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5-03-2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
晟有色”)的独立董事,201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
应有的作用。现就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楠:曾在国务院生产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现任: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自2014年5月起,担任广晟有色独立董事。同时,任战略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
马荣璋:历任江西省稀土研究所所长、江西金世纪冶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秘书长。自2013年起,
担任广晟有色独立董事。同时,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陈平:历任中山大学教授、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山
大学教授、中山大学海洋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自2009年起,担任广晟
有色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
林丹丹:历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自2009年起,担任广晟有色独
立董事。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14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公司共召开八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均亲
自出席了年度股东大会。
(二)2014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会议,我们按时出席董事会会
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充分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我们对各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无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
下:
本年应参加
姓名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董事会次数
张 楠 10 8 2 0
马荣璋 16 16 0 0
陈 平 16 16 0 0
林丹丹 16 16 0 0
注:张楠女士自2014年5月1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出席董
2
事会次数10次。
(三)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和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林丹丹担任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马荣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陈平担任提名委员会召
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14内共召开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3年度财务决算》、《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3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机构关于201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
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013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等,每个议案委员们均经过认真研究,充分讨论后提交
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和公司审计机构保持及
时有效沟通,商讨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
审计报告的提交时间等方面进行交流,并督促审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审计报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4年内共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对公司
2013年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认为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3年度薪酬符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制
定的相关制度和方案,相应的报酬符合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4年内共召开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公
3
司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并按程
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4年内共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对广晟有色产
业发展战略进行了深入探讨。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14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我们
的工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通过实地考察公司、
会谈沟通、查阅资料等方式,使我们更加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同时,
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
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
的工作。
我们运用在财务管理、公司治理、文化、投资等领域的专业特长
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战略发展、规范运作和品牌建设等提出了建设
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14年6月,公司董事会组织全体董事、独立董事召开了战略委
员会会议,会议对公司企业管理战略、投资发展战略、财务管理战略、
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等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对公司今后的发
展均有较强的指导性。
2014年11月,公司组织有关独立董事深入公司新投资项目广西晶
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加深了独立董
事对公司新投资项目的情况的了解,提供了决策依据,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决策能力和水平。目前,公司独立董事每年深入企业现场调
4
研已成为董事会常态工作,效果良好。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4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14年度发生的、根据相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
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
有利于保证公司相关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对所涉议案进行审议时,
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认为除公司 2013年
度报告中已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并且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
义务,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5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
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907 号)核准,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87.80 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519,405.3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5,480,582.50 元。
实际募集的资金已全部用于收购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88%的股权、收购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44.5%的股权、收购瑶
岭矿业61.464%的股权,收购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
被翁源红岭矿业有限公司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偿还银行1.5亿元
借款。相关资产交割工作已于2014年底全部完成。
本报告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60 号”
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9 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
告》,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 亿元,发行价格
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
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2014 年公司债券发
行工作已于 2014年9月29日结束。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
已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四)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公司总经理张木毅先生
提名李明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6
2、报告期内,因个人原因,高德柱先生辞去了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叶列理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了公司
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公司股东单位广东省广晟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谢亮先生
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后,经公司董事会选举谢亮先生为公司董事
长。
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李明先生因工作
原因,辞去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李明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胡远芳女
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以及审议该事
项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和召开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任职要求,具备担任相应职
务的资格。
关于薪酬情况,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
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五)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7
通合伙)为2014年度公司的审计单位。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单位,
审计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
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4年度审
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2014年度公司审计单位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章程中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
于截止2013年末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额为负,公司目前
尚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我们建议公司在财务状况好转后,以更加
积极的现金分红回报广大投资者。
(七)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4年度,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102份,定期报告4份,公司信息
披露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始终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与公司董
事会秘书以及证券部门的交流和沟通,促使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更加
规范和完善。本报告期,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公
8
司相关信息。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
关要求,强化公司内控建设,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的有关要求,督促公司内控工作
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建设不断深入。目前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
重大缺陷。
(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
会,报告期内运作规范,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聘任审计
师、内控等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的运作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年来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议案材料
和有关介绍,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
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
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履行信息
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
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我们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9
及执行情况、董事会会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
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
营和治理情况。
2015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
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
运作,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张 楠
马荣璋
陈 平
林丹丹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