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31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7-02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或“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广州市天河
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
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长兰亚平先
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总裁张木毅先生代为出席并
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27”)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
控股广东华鳌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1
2017-028”)
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现金方式收购股权及增资取得广东华鳌合
金新材料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其中购买股权金额为9,300万元,增资
金额为6,000万元,合计投入资金为15,3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29”)
五、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广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伟东回避
表决。(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30”)
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
服务协议》,并授权董事长办理该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31”)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