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2-14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6-09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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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兰亚平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
“临 2016-097”)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98”)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099”)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6-100”)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