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201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5-03-2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及有关规定,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4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非独立董
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林丹丹独立董
事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及审核意见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8 次,分别如下:
1、2014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
沟通 201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2、2014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发表如
下审核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
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符合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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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4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3 年财务会计报告》、《公司 2013 年报审计报告》、《2013
年内控评价报告》及《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2014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追认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追认公司 2011-2013 年度部分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
2011-2013 年度发生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认,该事项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经审查,上述关联交易
均为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
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全年
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故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5、2014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托
管关联企业股权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停产整顿及委托关联方托
管经营的议案》。
6、201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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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201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继续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审
核意见: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继续于 2014 年
度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是规范公司运作,
强化公司内控管理的举措,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诚信、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全年同类资金借贷的比重较小,故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8、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
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关于公
司 2014 年预审情况汇报及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同意公司 2014 年度年
审计划安排。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
计工作。
(一)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中喜事务所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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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
见和要求,并一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二)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
行了督促,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
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
并范围的单位及报表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财务会计报
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但提请公
司及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并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处理好部分下
属企业存货跌价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公允
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中喜事务所出具 2013 年度审计报
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
表意见。同意中喜事务所认定的公司账务处理,我们认为已经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3 年
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中喜事务所审
计的公司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续聘中喜事务所的建议,认为:公司
聘请的中喜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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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事务所 2013 年度的审计工作
情况总结报告
(一)公司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中喜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进行
了必要的沟通,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委员会与中喜事
务所进行了协商并确定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
间安排。在项目审计组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喜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时间
安排,中喜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中喜事务所执行年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情况
中喜事务所执行年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职,在本公司年报审计
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
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
工作。
1、独立性评价
中喜事务所所有职员未在本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
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中喜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中喜事务所对公
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项目审计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中喜事务所及其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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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中喜事务所项目审计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所必需
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
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3、审计程序评价
中喜事务所项目审计组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实施的审计程序恰当、
合理,有效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编制进行了风险评估,客观地对公
司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行为进行了评价。
(三)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事务所审计范围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
的情况总结
1、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项目审计组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具体
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项目审计组在根据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
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需实施的控制性测试程序和实质
性测试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必要的审计证据。
3、中喜事务所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情况
项目审计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
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
证据。中喜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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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中喜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3 年
度审计机构,勤勉敬业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审计工作
中,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公
司情况,并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公司子公司存货跌价、应收账款、
关联交易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向公司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在帮
助公司加强防范风险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委员会就中喜事务所 2013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
查和评估,认为该所业务素质良好,尽职尽责,遵循执业准则,客观、
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该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实际情况。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
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15 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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