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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2-18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4-01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晟有色”)

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会议于 2014 年 2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9:30 在广州市广

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有色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

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人数 13 人,代表股份 133,642,3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59%。其

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13 人,代表股份 133,642,368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 53.59%,占公司总股本的 53.5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

                                 1
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出

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2 人,代表股份

133,577,323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 53.56%,占公司总股

本的 53.56%;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 11 人,代表股份

65,045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 0.03%,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列理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33,615,1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200 股反对;0 股弃

权。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的议案》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2.2 发行方式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2.4 定价原则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2.5 发行数量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2.6 限售期



                             3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2.7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2.10 上市地点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议案》

    133,61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5、《关于公司与广晟冶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德庆兴邦稀土新材

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6、《关于公司与陈星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133,61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7、审议《关于公司与有色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清远市嘉禾稀

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5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8、《关于公司与蔡捷等清远嘉禾 4 位自然人股东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133,61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9、《关于公司与广昕矿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东韶关瑶岭矿业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133,61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10、《关于公司与郑揭东等瑶岭矿业 17 位自然人股东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133,61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11、《关于公司与有色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的

议案》




                                6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12、《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1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1,29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3,61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3,611,268 股同意,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

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200 股反对;3,900

股弃权。


                              7
    根据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委派陆丽梅、曾琼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广东君厚律师

事务所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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