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04-04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4-02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4月2日在广州市广州
大道北613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有色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6日以书面及传真形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9名, 实到董事9名,叶列理董事长主持此次会议,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

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叶列理、叶小惠、
张木毅、孙传春予以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2014-022”)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托

管关联企业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叶列理、叶小惠、张木毅、孙传春
予以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2014-023”)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停产整顿及委托关联方托管经营的议案,关联董事叶列理、叶小

惠、张木毅、孙传春予以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2014-023”)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1
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是: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修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第四十七条

    原文:“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公司未设监事会

副主席、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

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

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现修改为:“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董事长不

出席会议,也未指定人选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

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

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主席指定其他监事主持,该监

                               2
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

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

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七十一条

    原文:“对于监事会或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

秩序。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

合以下规定:

    (一)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

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二)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三)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现修改为:“对于监事会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董事会秘书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

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

规定:

    (一)会议由监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

监事应当出席会议;监事会主席负责主持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3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主席指定其他监事主持,该监事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

持。

       (二)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三)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

       原文:“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三十五条

       原文:“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名董事履行职务。”

       现修改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

代行其职权。该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是: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

公司总经理张木毅先生现提名李明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

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4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4-024”)
    特此公告。


    附:李明先生简历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




                          李明先生简历


    李明,男,1957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

任河南新乡化纤纺织厂副厂长、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基建处副处

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海南振业新合纤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

翔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海南华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海南海宁

经济发展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海南浩业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