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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2016-12-14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6-09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的
短期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含)内。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以及
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所需的前提下,进出口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含)内,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十二
个月的短期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进出口公司的资金使
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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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出口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累计投资金额不超
过 10 亿元。
    3.投资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持有期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短
期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
行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
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含)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额度范
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进出口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暂时闲置资金。
    6.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出口公司通过适度开展
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
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进出口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在确保不影进出口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投资理财项目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
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额度范围内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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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明确具体的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公司监察审计部及计划财务部将对进出口公司理财资金使用
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
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
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进出口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投资于股
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证券相关的产品。
    3.进出口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办公会议已进行了详尽的
讨论与评估。此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进出口公司利用闲置资
金开展银行理财业务。
    五、备查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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