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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4-30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4-03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 年 5 月 16 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9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 点 30 分

     3、会议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
 有色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1
       2、截止 2014 年 5 月 9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派他人(不

论该人是否为公司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表决;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
    四、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

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

记。

       2、登记时间:2014 年 5 月 14 日至 201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广晟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本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

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

公司。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 613 号振兴商业大厦四楼

                                  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510501

    3、联系人:王    东

    4、联系电话:020-87226381

    5、联系传真:020-87649987

    6、参加会议股东交通及住宿费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
人(或本单位)出席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
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
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的表决意见如
下: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
 1
        议案

 2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相应修
 3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
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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