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5-01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 2014 年度期初数 及上年同期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执行新颁布或 修订会计准则追溯调整 2014 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的议案》,公司 由于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执行新颁布或修订会计准则,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相关规定,应当对资产负债表 期初数及比较会计报表的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原因和 调整影响数如下: 一、追溯调整的原因说明 1、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7 号)核准,公司通 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德庆新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78%的股权,收购广东广晟有色金属 1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 30.5%的股权,股 权交割日期为 2014 年 10 月 30 日,报告期内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变更 登记和价款支付等股权交割工作。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成为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及 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的控制人。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 司和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东省广晟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与广晟有色的控股股东一致,本次交易构成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对于同一控 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 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 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 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 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 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2、报告期执行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 财政部在 2014 年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 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并新颁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 错》的规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负 2 债、递延收益、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等项目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二、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的影响 单位:元 2014 年期初数(追溯调整 2014 年期初数(追溯调整 影响数(追溯调整后-追溯调 项目 后) 前) 整前) 资产总额 3,065,329,380.33 2,780,017,010.27 285,312,370.06 其中:流动资产 2,066,455,105.80 1,813,660,153.10 252,794,952.70 非流动资产 998,874,274.53 966,356,857.17 32,517,417.36 负债总额 2,209,713,464.04 2,054,802,429.54 154,911,034.50 其中:流动负债 1,911,571,925.70 1,756,660,891.20 154,911,034.50 非流动负债 298,141,538.34 298,141,538.34 0.00 所有者权益项目 股本 249,400,000.00 249,400,000.00 0.00 资本公积 514,106,442.93 446,507,182.87 67,599,260.06 其他综合收益 11,025,531.33 0.00 11,025,531.33 专项储备 9,789,965.34 2,042,368.29 7,747,597.05 盈余公积 21,470,180.73 21,470,180.73 0.00 未分配利润 -266,023,559.22 -265,569,505.88 -454,053.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39,768,561.11 453,850,226.01 85,918,335.10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15,847,355.18 271,364,354.72 44,483,000.46 权益总额 855,615,916.29 725,214,580.73 130,401,335.56 三、追溯调整对合并利润表上年同期数的影响 单位:元 2013 年发生额(追溯调整 2013 年发生额(追溯调整 影响数(追溯调整后-追溯 项目 后) 前) 调整前) 一、营业总收入 1,899,367,257.10 1,600,391,994.32 298,975,262.78 其中:营业收入 1,899,367,257.10 1,600,391,994.32 298,975,262.78 利息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996,615,324.14 1,710,557,178.62 286,058,145.52 其中:营业成本 1,582,809,614.14 1,330,660,995.99 252,148,618.15 利息支出 34,579,033.80 33,254,959.15 1,324,074.65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018,119.63 17,098,752.41 4,919,367.22 销售费用 232,255,664.62 215,278,854.39 16,976,810.23 管理费用 79,724,580.70 70,538,819.59 9,185,761.11 财务费用 45,228,311.25 43,724,797.09 1,503,514.1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投资收益 4,528,208.32 3,735,787.38 792,420.9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1,192,371.73 399,950.79 792,420.94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 - 3 三、营业利润 -92,719,858.73 -106,429,396.92 13,709,538.19 加:营业外收入 42,135,330.56 41,947,304.99 188,025.57 减:营业外支出 3,882,529.17 3,309,531.66 572,997.51 四、利润总额 -54,467,057.34 -67,791,623.59 13,324,566.25 减:所得税费用 13,221,459.46 11,345,037.40 1,876,422.06 五、净利润 -67,688,516.80 -79,136,660.99 11,448,144.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69,015,273.11 -78,715,198.30 9,699,925.19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326,756.31 -421,462.69 1,748,219.0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8 -0.32 0.0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8 -0.32 0.04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67,415,588.77 -78,863,732.96 11,448,144.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68,742,345.08 -78,442,270.27 9,699,925.19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1,326,756.31 -421,462.69 1,748,219.00 益总额 四、董事会关于追溯调整 2014 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合理性 的说明 公司因实施股权收购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 公司按规定对 2014 年度报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客 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追溯调整2014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 数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实施股权收购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 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对 2014 年度报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进 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4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追溯调整 2014 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发 表意见认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股权收购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 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 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对 2014 年度报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数进行 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 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