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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2015-03-21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15-01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 年 4 月 13 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9       广晟有色             2015/4/6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根据 2015 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2015 年 4 月 6 日星期一为国家法定节假
日,股市休市,公司拟将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调整为 2015 年 4 月 7 日。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 年 4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32 号复兴城嘉宾国际精品酒店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4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4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9         广晟有色          2015/4/7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
         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金融资产计划的议案               √
9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10       关于预计公司 2015 年融资额度并授权公司总           √
         经理(总裁)签署相关合同的议案
11       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2.00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12.01    朱卫平                                             √
12.02    沈洪涛                                             √
听取《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0《关于预计公司 2015 年融资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总裁)签署相
     关合同的议案》以及议案 11《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临 2015-006 );
     并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其他议
     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1

7.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
     议案 11

8.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9.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五、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六、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七、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
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
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大厦 A 栋 31 楼公司证券
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69 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 8 楼 809 房广晟有色总部。
(4)登记时间:2015 年 4 月 9-10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八、   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大厦 A 幢 31 楼广晟有色证券
部
联 系 人:王 东      王俊杰
联系电话:020-87226381、0898-68587830
传    真:020-87649987
电子信箱:gsys87226381@163.com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15 年 3 月 2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
        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金融资产计划的议案
9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0      关于预计公司 2015 年融资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
        理(总裁)签署相关合同的议案
11      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2.00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12.01   朱卫平
12.02   沈洪涛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