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18-04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 新项目名称: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变更剩余募集资金金额:99,383,992.61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或“公司”) 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99,383,992.61元(最终金额以转账日专户 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8 年前三季度,受市场低迷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不佳,实现 营业收入 159,068.43 万元,同比减少 60.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13,521.26 万元,同比减少 1,752.23%;实现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45.24 万元,同比减少 3,227.51%,公司目前 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 目”计划投入资金 153,095,150.00 元,但因部分矿区土地租赁受阻 等问题导致实施进度缓慢,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 1 金 54,308,130.37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98,787,019.63 元尚未使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现拟将“大 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99,383,992.61 元(最 终金额以转账日专户余额为准)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而改善现金流状况,减轻公司财 务负担。 上述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4号)核准,公司向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42,803,028 股 新 股 , 公 司 实 际 发 行 39,679,645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34.15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355,059,967.8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1,459,517.85元(含税) 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33,600,450.00元。 2017年9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10 月30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所募集资 金15,447.203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变更为偿还银 行贷款。经过上述调整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 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目前累计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115,313.18 115,313.18 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 15,309.52 15,309.52 5,430.81 红岭矿业探矿项目 2,737.35 2,737.35 2,596.15 公司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15,313.18 0.00 0.00 合计 133,360.05 133,360.05 123,340.15 2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33,360.05万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1,943.91万元。2018年1—9月使用募集资金1,396.24万元,截至 2018年9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23,340.15万元,占募集资 金净额的92.49%。 截 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 公 司 各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余 额 合 计 为 101,800,858.04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 9月 30 2018年9月 30日 开户 银行账号 日募集资金账户 尚未使用募集资 差异说明 银行 余额 金余额 交通 441167421018800033834 99,383,992.61 98,787,019.63 利息收入扣除手 银行 续费 广州 天河 北支 行 光大 38610188000570316 2,416,865.43 1,411,992.80 利息收入扣除手 银行 续费,及中信银 广州 行广州花城支行 分行 和平安银行广州 中石化大厦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存放结 息净额转存 合计 101,800,858.04 100,199,012.43 三、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 实施主体为大埔广晟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埔稀土)。大 埔县五丰稀土矿原矿区经过历年开采已接近采完,为进一步对矿区的 稀土资源进行深入开发,大埔稀土根据国土资源部出具的《国土资源 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国土资矿划字[2011]15号),重新核定并扩 大矿区面积及资源储量,划定开采范围,并已获得编号为 3 C4400002009045120010955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6月3日至 2025年6月3日。 “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5,309.52万元, 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1.48%,其中建设投资14696.74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612.78万元。公司已通过增资大埔稀土方式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矿山总体服务年限预计10年,其中建设期0.5年,生产期8.5年,恢 复治理期1年。 (二)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募集资金使用 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 拟使用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专户余 差异 已使用募集资金 称 投资额 金余额 额 原因 大埔新 差异为 诚基矿 153,095,150.00 54,308,119.44 98,787,019.63 99,383,992.61 资金存 山扩界 放结息 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租山租地进展不及预期 矿山扩界范围内租山租地进展受阻。大埔稀土目前已经完成扩界 范围内部分土地租赁,但由于部分村民协调工作难度较大,导致大埔 稀土未能如期完成全部土地租赁,现采取分批、分期租山租地模式进 行生产。现阶段,大埔稀土暂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短期内暂无大笔开支。后续大埔稀土拟分期推进矿区土地租用及开 发,待矿区土地租用完成,再使用自有资金完善生产设施设备,亦将 根据矿山生产建设需要按期拨付缴纳相关费用。 (二)改善公司现金流,降低资产负债率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有息负债共155,145.90万元,其中一 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较期初增加20,775.36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4 52.37%,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2018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 5,426.66万元,利息支出较大。同时,2018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18,545.24万元,生产运营资金较为紧张。 五、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大埔新诚基矿山扩界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99,383,992.61元(最终金额以转账日专户余额 为准)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进而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 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是基于公司项目实 施中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 善现金流状况,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将全 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 善现金流状况,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变 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现金流状况,满足公司日常生产 5 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广晟有色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基于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经公司研究论证后的决策,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广晟有色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