钢结构(钢架一 9 2007/4/3 26.00 C5162319 号 间(3) 层) 粤房地产证字第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污水处理车 钢结构(钢架一 10 2007/4/1 77.00 C5162377 号 间(1) 层) 粤房地产证字第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污水处理车 钢结构(钢架一 11 2007/4/1 106.95 C5162378 号 间2 层) 粤房地产证字第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污水处理车 钢结构(钢架一 12 2007/4/1 57.20 C5162380 号 间4 层) 粤房地产证字第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污水处理车 13 钢结构(钢架) 2007/4/5 61.36 C5162381 号 间5 粤房地产证字第 钢结构(钢架一 14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酸溶车间 2007/11/1 234.00 C5162382 号 层) 粤房地产证字第 15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萃取车间 钢结构(钢架) 2007/12/1 751.92 C5162383 号 粤房地产证字第 16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配电房 钢结构(钢架) 2007/12/1 13.44 C5162384 号 粤房地产证字第 17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西仓库 钢结构(钢架) 2006/11/1 330.00 C5162385 号 粤房地产证字第 18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立罐车间 钢结构(钢架) 2003/10/1 82.80 C5162474 号 粤房地产证字第 19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堆渣池 混合结构 2009/5/1 117.42 C5162475 号 粤房地产证字第 20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西边配电房 混合结构 2009/5/1 29.16 C5162476 号 粤房地产证字第 21 德庆县工业园兴邦厂内新沉淀车间 混合结构 2009/5/1 561.60 C5162477 号 粤房地产证字第 22 德庆县工业创业园内(办公楼) 钢筋混凝土结构 2009/2/1 4,874.59 C2428634 号 粤房地权证德字第 23 德庆县工业创业园内(仓库) 钢架棚 2011/8/31 195.72 C6520120583 号 粤房地权证德字第 24 德庆县工业创业园内(灼烧房) 钢架棚 2011/8/31 504.10 C6520120581 号 粤房地权证德字第 25 德庆县工业创业园内(配电房) 钢筋混凝土结构 2011/8/31 60.48 C6520120582 号 3.2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构筑物包括:污水池、污水收集池、西围墙、彩瓦锌铁棚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架、应急池锌铁棚等,共计 9 项。 4、土地使用权 被评估单位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德庆县工业园创业园,取得方式为出让,用 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 41,879.43 ㎡,有效期限至 2053 年 1 月 22 日,其中 证号德国用(2003)字第 0072 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32,002.10 ㎡,证号德国用(2003) 字第 0246 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9,877.33 ㎡。地上已建成被评估单位的生产厂区, 整个工业厂区东至德庆县银龙林产化工公司厂区,南至山坡地,西至肇庆众信实业有 限公司厂区,北至园区主干道(未命名)。 5、在建工程 为被评估单位为现厂区内空地加建厂房所支付给相关部门的规划报建费及配套 费和萃取 3 车间建设费用。 具体评估范围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是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评估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在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08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系由委托方在综合考 虑实现经济行为的需要,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尽可能接近等因素确定,本次 评估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为取价标准。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规依据、具体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包 括: (一)经济行为文件 1、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主要法律法规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1、国务院 1991 年第 91 号令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 年 12 月 31 日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 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2003 年 5 月 13 日第 378 号令); 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 年 9 月 1 日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12 号); 5、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 年 12 月 12 日国 资发产权[2006]274 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 年 1 月 1 日施行); 7、《会计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修订并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年修订) 11、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5、《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07]189 号); 6、《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中评协[2007]189 号); 7、《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8、《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中评协[2007]189 号); 9、《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11、中评协[2011]230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2012 年 3 月 1 日起施 行); 12、《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13、《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 15、《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 16、《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17、《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 号); 18、《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 (四)产权证明文件、重大合同协议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验资报告等; 2、车辆行驶证; 3、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4、重要设备购买合同、建筑工程合同; 5、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五)采用的取价标准 1、《2013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 2、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动车强制报废 标准规定》; 3、《全国办公设备及家用电器报价》(2013); 4、《中国机电产品价格数据库查询系统》; 5、《全国汽车报价及评估》(2013 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2001 年 1 月 1 日实行); 7、《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广东 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以及现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 8、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及相关风险系 数资料; 9、近期机器设备和材料物资市场交易价格信息、互联网和电话询价结果; 10、被评估单位 2010 年、2011 年度审计报告,2012 年度审计报你告、2013 年 8 月审计报告; 11、现场勘察及市场调查有关数据、记录和资料; (六)参考资料及其他 1、评估基准日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企业未来五年预测表;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2、企业提交的财务会计经营资料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一年 一期年度审计报告、一年一期盈利预测报告(报告号为中喜专审字(2013)第 08053、 中喜专审字(2013)第 08060 号); 3、国家国库券利率、银行贷款利率等价格资料; 4、统计部门资料; 5、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等。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介绍 资产评估通常有三种方法,即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1、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2、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 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两 种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 3、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思路。收益法虽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 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 价资产,符合对资产的基本定义。 (二)评估方法选择 1、对于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评 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 强的特点。但由于目前缺乏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资本市场,缺少与评估对象相似的 三个以上的参考企业,故本次评估不采纳市场法。 2、对于收益法的应用分析 评估人员从企业总体情况、本次评估目的和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三个方面对本评估 项目能否采用收益法作出适用性判断。 (1)总体情况判断 ①被评估资产是经营性资产,产权明确并保持完好,企业具备持续经营条件。 ②被评估资产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的资产,表现为企业营业收入能够以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1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货币计量的方式流入,相匹配的成本费用能够以货币计量的方式流出,其他经济利益 的流入流出也能够以货币计量,因此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所带来的预期收益能够 用货币衡量。 ③被评估资产承担的风险能够用货币衡量。企业的风险主要有行业风险、经营风 险和财务风险,这些风险都能够用货币衡量。 (2)评估目的判断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提供价值参考,要对德庆兴邦全部股东权益的市场公允价值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 不能局限于对各单项资产价值予以简单加总,还要综合体现企业经营规模、行业地位、 成熟的管理模式所蕴含的整体价值,即把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以整体的获利能力 来体现股东权益价值。 (3)财务资料判断 企业具有较为完整的财务会计核算资料,企业经营正常、管理完善,会计报表经 过审计机构审计认定,企业获利能力是可以合理预期的。 (4)收益法参数的可选取判断 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稀土行业上市公司也比较多,相关贝塔 系数、无风险报酬率、市场风险报酬等资料能够较为方便的取得,采用收益法评估的 外部条件较成熟,同时采用收益法评估也符合国际惯例。 综合以上四方面因素的分析,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项目在理论上和操作上可以 采用收益法。 3、对于资产基础法的应用分析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资产成本的角度出发,以各单项资产及负 债的市场价值(或其他价值类型)替代其历史成本,并在各单项资产评估值加和的基础 上扣减负债评估值,从而得到企业净资产的价值。由于资产基础法是以账面值为基础, 只要账面值记录准确,使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相对容易准确。 评估人员结合收集掌握的评估资料,并对企业资产、经营等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 析后,认为被评估企业的账面记录数据清晰且经过审计确定,符合采用资产基础法进 行评估的条件。 综上所述,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三) 对于所采用的评估方法的介绍 §对于资产基础法的介绍 1、流动资产的评估方法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对现金在日记账与总账、报表余额一致的 基础上进行盘点,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对银行存款进行函证,检查银 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经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2)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评估人员首先了解了被评估企业的信 用政策,然后通过函证、查阅会计账簿、相关合同、发票等方式,确定款项的真实性。 在核实无误基础上,借助于业务往来的历史资料、询证函的回函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 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 管理现状等,判断各笔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和可回收金额。 (3)存货 对于存货:经查,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面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低 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产成品和在产品、委托加工产品。其中: 原材料主要有钬钇液、钬钇碳酸盐、中钇富铕碳酸盐、富钇氧化物、盐酸、草酸、 液碱等,对于主要稀土原材料以评估基准日实有数量乘以不含税购买价格作为评估 值;对于辅助材料(如盐酸、草酸、液碱等),由于为近期购进,市场价格波动不大, 以其入账价值作为评估值。 在库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由于为近期购进,市场价格波动不大, 以其入账价值作为评估值。 委托加工产品主要为发给龙南县京利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的氧化铕,以其 评估基准日实有数量乘以市场价格扣减合理税费及利润作为评估值。 产成品主要为氧化镧、氧化富镥、氧化钇(草酸)、氧化镝、氧化铈(碳酸)、 氧化铽、氧化钇铕等稀土产品,以其评估基准日实有数量乘以市场价格扣减合理税费 及利润作为评估值。 在产品主要为半产品和槽体物料。对于未入库的半(在)成品,根据现场勘查, 属已完工未入库产品,按照产成品的评估方法进行。对于在线料液和槽体物料部分, 主要为溶解有 Tb、Dy、PrNd、Eu、Y、LaCe、Er、Lu 等氧化物和有机相、煤油、环 烷酸(HA)、仲辛醇。被评估企业按照要求对半成品和槽体料液的浓度和配比进行了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编制了盘点表,确定了基准日半成品和槽体料液各氧化物的数 量,并已盖章确认。然后再根据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和完工程度,参照产成品的评 估方法得出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方法 (1)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构)筑物的建筑面积/体积、建筑结构、购建日期均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 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 本次对建(构)筑物的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 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工程费用及报建等费用+投资利息+投资利润 A、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可通过查勘待估建(构)筑物的各项实物情况和调查工程竣 工图纸、工程结算资料齐全情况,采取不同估价方法分别确定估建(构)筑物建安工程 造价。一般造价的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决算调整法、类比系数调整法、单方造价 指标法等方法中的一种方法来确定待估建(构)筑物的建安工程造价或同时运用几种方 法确定待估建(构)筑物的建安工程造价。 B、前期工程费用及报建等费用: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在德庆县的前期工程费用及报建等费用主要有建设 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 等。 C、投资利息: 假设建安工程综合造价成本和管理费用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前期工程费用及报 建等费用在开工前已一次投入,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公布的六个月至 1 年的贷款利率 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投资利息=建安工程综合造价成本×[(1+贷款利率)^(建设工期/2)-1)]+前期工程费 用及报建等费用×[(1+贷款利率) ^(建设工期)-1)] ②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成新率的测定是根据完好分值率法,耐用年限法及现场鉴定法综合评定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的。 建筑物采用鉴定成新率法和理论成新率法两种方法进行测定,取两种方法的加权 平均值作为该建筑物的综合成新率。 鉴定成新率法测定依据建筑物的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墙体等结构部分,屋面、 楼地面、内外墙面装修、门窗、天棚等建筑部分及水、暖、电、卫等各占建筑物造价 比重确定其标准分值,再由现场勘查实际状况确定各类的评估完好分值,根据此分值 确定整个建筑物的鉴定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鉴定成新率×60%+理论成新率×40% 其中:鉴定成新率(%)=完好分值/标准分值×100%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理论可使用年限×100% (2)机器设备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结合评估人员在现场收集到的资料,考虑本次评估目的实现 后资产占有单位持续经营的前提条件,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对设备类资产进行评 估。重置成本法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①重置价值的确定 ● 机器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对于大型设备,在设备购置价的基础上,考虑该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各种 费用(包括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 等)综合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 a、设备购置价 能询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设备,以此价格扣除增值税后再加上运杂费、安装调试 费、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确定重置全价; 无法从市场询到价格的设备,通过查阅报价手册,以此价格扣除增值税后再加上 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确定重置全价;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无法询价的设备,用类比法以类似设备的市场价格加以修正后,以此价格扣除增 值税后再加上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确定重置 全价; 无法取得设备现行购置价格或建造成本,也无法取得同类设备重置成本的,采用 “价格指数法”估测被评估机器设备的重量成本。 对于零星购置的小型设备,不需要安装的设备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扣增值税)+运杂费×(1-7%) 对于一些运杂费和安装费包含在设备费中的,则直接用购置价扣除增值税后作为 重置价值。 b、设备运杂费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是指从设备生产厂家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运杂费率以购置价为基础,根 据生产厂家与设备使用企业所在地的距离不同而计取。 c、安装调试费 对于安装调试费,根据《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设 备合同中约定内容综合确定。若合同价不包含安装、调试费用,根据决算资料统计实 际安装调试费用,剔除其中非正常因素造成的不合理费用后,并参考有关规定,合理 确定其费用;合同中若包含上述费用,则不再重复计算。 d、设备基础费 对于设备的基础费,根据《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 设备合同中约定内容综合确定。 若设备基础费已经含在土建工程中则在设备评估中不再考虑。 e、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 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标代理 费和环境评价费等,是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及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 所属项目建设的投资规模确定进行计算。 f、资金成本 对于大、中型设备,合理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计算其资金成本。资金成本的计算 基础为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和前期及其他费用,根据资金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投入的合理建设工期和基准日执行的贷款利率计算确定,对于超过一年工期的按复利 公式计算。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贷款利率×合理工期×0.5 ● 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本次电子办公设备主要包括电脑、空调、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家具。该类设备一 般为可送货上门、包安装调试,即运杂费和安装费包含在设备费中的,则本次评估直 接以扣除增值税后的购置价作为重置成本,不再考虑运杂费、安装调试以及其他费用。 能询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设备,以此价格扣除增值税后确定重置全价; 无法从市场询到价格的设备,通过查阅报价手册,以此价格扣除增值税后再确定 重置全价; 无法询价的设备,用类比法以类似设备的市场价格加以修正后,以此价格扣除增 值税后再确定重置全价; 无法取得设备现行购置价格,也无法取得同类设备重置成本的,采用“价格指数法” 估测被评估设备的重量成本。 ● 运输设备重置全价确定 根据车辆市场信息及《黑马信息广告》、《慧聪汽车商情网》等近期车辆市场价 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的车辆市场价格,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 购置税暂行条例》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计取车购税、牌照手续费等资本化费用,确 定其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现行含税购价+车辆购置税+牌照手续费 =现行含税购价×〔1+10%/(1+17%)〕+牌照手续费 式中:10%为车辆购置税税率,17%为增值税税率。若车辆的排气量小于 1.6 升(含 1.6 升),则车辆的购置税税率为 7.5%。 ②成新率的确定 A、对大型、关键设备,通过现场查看,了解其工作环境,现有技术状况,近期 技术资料,有关修理记录和运行记录等资料作为现场查看技术状况评分值 (满分为 100),该项权重 60%;再结合其理论(经济寿命)成新率,该项权重 40%,由二项综合 确定成新率;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η综合=η1×40%+η2×60% 其中:η1 =年限法成新率 η2 =现场查看成新率 B、对一般小型设备,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现有技术状况,结合其经济寿命年 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C、对于电子办公设备 电子办公设备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查看,用年限法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如 按市场法评估电子设备,则无须计算成新率。 D、对车辆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规定的《汽车报废标准》及《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 的通知》。本次评估采用已使用年限和已行驶里程分别计算理论成新率,依据孰低原 则确定理论成新率。并结合现场查看车辆的外观、结构是否有损坏,主发动机是否正 常,电路是否通畅,制动性能是否可靠,是否达到尾气排放标准等指标确定车辆技术 鉴定成新率。最后根据理论成新率和技术鉴定成新率确定综合成新率。 车辆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η=η1×40%+η2×60% 其中:η1:为理论成新率 η2:为现场勘察成新率 η:为综合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使用年限法计算的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法计算的成新率=尚可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尚可行驶里程) ×100% 车辆类理论成新率根据行驶里程法成新率与使用年限法成新率孰低确定。 勘查成新率:在现场工作阶段评估人员通过现场观测,并向操作人员了解车辆现 时技术性能状况。根据对车辆的现场调查,结合车辆的使用时间,实际技术状态等有 关情况,综合分析估测车辆的成新率。 E、对超期限的老设备,如能发挥其功能,其成新率不低于 15%。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F、对报废设备,视其具体结构材质来确定残值回收率。或按实际能够变现价格 扣除合理处理费用后的值确定;车辆应根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直接按报废金 额确定评估值。 ③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经查,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面在建工程—土建工程反映的是被评估单位为现 厂区内空地加建厂房所支付给相关部门的规划报建费及配套费和萃取 3 车间建设费 用。评估人员在现场核实了相关明细账、入账凭证等资料,与项目财务人员、企业管 理人员等进行了座谈,截止评估基准日,项目尚处于施工阶段。本次以经核实无误后 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4)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目前通行的地价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 法、剩余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及待估宗地的具体条件、用地性质及评估目的,结 合评估师收集的有关资料,考虑到当地地产市场发育程度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由于 待估宗地位于德庆县工业创业园,所在区域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不活跃,地产交易市 场透明度较低,基准地价体系不完善,不具备使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评估的条件,适宜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评估人员主要通过查阅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产权资料,结合评估基准日近期、被 评估土地所在位置的邻近区域发生的土地征收实例的征地费用标准、相关税费、投资 利息及投资利润情况,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土地的取得成本进行测算。具体计算公式 如下: 评估值=土地取得费+相关税费+资金成本+投资利润 (5)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税款为企业年度内对以前年度的所得税调整所产生的,本次评估评估人员对 递延税款借项资产进行了分析、核实审计后账面值。公司递延税款借项为计提了资产 (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坏账准备及计提工资未发放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 资产(存货)减值准备和计提坏账准备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入存货和应收账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款中考虑,对于计提工资未发放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经核实无误的审计后账面 值确定为评估值。 3、负债的评估方法 各类负债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企业实际需要承担 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对于收益法的介绍: 收益法是从企业整体出发,以企业的获利能力为核心,通过分析、判断和预测企 业未来收益,考虑企业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后,选取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求取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 在具体的评估操作过程中,比较多地选用分段收益折现模型,即:将以持续经营 为前提的被评估企业的未来收益分为前后两个阶段进行预测,首先逐年预测前阶段各 年的收益额;再假设从前阶段的最后一年开始,以后各年预期收益额稳定不变。最后, 将被评估企业未来的预期收益进行折现后求和,再加上单独评估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净额、溢余资产评估值总额,减去付息负债,即得到被评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基本公式:E= Q +ΣK i - D n A 其中: Q = ∑ [ Ri × (1 + r ) i ] + (1 + r ) n i =1 r 式中:Q—相关资产在未来收益期内各期的净现金流量现值之和; Ri—为第 i 年的现金流; r—为折现率; A—稳定年度的净现金流量; n—为预测期; ΣKi—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溢余资产之和; D —付息负债。 本次评估,使用自由现金流量作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 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2、收益期的确定 资产的价值体现在获取未来的能力上,直接与未来收益期的长短相联系。总体而 言,应该涵盖委估资产的整个收(受)益期限。从整个受益年度出发,可以是有限期 与无限期的统一。在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条件下,无法对将来影响企业所在行业继续经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营的相关限制性政策或者相关限制性规定是否可以解除做出预计,则在测算其收益 时,收益期的确定可采用无限期(永续法)。 假设行业存续发展的情况不会产生较大变化,本次评估假定是持续经营,因此拟 采用永续的方式对现金流进行预测,即预测期限为无限期。 3、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亦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采用收益法评估所使用的重要参数。本次评估所 采用折现率的估算,是在考虑无风险报酬率、市场投资回报率和被评估企业的其他风 险因素的基础上,运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综合确定权益资本成本(股权收益 率),并结合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资本和利率等因素,综合估算全部资本的平均成本 (WACC),以此作为被评估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的折现率。具体计算公式为: WACC=Re ×E/(D+E)+ Rd×D/(D+E)×(1-t) 式中:D:债务的市场价值; E:股权市值; Re :权益资本成本; Rd:债务资本成本; t:企业所得税率。 (1)债务资本成本的具体公式为:Rd =付息债务成本×(1-所得税率) (2)权益资本成本的具体公式为: Re =Rf+β×(Rm-Rf)+ Rc 式中: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平均收益率; β——行业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4、溢余资产价值及非经营性资产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主要包 括溢余现金、收益法评估未包括的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 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评估。 5、资产回收价值的确定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2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的回收价值是指经营期满后,资产还具有继续使用的价值。对该类资产单独 评估确定。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按照我公司与广 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我公司评估人员已实施了对被 评估单位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对资产的实地察看 与核对,并取得了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较, 以及我们认为有必要实施的其他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详细过程如下: (一)评估准备阶段 1、接受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后,我公司即确定了有关的资产评估 人员并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就本项目的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 范围、委托评估主要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计划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2、根据委估资产的具体特点,制定评估综合计划和程序计划,确定重要的评估 对象、评估程序及主要评估方法。 3、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特点将评估人员分为流动资产评估组、设备评估组、房产 评估组,各小组分别负责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 (二)资产清查阶段 1、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的填报 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和填报资产评 估申报明细表。 2、评估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查证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评估人员到实物存放现场逐项进行 清查和核实,以确定其客观存在;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包括房地产 权证、车辆行驶证、合同、发票等资料,以核实其法律权属的合法性。 3、账面价值构成的调查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特点,查阅企业有关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及决算资料,了 解企业申报评估的资产价值构成情况。 4、评估资料的收集 向被评估单位提交与本次评估相关的资料清单,指导企业进行资料收集和准备。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5、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情况,如:人力配备、物料资源供应情况、 管理体制和管理方针、财务计划和经营计划等;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资料进行分析, 并对经营状况及发展计划进行分析。 (三)评定估算阶段 1、各专业组评估人员在被评估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合下,分别到实物存放现 场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勘察和清点,具体情况如下: 评估人员在企业有关人员的配合下,对实物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并查阅其相关的 运行记录、大修记录,填写重点设备、房屋现场鉴定作业表,与企业设备、房屋管理 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交流,了解设备、房屋管理制度、维修制度以及利用状况。 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结合所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实物资产的成新 率。 2、各专业组评估人员分别进行市场调查,广泛收集与评估对象有关的市场交易 价格信息,对所收集信息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和全面分析。 3、根据评估工作情况,得出初步结果,听取专家意见,确认无重评、漏评事项, 分析意见,修改完善。 (四)评估汇总、提交报告阶段 将各专业组对各个评估对象的评估结果汇总,初步确定本次评估结论。 按照我公司资产评估规范化要求,组织各专业组成员编制相关资产的评估技术说 明。评估结果、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技术说明按我公司规定程序在项目负责人审核的 基础上进行三级复核,即项目负责人将审核后的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技术 说明和评估明细表提交项目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初步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 再提交质量监管部审核,再根据质量监管部反馈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修订,修订后提 交公司负责人签发。最后出具正式报告并提交委托方。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国家对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预期无重大变化; 2、社会经济环境及经济发展除社会公众已知变化外,在预期无其他重大变化; 3、国家现行银行信贷利率、外汇汇率的变动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 4、国家目前的税收制度除社会公众已知变化外,无其他重大变化;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测因素的重大不利影响; 6、被评估单位公司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基准日后无重大变化; 7、企业自由现金流在每个预测期间的终期产生; 8、被评估单位提供给评估师的未来发展规划及经营数据在未来经营中能如期实 现; 9、公司的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特别假设 1、对于本次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包括其权属或负担 性限制),本公司按准则要求进行一般性的调查。除在工作报告中已有揭示以外,假 定评估过程中所评资产的权属为良好的和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同时也不涉及任何 留置权、地役权,没有受侵犯或无其他负担性限制的。 2、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对于本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 机构、私人组织或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或行政性授 权文件假定已经或可以随时获得或更新。 4、假设被评估单位对所有有关的资产所做的一切改良是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条款 和有关上级主管机构在其他法律、规划或工程方面的规定的。 5、本评估报告中的估算是在假定所有重要的及潜在的可能影响价值分析的因素 都已在我们与被评估单位之间充分揭示的前提下做出的。 6、假设被评估企业对所有有关的资产所做的一切改良是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条款 和有关上级主管机构在其他法律、规划或工程方面的规定的。 假设以上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 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08 月 31 日资产总额账面值 15,369.40 万元,评估价值 22,921.29 万元,增值 7,551.90 万元,增值率 49.14%;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负债总额账面值 8,015.89 万元,评估价值 8,015.89 万元,与账面值无差异; 净资产账面值 7,353.50 万元,评估价值 14,905.40 万元,增值 7,551.90 万元, 增值率 102.70%。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及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08 月 31 日 被评估单位: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3,459.22 19,423.77 5,964.55 44.32 非流动资产 2 1,910.17 3,497.52 1,587.35 83.10 长期股权投资 3 0.00 固定资产 4 1,588.30 2,211.08 622.78 39.21 在建工程 5 69.80 69.80 0.00 无形资产 6 113.30 1,109.80 996.50 879.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 138.77 106.84 -31.93 -23.01 资产总计 8 15,369.39 22,921.29 7,551.90 49.14 流动负债 9 8,015.89 8,015.89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10 0.00 负债总计 11 8,015.89 8,015.89 0.00 0.00 净 资 产 12 7,353.50 14,905.40 7,551.90 102.70 2、收益法结果 采用收益法对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15,308.73 万元,评估增值 7,955.23 万元,增值率为 108.18%,较资产基础略高 403.33 万元,差异 2.71%。 3、对评估结果选取的说明: 3.1 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经对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程序进行复核、对两种评估结果所依据的资料数据 的质量、数量进行分析,我们认为,两种评估结果均合理、可靠。两种评估方法所得 出的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 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企业全部资产的产出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 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如此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产生一定的差异应属正常。同时,收 益法评估结果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高,说明目前企业原始投入资产能够有效的运营 及使用并产生超额收益。 3.2 评估结果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系按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重置评估对象并考虑其各种损耗 所估算的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其结果客观、合理,符合本次评估的价值 类型及评估目的;收益法是按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所测算 的评估对象的收益价值。由于被评估企业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近年国家为了整治稀 土市场秩序,改善稀土行业“小、散、乱”的局面,自 2010 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业和信息化部每年都下达当年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的通知,规定稀土企业每年的 生产产能,达到控制稀土矿产的开采,从而保护自然资源。由此可见,稀土行业受政 策性影响大;另外,自 2011 年下半年以来,稀土产品大部分呈下跌走势,市场一直 处于低迷状态。由此可见稀土行业受市场供求、个人炒作及政策影响很大,而收益法 采用了大量有关收入、成本、风险等方面的预测,有一定的主观因素,从而影响该方 法的客观性。因此,我们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 论。 综上所述,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14,905.40 万元, 人民币大写金额为:壹亿肆仟玖佰零伍万肆仟元整。 (二)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评估增值 5,964.55 万元,增值率 44.32%。 增值原因:主要是由于稀土原材料和氧化物账面价值为历史成本,而目前稀土原 材料和氧化物在基准日有明显的上升。 2、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原值增值 39.37%,评估净值增值率 46.33%。原因主要 如下: (1)近年来建筑材料及人工价格上涨较大,建筑成本显著增加。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2)建筑物的会计折旧年限远低于其实际可使用年限。 A、机器设备原值减值主要是由于被评估企业未合理归集自制设备成本,净值增 值主要是机器设备的账面折旧年限远比其经济寿命短造成; B、电子设备原值减值主要原因是:电子设备中主要为计算机等,更新换代较快, 导致电子设备的原值减值;净值增值主要原因是电子设备的账面折旧年限比其经济寿 命短造成; C、运输设备原值减值主要原因是:运输设备更新换代较快造成;净值增值主要 原因是运输设备的账面折旧年限比其经济寿命短造成。 3、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996.50 万元,增值率 879.43%。 增值原因:由于账面反映的价值仅为获取土地的费用,而本次按照基准日的市场 价值进行评估,主要由于地价的上涨所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注册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 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对此应特别引起注意: (一)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 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资产明细及其他有关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人应对所提供的以上评估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司对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营业执 照、产权证明文件、会计凭证等资料进行了独立审查,但不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于本评估报告中全部或部分价值评估结论所依据而由委托方及其他各方提供的信 息资料,本公司只是按照评估程序进行了独立审查,但对这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不做任何保证;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 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 相关责任。 (二)本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 现行价格。本报告未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 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 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三)我们未考虑本次申报评估资产出售尚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 值的因素,我们也未对各类资产的重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考虑。 (四)委托方未就本次经济行为对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进行清产核资 审计,本次评估涉及的具体范围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提请报告 使用者注意。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五)本次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 做技术检测,设备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 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判断得出的。 本次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 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房屋、构筑物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 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现场调查判 断得出的。 (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 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 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七)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 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 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八)本次评估的股权价值没有考虑少数股权折价,也未考虑流动性折扣对股权 价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九)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在预付账款—德庆县土地储备中心挂账的 4,000,000.00 元实际为被评估单位为购置位于德城工业集约基地 45 亩地块先行垫资的 款项,根据 2012 年 12 月 20 日被评估单位与德庆县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德庆县德 庆工业集约基地地块合作开发土地项目合同书》,被评估单位在垫资款项后仍需要通 过参与摘牌才能取得该地块,若未来未能取得该地块,德庆县土地储备中心需全额退 还垫资款项并支付相应利息,若成交出让价每亩超过 11.04 万元,对于超过部分,合 同双方按 5:5 比例分成。由此可见,被评估单位所支付的 400 万元购地垫资款,即使 未来不能取得该地块,也能取得利息等相关收益,但由于对未来收益存在众多不确定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性,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资产可能存在的收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在此提请报告使用 者注意。 (十)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签 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3000 万元,并以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41,879.43 ㎡ 和地上建筑物(面积为 15207.81 ㎡)作抵押,并办理了房地产他项权证。上述事项发 生于本次评估基准日后,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诉资产抵押事项等任何限制因素对评估结 论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十一)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在其他应付账款—中国冶金进出口广东公 司挂账的 27,884,480.13 元实际为向关联方的有息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8.19%。本 次评估未考虑上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十二)本次评估结论是针对评估基准日时点做出的,我们未考虑基准日后至报 告出具日期间,国家经济政策及市场因素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十三)本次评估的半成品和槽体料液,被评估企业按照要求对半成品和槽体料 液的浓度和配比进行了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编制了盘点表,确定了基准日半成品和 槽体料液各氧化物的数量,并已盖章确认。本次以此确认后的结果进行评估测算。 (十四)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是以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工程结算 单)入账,被评估单位无法逐一按照所形成的建筑物进行账面价值分摊,因此固定资 产的建筑物无法与账面价值一一对应。故本次被评估企业按照实际形成的实物资产进 行申报。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评估报告未经核准或者备案,评估结论不得被使用; (四)本报告书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和送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部门审查使用,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 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 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当政策调整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重新确定评估基准日进行评 估;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附件 目 录 一、资产评估经济行为文件; 二、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五、《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六、《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七、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九、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一、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39 共壹册 第壹册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资产 涉及的广东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谊评报字[2013]11054 号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2013 年 12 月 31 日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7 室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4076 传真:010-67084810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资 产涉及的广东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 4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4 二、被评估企业................................................................................................... 5 三、评估目的....................................................................................................... 5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5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6 六、评估基准日................................................................................................... 6 七、评估依据....................................................................................................... 6 八、评估方法....................................................................................................... 9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1 十、评估假设..................................................................................................... 11 十一、评估结论................................................................................................. 12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14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5 十四、评估报告日............................................................................................. 15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 17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 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 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 方的责任。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方管理层和其他人员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 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对评估对象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 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或在评估现场勘查中未予明示且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 能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3.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 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 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 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具有对评估对象 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能力,故我们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 的保证。 5.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 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 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 据,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 格的保证。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资 产涉及的广东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和谊评报字[2013]11054 号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谊”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 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我公司评估人员在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采用成本法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 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涉及的广东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 固定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 估结果摘要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是公允反映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于 评估基准日的相关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为收购资产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固定资产价值。 拟收购资产范围为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 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 五、评估方法: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经过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3年8月 31日,委托评估的固定资产经审计后企业账 面原值7,200.00万元,账面净值为6,210.48万元,评估原值为8,688.56万元,评估净 值为6,763.23万元,原值增值率20.67%,净值增值率8.90%。 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起至2014年8月30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资 产涉及的广东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谊评报字[2013]11054 号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谊”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 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我公司评估人员在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采用成本法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 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涉及的广东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 固定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发表评估结论专业意 见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方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持有者为广东 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或经营场所):海口市滨海大道 103 号财富广场 16 层 C 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肆仟玖佰肆拾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列理 经营范围: 有色金属(含稀有土金属)矿采选与贵金属矿采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 有色金属(含稀有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 工;有色金属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物流运输仓储(危险品除外)项目的投资及 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有色金属矿冶炼科研设计;有色金属 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国内贸易;项 目投资。(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二)产权持有者简介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1、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或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 4 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省周 经营范围:矿产品的采选、加工和机械动力设备制造、维修(由下属企业凭资质 经营);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汽车及危险化学品)。 有效期限:至长期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系为非同 一控制下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 二、评估目的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目的是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拟收购资产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固定资产价值。 拟收购资产范围为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建 筑物类账面原值 43,339,400.00 元,账面净值 37,392,271.16 元;设备类资产账面原 值 28,660,600.00 元,账面净值 24,712,490.21 元。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8 月 31 日,资产评估范围汇总表如下:: 单位:元 账面价值 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 43,339,400.00 37,392,271.16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7,903,200.00 6,818,705.34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 35,436,200.00 30,573,565.82 固定资产-管道及沟槽 - - 设备类合计 28,660,600.00 24,712,490.21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28,438,500.00 24,536,105.83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固定资产-车辆 160,000.00 127,066.67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62,100.00 49,317.71 固定资产合计 72,000,000.00 62,104,761.37 以上评估范围不包含经营租入资产、特许使用资产、以及没有会计记录的无形资 产情况。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实物资产为房屋建筑物、构筑 物及其他、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计49项,主要包括办公楼、仓库、厂房和设备 基础等,分布在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价值量较大,分布集中。房屋建 筑物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构筑物及其他共计143项,主要为井巷工程,价值量较大,分 布分散。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其中机器设备 共计122项,主要为破碎机、水泵、浮选机、运输设备等,2005年至2008年和,2011 年入账,分布在矿井和选场内,分布较分散,使用正常;车辆为长城普通运输车一辆, 2007年启用,2011年入账,车况正常;电子办公设备共计18项,主要为电脑、数码相 机、空调等,使用正常。 纳入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采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具体定义如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持续经营在本报告中是指被评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按其现状持续下去,并在 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根据评估目的,本项目的评估价值类型定义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之约定,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8月31日。本次 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及其他参数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标准。以2013年8月31日作为评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估基准日,主要是根据委托方实现经济行为的需要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委托方与中和谊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 2. 国务院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 年 11 月 16 日); 3.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 则》(1992 年 7 月 18 日); 4. 财政部令第 14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 年 12 月 31 日); 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 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 行办法》(2003 年 12 月 31 日); 6.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2005 年 8 月 25 日); 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 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 年 12 月 12 日); 8.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 年 3 月 16 日); 9. 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4 年 5 月 1 日);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2004 年 5 月 1 日); 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2003 年 3 月 1 日); 4.《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2012 年 7 月 1 日);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评协[2007]189 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等 7 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2007 年 11 月 28 日); 6.财政部颁布的国内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四)权属依据 1.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五)取价依据 1. 《2013 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2.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 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3. 中国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 4. 委估资产的购置合同、协议; 5. 搜集的相关价格信息; 6. 评估师现场察看和市场调查取得的与估价相关的资料。 (六)其他依据 1.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各类《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 2.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凭证、财务经营方面的资料、银 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发票等财务资料; 3.被评估企业相关人员访谈记录; 4.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根据本次评估的资产特 性,以及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难于收集到足够的同类企业产权 交易案例,不宜采用市场法;由于本次评估对象为特定的资产组合,不能单独产生收 益,无法满足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基本前提;因此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二)成本法 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是指根据在评估基准日有关市场价格,重新购建与委估资 产功能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支付的全部成本,即重置全价,扣除各种贬值(含实体性 损耗、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一种评 估方法。 采用成本加和法时,对各单项资产,根据所具备的评估条件,选择相应的具体评 估方法。具体报告如下: 1.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根据此次评估目的,结合委估房屋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及可获得资料情况,本次评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估选用成本法确定其评估值。 成本法是指根据在评估基准日有关市场价格,重新购建与委估房屋建筑物和构筑 物及其他功能相同的全新房屋所需支付的全部成本,即重置全价,扣除各种贬值(含 实体性损耗、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委估房屋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 一种评估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值全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投资利润 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确定 预决算调整法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建筑物(典型建筑物是指在用途、结构相似的同类建筑物 中,其单方造价、用途等技术经济指标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以其竣工决算中的工程 量为基础,依照当地建筑管理部门发布的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程序、预算定额和费用定 额,按评估基准日的人工、材料价格和取费标准,调整计算出被评估建筑物的建安工 程费。主要计算公式为: 建安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 类比法: 根据广东省近期建筑市场上与评估对象结构、类型、用途相近的工程的造价案例, 通过分部分项修正、地区差异修正、建筑市场价格指数修正,测算评估对象的建安工 程造价。 对于价值量较小、结构简单、数量较多的建(构)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 安工程造价。 ②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根据建设部和广东省建设厅有关规定,分别按照不同标准考虑了不同项目收费。 ③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为建筑物正常建设施工期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即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的固 定资产贷款利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标准确定建设工期,并在建设 工期内假设资金均匀投入; 资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合理工期×贷款利息×50%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④)投资利润 考虑评估目的、委估房屋建筑物的用途、地理位置、当地的房地产平均利润水平 等因素,结合委估房屋建筑物的区域因素,确定利润率。 (2)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对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其他主要采用使用年限法和观察法综合判定成新 率。 ①使用年限法。使用年限法是以房屋建筑物预估尚可使用年限与总使用年限的比 率确定成新率,其计算公式为: 使用年限法成新率=(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②观察法。观察法是对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实体各主要部位进行技术鉴定,并综合 分析资产的设计、制造、使用、磨损、维修、护理、修理、大修理、改造情况和物理 寿命等因素,将评估对象与其全新状态相比较,考察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对资产 的功能、使用效率带来的影响,判断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成新率,从而估算实体性贬 值。 ③综合成新率。 成新率=观察法成新率×60%+使用年限法成新率×40% ④对以下情况,采用合理方法确定其成新率: 能够正常使用、安全使用的建(构)筑物,其成新率一般不应低于 30%;如果观 察法和使用年限法计算得出的成新率差距较大,经评估人员分析原因后,凭经验判断, 取两者中相对合理的一种; 条件所限无法实施观察鉴定的项目,一般采取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当房屋建筑物存在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时应估算其贬值率。 2.机器设备的评估 根据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及被评估设备的特点,确定主要以重置成本为本次资产 评估的价值类型,采用重置成本法计算确定设备的评估价值。 机器设备评估的重置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机器设备的更新重置成本,然后扣减 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或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机器设 备评估价值的方法。本次评估采用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设备的重置价值一般包括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切合理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设备的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 础费、其他间接费用、资金成本等。 (1)重置价值的确定 1)非标设备 对大型、现场制作的非标设备,根据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 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按照现行的设备制造标准,考虑设计费、人工费、主材费用、主 要外购件费用、安装调试费、其他相关费用、税金、资金成本及合理利润等确定重置 价值。 2)国产设备 对于仍在现行市场流通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设备的购置价格;对于已 经淘汰、厂家不再生产、市场已不再流通的设备,则采用类似设备与委估设备比较, 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确定购置价格。确定 设备的购置价格后,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考虑相关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 费、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和资金成本,以确定设备的重置价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价值=设备购置价+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对于零星购置的小型设备,不需要安装的设备 重置价值=设备购置价+运杂费 3)运输车辆 通过市场询价取得车辆的现行购置价格,再加上车辆购置附加税及其他费用确定 车辆的重置价值,其中购置附加税依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为车辆购置价格(不含 税)的10%;其他费用包括工商交易费、车检费、办照费等。 其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价值=车辆购买价格+车辆购置附加税+其他相关费用 对于厂家已不再生产、市场已无同等新车销售的车辆,评估人员通过二手车交易 市场取得该等车辆的二手车交易价,再根据实际成交车辆的成新率调整确定其重置价 值。 (2)成新率的确定 1)大型设备 通过对设备的现场勘查,结合使用年限法综合确定。观察法确定成新率权重为60%, 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权重为40%。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成新率=观察法成新率×60%+年限法成新率×40% 2)普通设备 对价值较小的普通设备,以使用年限法为主确定设备的成新率。对更新换代速度 快、价格变化快、功能性贬值较大的电子设备,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及产 品的技术更新速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3)运输车辆 车辆成新率的确定主要通过对车辆的设计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设计使用年限 和已使用年限进行调查,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汽车报废标准的有关规定,按 照车辆的已使用年限和已行驶里程,分别计算成新率,以二者孰低的方法确定运输车 辆的基础成新率。即 N1=(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N2=(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在确定基础成新率的基础上,现场勘察车辆的外观、结构是否有损坏,发动机是 否正常,电路是否通畅,制动性能是否可靠,是否达到尾气排放标准等,最后确定综 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现场勘察成新率×60%+理论成新率×40% (3)评估价值的确定 根据重置成本法的原理,将重置价值和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对于部分使用年限较长、闲置的设备,评估值按回收价值计算。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次评估程序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评估准备阶段 与委托方洽谈,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 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接受委托,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确定项目负责人,组 成评估项目组,编制评估计划;辅导被评估企业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准备评估所需 资料。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二) 现场调查及收集评估资料阶段 根据此次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评估程序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评估 人员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从各种 可能的途径获取评估资料,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 属。 (三) 评定估算阶段 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根据评估 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 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四)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阶段 根据各评估小组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编制相关评估说明,在核实确认相 关评估说明具体资产项目评估结果准确无误,评估工作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情况的基 础上,依据各资产评估说明进行资产评估汇总分析,确定最终评估结论,撰写资产评 估报告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评 估报告及评估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 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按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委托方提交 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评估假设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2.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 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3.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4.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企业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 其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5.被评估企业和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6.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7.本次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包括其权属或负担性限 制),评估公司按准则要求进行一般性的调查。除在工作报告中已有揭示以外,假定 评估过程中所评资产的权属为良好的和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同时也不涉及任何留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置权,没有受侵犯或无其他负担性限制的。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 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之各种应付款项已 付清。对产权不完整、产权手续尚未办理或产权资料缺乏,但确属被评估单位的资产, 评估时假设其已具有完整产权,且评估结果中未扣除办理至完整产权时所需缴纳的正 常费用。 8.本次评估,除特殊说明外,未考虑被评估企业股权或相关资产可能承担的抵 押、担保事宜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 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9.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 当出现与前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一)评估结果 经过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3年8月 31日,委托评估的固定资产经审计后企业账 面原值7,200.00万元,账面净值为6,210.48万元,评估原值为8,688.56万元,评估净 值为6,763.23万元,原值增值率20.67%,净值增值率8.90%。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8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房屋建筑物类合计 43,339,400.00 37,392,271.16 56,652,218.65 50,087,719.84 13,312,818.65 12,695,448.68 30.72 33.95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7,903,200.00 6,818,705.34 10,585,513.65 8,799,479.09 2,682,313.65 1,980,773.75 33.94 29.05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 35,436,200.00 30,573,565.82 46,066,705.00 41,288,240.75 10,630,505.00 10,714,674.93 30.00 35.05 固定资产-管道及沟槽 - - - - - - 设备类合计 28,660,600.00 24,712,490.21 30,233,343.67 17,544,537.08 1,572,743.67 -7,167,953.13 5.49 -29.01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28,438,500.00 24,536,105.83 30,172,187.77 17,510,657.08 1,733,687.77 -7,025,448.75 6.10 -28.63 固定资产-车辆 160,000.00 127,066.67 59,375.90 32,100.00 -100,624.10 -94,966.67 -62.89 -74.74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62,100.00 49,317.71 1,780.00 1,780.00 -60,320.00 -47,537.71 -97.13 -96.39 固定资产合计 72,000,000.00 62,104,761.37 86,885,562.32 67,632,256.92 14,885,562.32 5,527,495.55 20.67 8.90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二)增减值原因: 1、房屋建筑物类 房屋建筑物类净值增值1,269.54万元,净增值率为33.95%。增值的主要原因为:近 年来建材价格及人工费用上涨较大,致使建安成本已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故造成了本 次房屋建筑物评估大幅增值。 2、机器设备类 设备类减值716.80万元,减值率为29.01%,减值的主要原因为:本次申报设备类资 产是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1年 6月购置二手设备,企业是以 2009年 4月的这些资产的评估净值入账,并按 15年折旧年限以重新进行计提折旧,本次评估 是按照设备原始启用日期开始计算其成新率,故造成了评估净值的减值。 3、由于评估增值部分大于评估减值部分,因此造成本次整体评估增值。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存在如下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一)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委托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外部宏观经济环境 不发生变化等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下的市场 价值。 (二) 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基础文件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 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相关 当事方的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 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三) 本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 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五) 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 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 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六) 本评估机构没有接受进行结构性测试和检验设施的要求,因此对资产内部有 无缺损不能确定。 (七)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广晟有色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涉及的广晟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露,不代表对本次委估资产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 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我们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本报告中披露的有关 产权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说明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并重点提示评估 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评估报告有如下使用限制: (一)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且只能用于本评估 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业 务约定书的要求正确、恰当地使用本评估报告,任何不正确或不恰当地使用报告所造 成的不便或损失,将由报告使用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 未征得我公司书面同意,本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 媒体。 (三)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果资产状况、市 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 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正式提出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深圳华粤宝电池有限公司拟股权整合涉及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股东全部权益 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目 录 附件一:《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附件二: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原件)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附件三:主要权属证明文件清单(或复印件) 附件四: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承诺函(原件) 附件六: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七: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八: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九: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承诺函 附件十: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股东全部权益 项目 资产评估人员名单 主管合伙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主管经理: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项目负责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评估专业人员: 流动资产及负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核人员: 流动资产及负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级审核人员: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三级审核人员: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共壹册 第壹册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 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谊评报字[2013]11055 号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日期:2013 年 12 月 31 日 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7 室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4076 传真:010-67084810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 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 4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4 二、被评估企业................................................................................................... 5 三、评估目的....................................................................................................... 5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5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6 六、评估基准日................................................................................................... 6 七、评估依据....................................................................................................... 6 八、评估方法....................................................................................................... 9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1 十、评估假设..................................................................................................... 11 十一、评估结论................................................................................................. 12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14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5 十四、评估报告日............................................................................................. 15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 17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i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 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 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 方的责任。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方管理层和其他人员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 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对评估对象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 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或在评估现场勘查中未予明示且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 能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3.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 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 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 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具有对评估对象 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能力,故我们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 的保证。 5.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 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 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 据,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 格的保证。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和谊评报字[2013]11055 号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谊”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 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 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之经济行为,我公司评估人员在履行了必要的评估 程序后,对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8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 下所表现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现发表 评估结论专业意见如下: 一、委托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评估单位: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 三、评估目的: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本次评估系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提供价值参 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申报的于评估基准日的经审计后的资产 和负债。 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六、评估基准日:2013 年 8 月 31 日。 七、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八、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 10,588.94 万 元,较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 6,954.98 万元,增值率 191.39%。(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 估明细表); 项 目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614.76 681.51 66.75 10.86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非流动资产 6,640.85 13,529.09 6,888.23 103.73 其中:可供出售金 - - 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2,144.13 2,876.39 732.26 34.15 在建工程 4,226.92 26.58 -4,200.34 -99.37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38.65 10,490.89 10,452.24 27045.65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228.65 132.71 -95.93 -41.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1 2.51 -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资产总计 7,255.62 14,210.60 6,954.98 95.86 流动负债 1,937.38 1,937.38 - 0.00 非流动负债 1,684.28 1,684.28 - 0.00 负债总计 3,621.66 3,621.66 - 0.00 净 资 产 3,633.96 10,588.94 6,954.98 191.39 经收益法评估,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状况下股东全 部权益的账面值 3,633.96 万元,评估值为 10,835.41 万元,增值额 7,201.45 万元,增值率 198.17%。 综合分析,考虑到以上两种方法的各自特点,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结论作为本报 告评估结论,即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的评估价值为 10,588.94 万元。 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14 年 8 月 30 日。 九、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本评估报告存在如下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和探矿权。本次评估由广晟有色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评估。为全面、准确反映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我们将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采矿权和探矿权的 评估结果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中。欲了解采矿权作价计算过程和结果,应阅读上述机 构出具的相关内容,本评估机构只是将评估结果汇总。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报告书全文并特别关注本报告书特别事项说明部分。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 及的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谊评报字[2013]11055 号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谊”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 托,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 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执行评估 业务,对股东全部权益在2013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 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方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持有者为广东 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法 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或经营场所):海口市滨海大道 103 号财富广场 16 层 C 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肆仟玖佰肆拾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列理 经营范围: 有色金属(含稀有土金属)矿采选与贵金属矿采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 有色金属(含稀有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 工;有色金属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物流运输仓储(危险品除外)项目的投资及 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有色金属矿冶炼科研设计;有色金属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国内贸易;项 目投资。(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二)产权持有者简介 1、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或经营场所):广东省韶关市瑶岭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零叁拾捌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揭东 经营范围:钨矿开采、加工、销售;水力发电销售;销售:有色、黑金属(贵金 属除外)、矿产品(贵重、稀有矿产品除外)、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剧毒品除 外)(以上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 2、企业简介 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枫湾镇境内,西距韶关市中 心约 36 千米。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56′47″、北纬 24°48′55″。矿区 有混凝土路面公路直达韶关市,全程约 42 千米,并与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6 国道相连接。 公司分坪山和瑶岭两个矿区,面积 5.22 平方千米。两矿区间有沙石公路和井下平 窿相联通。居住员工家属等约 2000 余人。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由瑶岭钨矿改制重组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03 年 3 月,经广东省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企业法人代码为: 74801558-7。现属上市公司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股份制公司。2012 年 3 月,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土资源部授予“国家级绿色矿山试 点单位”。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设置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和党委、纪委、工会,目 前下设六个部和三个分公司,分别为综合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贸易经营部、 财务部、审计部和采矿分公司、选矿分公司、电力分公司。现有员工 426 人,有一支 素质高、专业性强的矿山管理队伍。 公司有两个水电站,一个为坪山电站,另一个为井下电站。两个电站的水电均上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网销售给曲江区供电局。 坪山电站,位于韶关市曲江区和始兴县交界处的曲江区境内,枫湾镇瑶岭钨矿矿 区附近,距枫湾镇约 15km,距曲江区约 35km。坪山电站是一座引两条小溪水及利用钨 矿地下矿洞排水发电的小型水电站,电站于 1986 年底开工建设,1989 年 6 月完工投 产,电站原装机 2X250kw 的机组,同时加装三台 630kw 的机组,现电站实际总装机容 量为 2140kw。该电站设计水头 152m,引用流量 1.9m3/s,主要建筑物为拦河坝(两座)、 引水渠道、饮水隧洞、前池、压力管道、电站厂房及升压站等。电站区域属亚热带季 风型气候区,雨量充沛,季节性气候明显,流域内气候温和,上游山峦叠翠、林木茂 密,植被良好。 井下电站,是原瑶岭钨矿为充分利用老矿区(广东曲江)灵溪水系上游雷瑶水(集 雨面积为 7.8KM2),1993 年在井下 450 中段 109 线下盘处,设计并安装了两台装机容 量为 125KW 的机组。后经实践,认为还有扩容的余地,于是在 2001 年重新在井下 450 中段泥茅河一侧底部(标高 468 米)处修建厂房面积 200M2,设计安装了两台发电机 型号 SFW400-10/990,水轮机型号为 XJA-W-55/1×16 的机组,装机容量共计为 800KW.h。 安装后在近几年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公司是一个采选联合企业,生产、生活设施完善。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平 窿—盲斜井联合开拓,采矿方法为浅孔留矿法,最低主平窿标高 450 米。现采矿最大 垂深 500 米。设计生产规模为 32.6 万吨/年、选矿合格矿处理量为 375 吨/日。选矿工 艺为手选与重选,回收黑钨矿精矿及少量白钨精矿、锡精矿。目前年产钨精矿能力有 450~900 吨左右。小水电装机容量为 2940KW,具有 530~1000 万 KWh 的年发电能力。 主要产品有黑钨精矿、白钨精矿、铋钼矿,水电等。 自 2007 年开展探矿工作以来,累计投入资金 4000 多万元,探获资源储量(WO3) 金属量 11695 吨,相当于一个中型矿山的储量规模。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 5234 万元, 利润总额 1236 万元,税后净利润 910 万元。全年向国家缴纳税金 1199 万元。公司 2012 年完成工业总产值 5197 万元,工业增加值 3059 万元,资产总额 6866 万元。 3、历史沿革 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于 2003 年 3 月 13 日经广东省韶 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核准,由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瑶岭钨矿、瑶岭 钨矿工会委员会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9 万元,成立 至今经历了数次变更,具体如下: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1)2003 年 3 月,公司设立 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3 月 13 日,设立时公司名称为“广东 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白湘益;公司住所:广东省韶关市瑶岭;经营 范围:钨矿开采、加工、销售;水电开发销售;销售:有色、黑金属(贵金属除外)、 矿产品(贵重、稀有矿产品除外)、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剧毒品除外);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519 万元,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00 38.50% 货币 瑶岭钨矿 169 32.50% 实物 瑶岭钨矿工会委员会 150 29.00% 实物 (2) 2004 年 4 月,变更法人代表 2004 年 4 月 2 日,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法人代表,由白湘益更换 为周宗钰。 (3) 2005 年 5 月,变更法人代表 2005 年 5 月 27 日,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法人代表,由周宗钰更 换为郑揭东。 (4) 2006 年 10 月,变更出资方式 2006 年 10 月 14 日,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股东出资方式,原股东 瑶岭钨矿、瑶岭钨矿工会委员会的出资方式由实物更改为货币。 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00 38.50% 货币 瑶岭钨矿 169 32.50% 货币 瑶岭钨矿工会委员会 150 29.00% 货币 (5) 2006 年 11 月,股权转让 2006 年 11 月 14 日,瑶岭钨矿将其持有的公司 32.50%股权分别转让给瑶岭钨矿工 会委员会、广州广昕矿业有限公司、郑揭东、易金武、谢柏林。 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00 38.54% 货币 瑶岭钨矿工会委员会 173.48 33.40% 货币 广州广昕矿业有限公司 111.4 21.46% 货币 郑揭东 12.5 2.40% 货币 易金武 12 2.30% 货币 谢柏林 9.62 1.90% 货币 (6) 2007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07 年 6 月 20 日,瑶岭钨矿工会委员会将其持有的公司 33.40%股权转让给广东 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00 38.54% 货币 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 173.48 33.40% 货币 会 广州广昕矿业有限公司 111.4 21.46% 货币 郑揭东 12.5 2.40% 货币 易金武 12 2.30% 货币 谢柏林 9.62 1.90% 货币 (7) 2007 年 11 月,股权转让 2007 年 11 月 8 日,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将其持有的公司 33.40% 股权分别转让给易祖元、梁仁建、唐升旗、李文广、李春社、蒋玲香、谢伟诗、陈建 华、黄善杰、李信善、罗保荣、梁维林、陈坤生、刘焕云。 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00 38.54% 货币 广州广昕矿业有限公司 111.4 21.46% 货币 郑揭东 12.5 2.40% 货币 易金武 12 2.30% 货币 谢柏林 9.62 1.90% 货币 易祖元 12.55 2.42% 货币 梁仁建 13.24 2.55% 货币 唐升旗 12.19 2.35% 货币 李文广 12.28 2.37% 货币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李春社 12.44 2.40% 货币 蒋玲香 12.32 2.37% 货币 谢伟诗 12.71 2.45% 货币 陈建华 12.25 2.36% 货币 黄善杰 12.56 2.42% 货币 李信善 12.33 2.38% 货币 罗保荣 12.62 2.43% 货币 梁维林 11.65 2.24% 货币 陈坤生 12.03 2.32% 货币 刘焕云 12.31 2.37% 货币 (8) 2008 年 10 月,股权转让 2008 年 10 月 20 日,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38.54%股权 转让给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200 38.54% 货币 广州广昕矿业有限公司 111.4 21.46% 货币 郑揭东 12.5 2.40% 货币 易金武 12 2.30% 货币 谢柏林 9.62 1.90% 货币 易祖元 12.55 2.42% 货币 梁仁建 13.24 2.55% 货币 唐升旗 12.19 2.35% 货币 李文广 12.28 2.37% 货币 李春社 12.44 2.40% 货币 蒋玲香 12.32 2.37% 货币 谢伟诗 12.71 2.45% 货币 陈建华 12.25 2.36% 货币 黄善杰 12.56 2.42% 货币 李信善 12.33 2.38% 货币 罗保荣 12.62 2.43% 货币 梁维林 11.65 2.24% 货币 陈坤生 12.03 2.32% 货币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刘焕云 12.31 2.37% 货币 (9) 2009 年 2 月,股东名称变更 2009 年 2 月 12 日,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广晟有色金属 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0 38.54% 货币 广州广昕矿业有限公司 111.4 21.46% 货币 郑揭东 12.5 2.40% 货币 易金武 12 2.30% 货币 谢柏林 9.62 1.90% 货币 易祖元 12.55 2.42% 货币 梁仁建 13.24 2.55% 货币 唐升旗 12.19 2.35% 货币 李文广 12.28 2.37% 货币 李春社 12.44 2.40% 货币 蒋玲香 12.32 2.37% 货币 谢伟诗 12.71 2.45% 货币 陈建华 12.25 2.36% 货币 黄善杰 12.56 2.42% 货币 李信善 12.33 2.38% 货币 罗保荣 12.62 2.43% 货币 梁维林 11.65 2.24% 货币 陈坤生 12.03 2.32% 货币 刘焕云 12.31 2.37% 货币 (10) 2009 年 7 月,增资扩股 2009 年 7 月 22 日,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金由 519 万元增加为 1,038 万元。 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400 38.54% 货币 广州广昕矿业有限公司 222.8 21.46% 货币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郑揭东 26.4532 2.55% 货币 易金武 25.3951 2.45% 货币 谢柏林 20.3584 1.96% 货币 易祖元 24.8549 2.39% 货币 梁仁建 27.4847 2.65% 货币 唐升旗 25.341 2.44% 货币 李文广 25.9017 2.49% 货币 李春社 26.3264 2.54% 货币 蒋玲香 25.9481 2.50% 货币 谢伟诗 26.785 2.58% 货币 陈建华 23.9934 2.31% 货币 黄善杰 23.9853 2.31% 货币 李信善 22.5458 2.17% 货币 罗保荣 20.9397 2.02% 货币 梁维林 22.523 2.17% 货币 陈坤生 22.6237 2.18% 货币 刘焕云 23.7406 2.29% 货币 (11) 2009 年 9 月,经营范围变更 2009 年 9 月 1 日,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将原经营范围:钨矿开采、加工、 销售;水电开发销售;销售:有色、黑金属(贵金属除外)、矿产品(贵重、稀有矿产 品除外)、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剧毒品除外),变更为:钨矿开采、加工、销 售;水力发电销售;销售:有色、黑金属(贵金属除外)、矿产品(贵重、稀有矿产品 除外)、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剧毒品除外)。 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截止评估基准日为: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400 38.54% 货币 广州广昕矿业有限公司 222.8 21.46% 货币 郑揭东 26.4532 2.55% 货币 易金武 25.3951 2.45% 货币 谢柏林 20.3584 1.96% 货币 易祖元 24.8549 2.39% 货币 梁仁建 27.4847 2.65% 货币 唐升旗 25.341 2.44% 货币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李文广 25.9017 2.49% 货币 李春社 26.3264 2.54% 货币 蒋玲香 25.9481 2.50% 货币 谢伟诗 26.785 2.58% 货币 陈建华 23.9934 2.31% 货币 黄善杰 23.9853 2.31% 货币 李信善 22.5458 2.17% 货币 罗保荣 20.9397 2.02% 货币 梁维林 22.523 2.17% 货币 陈坤生 22.6237 2.18% 货币 刘焕云 23.7406 2.29% 货币 3、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历史年度财务状况统计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一、流动资产合计 6,647,736.67 7,570,798.18 6,376,556.48 4,127,968.57 货币资金 391,855.42 952,812.42 685,507.35 581,353.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2,769,903.12 266,107.65 153,038.49 10,776.55 预付款项 93,783.57 740,717.41 129,031.74 80,858.8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98,088.81 2,349,107.32 1,759,177.12 1,814,499.46 存货 2,994,105.75 3,262,053.38 3,649,801.78 1,640,479.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32,513,232.43 44,574,395.58 57,425,243.61 64,316,139.9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310,231.16 10,665,439.32 19,069,366.32 18,516,440.49 在建工程 21,240,881.49 33,125,896.90 35,018,380.19 42,541,973.25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10,972.00 766,448.00 621,924.00 477,400.00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699,896.90 2,762,339.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147.78 16,611.36 15,676.20 17,986.23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三、资产总计 39,160,969.10 52,145,193.76 63,801,800.09 68,444,108.50 四、流动负债合计 12,512,586.64 12,374,789.00 15,103,914.51 19,412,450.02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295,691.44 4,153,505.04 5,535,146.57 5,240,029.56 预收款项 1,370,000.00 2,173,503.58 116,385.73 2,887,271.13 应付职工薪酬 23,803.78 116,798.55 1,225,000.00 应交税费 578,442.03 1,094,745.69 1,627,122.77 2,135,998.12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600,000.00 800,000.00 其他应付款 6,644,649.39 4,036,236.14 7,825,259.44 7,924,151.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5,606,666.67 15,889,999.99 19,553,553.84 14,494,993.64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5,606,666.67 15,889,999.99 19,553,553.84 14,494,993.64 六、负债总计 18,119,253.31 28,264,788.99 34,657,468.35 33,907,443.66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1,041,715.79 23,880,404.77 29,144,331.74 34,536,664.84 历史年度经营业绩统计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主营业务收入 26,313,222.67 35,126,986.25 52,906,352.78 52,542,525.59 减:主营业务成本 17,568,614.66 19,403,466.10 30,533,529.45 31,980,297.68 减:销售税金及附加 376,676.20 510,151.15 962,502.25 927,617.44 主营业务利润 8,367,931.81 15,213,369.00 21,410,321.08 19,634,610.47 加:其它业务利润 减:管理费用 7,611,132.65 9,438,711.64 13,214,301.54 13,070,807.49 减:营业费用 388,847.00 357,409.30 416,634.06 441,336.92 减:财务费用 111,978.14 2,429.04 3,404.54 -18,051.77 减:资产减值损失 54,917.50 -138,145.70 -3,740.65 9,240.12 营业利润 201,056.52 5,552,964.72 7,779,721.59 6,131,277.71 加:营业外收入 123,360.39 312,848.99 4,094,515.51 6,254,432.20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减:营业外支出 148,683.09 1,057,734.88 28,259.89 利润总额 324,416.91 5,717,130.62 10,816,502.22 12,357,450.02 减:所得税 62,565.54 1,420,935.40 2,739,007.49 3,252,213.81 净利润 261,851.37 4,296,195.22 8,077,494.73 9,105,236.21 以上 2009 年和 2010 年数据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审 计、2011 年数据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2 年数据经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8 月 31 日的资产和负债由中喜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其进行了一年一期的年度审计,并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13)第 08055 号的审计报告。 4、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 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计价 基础。 公司主要应纳税税种及法定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增值额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7% 教育费及附加 应交流转税 5% 企业所得税 利润总额 25% 二、评估目的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 司部分股权,本次评估系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 公司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范围为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申报的于评估基准日的经审计后的资 产和负债。具体的资产、负债项目内容以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审计后全部 资产、负债数据为基础填报的评估申报表为准,凡列入申报表内并经过广晟有色金属 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确认的资产、负债项目均在本次评估范围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内。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8 月 31 日,纳入评估范围内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633.96 万元,评估范围内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见下表: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614.76 非流动资产 6,640.85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2,144.13 在建工程 4,226.92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38.65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228.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资产总计 7,255.62 流动负债 1,937.38 非流动负债 1,684.28 负债合计 3,621.66 净资产 3,633.96 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实物资产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车辆、电子设备、在建工程和存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是企业建造的位于矿区的生产及办公用房屋,分 布较为分散,房屋建筑物于1988年至2012年间建成,截止评估基准日,均未办理房屋 产权证,目前状况一般,使用正常;构筑物主要包括排洪沟、引水隧洞、通风天井等, 分别位于矿区地面和井下,空间和平面分布均较分散。构筑物建成于1997年至2013年 间,目前使用正常。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设备主要购置于2003年至2013年,其中机器设备主要是采选矿生产所需的凿岩机、 破碎机、电机车、振动筛、运输提升设备及相关变配电设备和为满足矿区用电所用的 水轮发电机组和相关变配电设备,数量较多,分布较分散,价值量大,目前使用正常; 车辆购置于2006至2011年间,维护状态良好,使用正常;电子设备主要包括打印机、 复印机、电脑、服务器、空调等,分布在公司采矿、选矿、发电部门的办公场所和公 司办公大楼内。设备数量较多,价值量不大,设备使用状况正常。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公司的探矿工程、环境治理工程和自制搅 拌桶项目,价值量较大,探矿工程主要在矿井下,环境治理主要为矿井下水池、排水 沟等,自制搅拌桶在选场内,这些项目目前均未竣工验收。 存货:包括原材料和在产品两类,分布在厂区内的仓库里。 委托方就本次经济行为对评估基准日时的账面值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对其进行了一年一期的年度审计,并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13)第08055号的审计报 告。具体范围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采用持续经营的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具体定义如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持续经营在本报告中是指被评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按其现状持续下去,并在 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根据评估目的,本项目的评估价值类型定义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之约定,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8月31日。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及其他参数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以2013年8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主要是根据委托方实现经济行为的需要确定 的。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 2. 国务院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 年 11 月 16 日); 3.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 细则》(1992 年 7 月 18 日); 4. 财政部令第 14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 年 12 月 31 日); 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 3 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 暂行办法》(2003 年 12 月 31 日); 6.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 法》(2005 年 8 月 25 日); 7.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国 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 年 12 月 12 日); 8.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 年 3 月 16 日); 9. 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 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 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 号); 5、《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07]189 号); 6、《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中评协[2007]189 号); 7、《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 号); 8、《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中评协[2007]189 号); 9、《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 号); 11、中评协[2011]230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2012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12、《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 号);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13、《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 15、《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 16、《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 17、《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 号); 18、《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 号)。 (四)权属依据 1.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 《2013 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2.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 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3. 中国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 4. 委估资产的购置合同、协议; 5. 搜集的相关价格信息; 6. 评估师现场察看和市场调查取得的与估价相关的资料。 (六)其他依据 1.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各类《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 2.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凭证、财务经营方面的资料、银 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发票等财务资料; 3.被评估企业相关人员访谈记录; 4.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根据本次评估的资产特 性,以及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难于收集到足够的同类企业产权 交易案例,不宜采用市场法;由于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以后,业务相对稳 定,根据现有经营管理模式,可以满足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基本前提;因此本次评估确 定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二)成本法 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广 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 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 采用成本加和法时,对各单项资产,根据所具备的评估条件,选择相应的具体评 估方法。具体报告如下: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以现场核查日现金的实盘记录及至评估基准 日期间的收、支凭证、科目余额反推评估基准日的金额作为现金的评估值。对银行存 款的评估以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核实的实际数额作为评估值。 (2)应收、预付款项:根据现场核实的情况,逐笔确定是否有坏账的可能,对有 可能收不回来的账项,按账龄分析法估计坏账额,再从这部分应收账项总额中扣除得 到评估值,其余的以核实后的数额作为评估值。 (3)存货的评估:整理收集价格信息资料及计算各项参数的有关财务资料,测算各 项费用参数,对存货中的原材料利用收集的相应的现行市场价格与清查核实后的数量 采用现行市价法评估。对在产品利用评估基准日近期的现行售价扣除销售费用、税金、 适当利润来确定评估值。 2.对固定资产的评估 (1)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根据此次评估目的,结合委估房屋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及可获得资料情况,本次评 估选用成本法确定其评估值。 成本法是指根据在评估基准日有关市场价格,重新购建与委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 物功能相同的全新房屋所需支付的全部成本,即重置全价,扣除各种贬值(含实体性 损耗、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以此确定委估房屋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一种评估 方法。其基本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值全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开发利润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确定 工程建安总价采用类比法,即将评估人员获得的与评估对象相似的工程案例单方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造价,通过建筑市场价格指数修正、分部分项修正、地区差异修正、个体差异修正, 测算评估对象的单方造价,再根据调整后的单方造价乘以面积,从而得出评估对象的 工程建安总价。 对于价值量较小、结构简单、数量较多的建(构)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 安工程造价。 2)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根据建设部和广东省建设厅有关规定,分别按照不同标准考虑了不同项目收费。 3)资金成本的确定 资金成本为建筑物正常建设施工期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即评估基准日正在执 行的固定资产贷款利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标准确定建设工期,并 在建设工期内假设资金均匀投入; 资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前期及其它费用)×合理工期×贷款利息×50% 4)开发利润 考虑评估目的、委估房屋建筑物的用途、地理位置、当地的房地产平均利润水平 等因素,结合委估房屋建筑物的区域因素,确定利润率。 (2)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对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主要采用使用年限法和观察法综合 判定成新率。 1)使用年限法。使用年限法是以房屋建筑物预估尚可使用年限与总使用年限的 比率确定成新率,其计算公式为: 使用年限法成新率=(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2)观察法。观察法是对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实体各主要部位进行技术鉴定,并综 合分析资产的设计、制造、使用、磨损、维修、护理、修理、大修理、改造情况和物 理寿命等因素,将评估对象与其全新状态相比较,考察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对资 产的功能、使用效率带来的影响,判断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成新率,从而估算实体性 贬值。 3)综合成新率。 成新率=观察法成新率×60%+使用年限法成新率×40% 4)对以下情况,采用合理方法确定其成新率: 能够正常使用、安全使用的建(构)筑物,其成新率一般不应低于 30%;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1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如果观察法和使用年限法计算得出的成新率差距较大,经评估人员分析原因后, 凭经验判断,取两者中相对合理的一种; 条件所限无法实施观察鉴定的项目,一般采取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当房屋建筑物存在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时应估算其贬值率 (2)机器设备的评估 根据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及被评估设备的特点,确定主要以重置成本为本次资产 评估的价值类型,采用重置成本法计算确定设备的评估价值。 机器设备评估的重置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机器设备的更新重置成本,然后扣减 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或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机器设 备评估价值的方法。本次评估采用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设备的重置价值一般包括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评估对象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 一切合理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设备的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 础费、其他间接费用、资金成本等。 1)重置价值的确定 ①非标设备 对大型、现场制作的非标设备,根据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竣工 验收结算资料,按照现行的设备制造标准,考虑设计费、人工费、主材费用、主要外 购件费用、安装调试费、其他相关费用、税金、资金成本及合理利润等确定重置价值。 ②国产设备 对于仍在现行市场流通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设备的购置价格;对于已 经淘汰、厂家不再生产、市场已不再流通的设备,则采用类似设备与委估设备比较, 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确定购置价格。确定 设备的购置价格后,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考虑相关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备基础 费、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和资金成本,以确定设备的重置价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价值=设备购置价+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③运输车辆 通过市场询价取得车辆的现行购置价格,再加上车辆购置附加税及其他费用确定 车辆的重置价值,其中购置附加税依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为车辆购置价格(不含 税)的10%;其他费用包括工商交易费、车检费、办照费等。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2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其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价值=车辆购买价格+车辆购置附加税+其他相关费用 对于厂家已不再生产、市场已无同等新车销售的车辆,评估人员通过二手车交易 市场取得该等车辆的二手车交易价,再根据实际成交车辆的成新率调整确定其重置价 值。 2)成新率的确定 ①大型设备 通过对设备的现场勘查,结合使用年限法综合确定。观察法确定成新率权重为60%, 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权重为40%。 成新率=观察法成新率×60%+年限法成新率×40% ②普通设备 对价值较小的普通设备,以使用年限法为主确定设备的成新率。对更新换代速度 快、价格变化快、功能性贬值较大的电子设备,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及产 品的技术更新速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③运输车辆 车辆成新率的确定主要通过对车辆的设计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进行调查,根据 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汽车报废标准的有关规定,按照车辆的已行驶里程计算成新 率。即 里程法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在确定里程法成新率的基础上,现场勘察车辆的外观、结构是否有损坏,发动机 是否正常,电路是否通畅,制动性能是否可靠,是否达到尾气排放标准等,最后确定 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现场勘察成新率×60%+里程法成新率×40% 3)评估价值的确定 根据重置成本法的原理,将重置价值和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对于部分使用年限较长、闲置的设备,评估值按回收价值计算。 4. 在建工程:评估师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在建工程的形象进度,按现行建筑、安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3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装工程定额标准对在建工程中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进行核实,同时了解付款进度情况, 并对本在建工程所耗用的主要工程物资的国内外市场价格进行了调查。 在建工程项目经核实,账面值中含有探矿发生的费用,因探矿权已单独在无形资 产中评估,本次将此费用评估为零;其他账面价值我们认为其账面支出金额较为合理、 依据较为充分,近期市场价格变动不大,故按核实后的实际支付金额计算评估值。 5.无形资产: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和探矿权。本次评 估由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评估。为全 面、准确反映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我们将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采矿 权和探矿权的评估结果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中。 6.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人员查看了明细账和凭证等,了解费用原始发生额、摊销 期和尚存受益期限。将办理采矿证费用并入无形资产-采矿权评估,其余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人员在逐项了解形成原因并查阅有关合同和付款记录的基础上,按核实后的账面 值确定评估值。 7. 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内容为坏账准备对所得税的影响,属 于审计计提坏账准备而产生的,因此,递延所得税资产按坏账准备对所得税的影响确 定评估值。 8.负债 根据现场了解核实的各项负债情况,以评估目的实现后截止评估基准日产权持有 者实际需要承担的相应负债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三)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 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模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经营利润-净投资 其中:税后经营利润=税后利润+利息费用×(1-所得税) 净投资=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折旧与摊销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确定,采用间接法评估。是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目前实际经营 情况,采用在预测期内预测各年息前税后现金流量现值,加上预测期末企业整体价值 现值,再加上单独评估资产现值的方法测算企业整体价值,然后扣减付息债务的一种 计算方法。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4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首先,预测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31 日至 2018 年的息前税后现 金流量;其次,假定 2018 年后企业进入正常生产阶段并保持持续经营,估测预测期末 企业整体价值;再按照选定的折现率对上述息前税后现金流量和预测期末企业整体价 值进行折现;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确定单独评估资产现值;最后加总求和测算出广东 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整体价值,然后扣减付息债务,确定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 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其计算公式: n ∑ P= [R t × (1+r)- t ] + R n × (1+r)-n + 单独评估资产现值 付息债务 t=1 公式中:P 为全部股东权益价值; Rt 为第 t 年息前税后现金流量; r 为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t 为预测年度; Rn 为预测期末企业整体价值。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则折现率 r 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即投资性资本报酬率,这是由股东权益资 本与付息债务资本的结构和报酬率所决定的一种综合报酬率,也称投资性资本成本。 计算公式为: WACC=Ke*We+Kd*(1-T)*Wd Ke:股东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We:股东权益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Wd:付息债务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T: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 考虑我国和相关行业的现状与前景,经分析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的经营优 势与风险,评估人员对企业提供的 2013 年 8 月 31 日至 2018 年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 的分析、判断,确认预测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估所使用的盈利预测数据。 单独评估资产现值是指不对盈利预测经营现金流产生贡献的资产、不参与营业现 金流循环的资产、难以预测未来经营现金流且可独立评估的资产,采用收益法模型以 外的评估方法确定的其基准日评估值之和。单独评估资产一般可包括溢余资产、非经 营性资产、非主业经营性资产、难以预测未来经营现金流的经营性资产等,上述资产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5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于基准日可独立评估。 付息债务,指为企业提供资金并需要企业支付利息的债务。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次评估程序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评估准备阶段 与委托方洽谈,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 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接受委托,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确定项目负责人,组 成评估项目组,编制评估计划;辅导被评估企业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准备评估所需 资料。 (二) 现场调查及收集评估资料阶段 根据此次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评估程序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评估 人员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从各种 可能的途径获取评估资料,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 属。 (三) 评定估算阶段 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根据评估 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 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四) 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阶段 根据各评估小组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编制相关评估说明,在核实确认相 关评估说明具体资产项目评估结果准确无误,评估工作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情况的基 础上,依据各资产评估说明进行资产评估汇总分析,确定最终评估结论,撰写资产评 估报告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评 估报告及评估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 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按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委托方提交 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评估假设 1.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2.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6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3.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4.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企业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 其无法持续经营,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5.被评估企业和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6.评估人员所依据的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交易数据等均真实可靠; 7.本次评估,除特殊说明外,未考虑被评估企业股权或相关资产可能承担的抵 押、担保事宜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 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8.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 当出现与前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两种方法对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经审计后资产账面价值为 7,255.62 万元,负债为 3,621.66 万元,净资产为 3,633.96 万元。 1. 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持续经营的假设条件下,经收益法评估,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在评估基 准日持续经营状况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账面值 3,633.96 万元,评估值为 10,835.41 万元, 增值额 7,201.45 万元,增值率 198.17%。 2.成本法评估结果 经审计后企业账面价值:资产为 7,255.62 万元,负债为 3,621.66 万元,净资产 为 3,633.96 万元;采用成本法评估的资产价值为 14,210.60 万元,负债为 3,621.66 万元,净资产为 10,588.94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 6,954.98 万元,增值率 191.39%。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8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帐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614.76 681.51 66.75 10.86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7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2 非流动资产 6,640.85 13,529.09 6,888.23 103.73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5 长期应收款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8 固定资产 2,144.13 2,876.39 732.26 34.15 9 在建工程 4,226.92 26.58 -4,200.34 -99.37 10 工程物资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13 油气资产 - - 14 无形资产 38.65 10,490.89 10,452.24 27045.65 15 开发支出 - - 16 商誉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228.65 132.71 -95.93 -41.96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1 2.51 - 0.00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20 资产总计 7,255.62 14,210.60 6,954.98 95.86 21 流动负债 1,937.38 1,937.38 - 0.00 22 非流动负债 1,684.28 1,684.28 - 0.00 23 负债总计 3,621.66 3,621.66 - 0.00 24 净 资 产 3,633.96 10,588.94 6,954.98 191.39 3.评估结论 成本法是依据各类资产自身的特性及其对经清产核资审计后资产负债表所列示 的资产与负债的贡献分别采用适当的方法评估出各类资产的价值和各类负债的价值, 然后将各类资产的价值之和即总资产的价值减去负债的价值,评估值为各类现实存量 资产的现行市场价值。各类资产的资产综合匹配程度、整体功能的发挥、功效及其效 益通过成新率体现出来。同时,采用成本法评估所采取信息、数据比较容易取得,许 多信息、数据来自于被评估资产本身,更能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评估资产的实际状况。 故评估结果更能接近资产现实的实际价值。 相对于成本法,收益法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主要是根据企业历史财务资料及结合企 业长远规划进行分析、判断、预测,并考虑了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管理团队、 客户群、商誉等无形资产对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未来收益预测的影响。由于存 在着较多的假设前提,其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企业内部、外部的政策和环境也 对收益法的假设条件有一定的制约与影响,例如政府的调控政策、市场波动、管理层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8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变动、经营策略调整以及业务的拓展等因素,故评估结果与实际客观情况可能存在较 大差异。 综合分析,考虑到以上两种方法的各自特点,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结论作为本报 告评估结论,即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的评估价值为10,588.94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存在如下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一)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委托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外部宏观经济环境 不发生变化等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下的市场 价值。 (二) 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基础文件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 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相关 当事方的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 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三) 本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 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五) 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 露,不代表对本次委估资产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 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我们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本报告中披露的有关 产权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 在不违背资产评估准则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的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 的程序和方法。 (七) 本次评估未考虑控股权及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八) 本次评估时对未来收益的预测未考虑企业规模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未来 由此引起的企业价值变化与本评估结果无关。 (九)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未就本次经济行为进行清产核资审计,本次评估涉及的 具体范围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 (十) 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和探矿权。本次评估由广晟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评估。为全面、准确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9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反映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我们将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采矿权和探矿 权的评估结果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中。欲了解采矿权作价计算过程和结果,应阅读上 述机构出具的相关内容,本评估机构只是将评估结果汇总。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说明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并重点提示评估 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本评估报告有如下使用限制: (一)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且只能用于本评估 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业 务约定书的要求正确、恰当地使用本评估报告,任何不正确或不恰当地使用报告所造 成的不便或损失,将由报告使用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 未征得我公司书面同意,本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 媒体。 (三)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果资产状况、市 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 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正式提出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0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股权涉及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目 录 附件一:有关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附件二:主要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四: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承诺函(原件) 附件六: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七: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八: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九: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承诺函 附件十: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2 资产评估人员名单 主管合伙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主管经理: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项目负责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评估专业人员: 流动资产及负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核人员: 流动资产及负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级审核人员: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三级审核人员: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