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31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7-04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或“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在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
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
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
长兰亚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49”)。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