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或“公司”)2016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了 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4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2,803,028 股新股。本次公司实际发行 39,679,645 股,发行价格为 34.15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1,355,059,967.8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1,459,517.85 元(含税)后,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33,600,450.00 元。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 17,549.47 15,309.52 2 红岭矿业探矿项目 2,737.35 2,737.35 3 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15,364.71 15,313.18 4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135,651.53 133,360.0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1 截至 2017 年 6 拟投入募集资 月 30 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万元) 金余额(万 元) 1 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 17,549.47 15,309.52 9,890.50 2 红岭矿业探矿项目 2,737.35 2,737.35 1,279.84 3 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15,364.71 15,313.18 15,447.22 4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100,000.00 2.83 合计 135,651.53 133,360.05 26,620.40 三、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广晟有色本次拟终止实施“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 15,447.22 万元(含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资金存放利息)用途变更为偿还银行 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终止的原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 广晟有色,协作单位为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 梅州市平远县。研发基地作为非盈利性的单位,主要为广晟有色现有企业的生产、 产品开发和技术研发提供研发、试验及检测服务,并为社会其它相关企业提供有 偿服务。 “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15,313.18 万元,占实 际总筹资额的 11.48%,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17 年 9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 月 6 日剩余募 项目名称 差异原因 投资额(万元) 金(万元) 集资金(万 元) 公司研发基地建设 差异为资金 15,313.18 0 15,447.2036 项目 存放结息 注:截至 9 月 6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较 6 月 30 日有所下降,主要系银行扣 取相关手续费用所致。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1、原募投项目难以满足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需要 2017 年上半年,受益于国家稀土“打黑”行动、环保督察等行动的深入开展, 2 以及国家收储的有序推进,部分稀土氧化物产品价格企稳回升。但是,公司主要 稀土品种价格涨幅并不明显,氧化镝价格呈低位震荡走势,个别月份价格低于去 年同期水平;加之稀土开采指标与冶炼分离指标不匹配,对外采购的稀土矿原材 料价格上涨,抬升营业成本;同时,公司旗下钨矿山开采成本相对较高,下属钨 矿开采企业仍处于亏损边缘。以上因素导致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出现亏 损。考虑到产品价格上涨能否持续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仍面临较大的经营压 力。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从审慎角度出发,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如继续按原项目 建设研发基地很难在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同时,新的研发 基地建成投入使用后,公司将产生更多的费用和成本,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经营负 担。因此,原募投项目在当前环境下已难以满足公司改善经营业绩的需要。 2、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 58.51%,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017 年上半年,公司财务费用为 4,039.47 万元,利息支出较大,拖累了公司整体 业绩。 2017 年 6 月 30 日 北方稀土 盛和资源 厦门钨业 五矿稀土 广晟有色 资产负债率 45.03% 37.85% 51.76% 3.90% 58.51% 公司本次将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后,有助于降低资产负债 率,减轻财务负担,从而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经营业绩。 (三)偿还银行贷款计划 广晟有色拟终止“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次 拟偿还银行贷款明细如下: 序 借款金额 拟偿还计划 贷款银行 合同编号 利率 借款起始日 号 (万元) (万元) 平银穗投客贷字 1 平安银行 10,000 5.655% 2017.6.23 10,000 20170609001 第 001 号 华银 2017 广流贷字七部 2 华润银行 5,000 5.655% 2017.8.18 3,000 第 0818 号 3 (20810000)浙商银借 3 浙商银行 5,000 5.4375% 2017.6.16 2447.2036 字(2017)第 01762 号 合计 20,000 - - 15,447.2036 注:原募集资金专户所产生利息将一并用于偿还浙商银行贷款。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主要影响 本次将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有助改善公司资本负债结构, 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护股东 权益。 五、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已经广晟有色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晟有色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系出于公司自身 情况考虑,经公司研究论证后的决策,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将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 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