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03-3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现金分红政策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
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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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17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正常的经营购
销及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
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
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董事会通过了此议案,董事会表
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担保计划的独立意见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发展,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为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事项,均属于公司内
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断发展的资
金需求。公司拟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偿
还债务的能力,整体风险不大。我们一致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有关
法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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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
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良好有效的执行,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
控制提供了保证。
六、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
前认可;
2、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6 年年度审
计单位,审计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3、公司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向控股股东租赁办公楼的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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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租赁办公楼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办公
场所问题,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要求。公司租赁办公楼所支付的租
赁费用的定价系遵循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董事会
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董事会通过了此议
案,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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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马荣璋 朱卫平
沈洪涛 徐驰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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