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20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5-01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在广州市天
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大厦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3 月 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
事 5 名,实到监事 4 名,监事周海莉女士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特委托陈泽兴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召集人陈泽兴先生主持此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在对《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审核后
认为:
1、公司在 2014 年中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
运作,无违法行为。未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人员
在行使公司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2、2014 年公司的财务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报告期所提供的财务报告数据真实、完整,
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3、公司报告期的关联交易坚持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及执行新颁布或修订会计准则追溯调整 2014 年度期
初数及上年同期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股权收购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
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对 2014 年度报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进行
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
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