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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01-15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4-00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上午在广

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有色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 月 7 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

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 实到监事 5 名,监事会召集人陈泽兴

主持此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的议案。

    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

定对象,特定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
有资金认购)、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

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

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
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 36.23 元/股。如公司股票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1,380.0717 万股。其中,

广晟公司认购 30%。在该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

量。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广晟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其余不超过 9 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收购德庆兴邦 88%的股权           131,167,520.0      131,167,520.0

  2        收购清远嘉禾 44.5%的股权           61,596,944.5       61,596,944.5

  3       收购瑶岭矿业 61.464%的股权          65,083,861.0       65,083,861.0
               收购有色集团拥有的
  4                                           67,632,257.0       67,632,257.0
         被红岭矿业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
  5              偿还银行借款                150,000,000.0      150,000,000.0

                合计                         475,480,582.5      475,480,582.5




                                        3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
上述投资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数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
上述投资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数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
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上市地点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逐项审议表

决。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


                                 4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广晟冶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陈星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有色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蔡捷等清远嘉禾 4 位自然人股东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广昕矿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郑揭东等瑶岭矿业 17 位自然人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东韶关瑶
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
    十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有色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广晟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控

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

购,认购比例为发行规模的 30%,即不超过 414.0215 万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协议》、与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与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清

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资产转让协议》,

构成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

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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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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