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2-1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股 票 上 市 地 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 广晟有色
股 票 代 码 : 60025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 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
际大厦 50-58 楼
通 讯 地 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
际大厦 50-58 楼
股 份 变 动 性 质 : 减少(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2020 年 2 月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格式准则
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晟有色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晟有色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晟有色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
事项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事项无异
议并豁免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
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释义 ..................................................... 1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书的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晟有色/上市公司 指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广晟公司/划出方/信息
指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披露义务人
广东稀土集团/划入方 指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资委 指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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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0-5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注册资本:100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9283849E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
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
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
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
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
(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晟公司系广东省国资委控制的国有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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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省国资委
100%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广晟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 刘卫东 董事长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董事
2 陈胜光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总经理
3 王绍乐 董事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4 孔令灼 董事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5 贾颖伟 董事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6 黄冬林 董事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7 彭燎原 董事 中国 广东广州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拥有权
上市公司 上市地及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益比例
深圳市中金岭
深圳证券交易所 铅锌铜等有色金属的采矿、选
南有色金属股 32.49%
000060 矿、冶炼和深加工一体化生产
份有限公司
广晟有色金属 上海证券交易所 钨矿采选和稀土矿开采、冶炼
42.87%
股份有限公司 600259 分离、深加工及有色金属贸易
广东风华高新
深圳证券交易所 研制、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
科技股份有限 20.50%
000636 电子材料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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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江环保股份 0002672 致力于工业和市政废物的资
21.84%
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
00895
佛山电器照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研发、生产、销售高品质的绿
25.70%
股份有限公司 000541 色节能照明产品和电工产品
佛山市国星光 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中高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电股份有限公 端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 21.31%
002449
司 及其应用产品
主要在中国提供固定及移动
中国电信股份 香港联交所 通信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
6.94%
有限公司 00728 信息服务,以及其他增值电信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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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组建六大稀土集团方
案,由广东稀土集团负责整合广东区域稀土产业的要求。通过此次股
权无偿划转,有助于理顺广东稀土集团与广晟有色之间的股权与管理
关系,实现广东稀土牌照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广东稀土集团的
战略优势与广晟有色上市公司平台优势的充分结合,推动内部资源整
合,促进广东稀土产业协同发展,为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广东稀土产
业夯实基础。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股份的增持、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公司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
少在广晟有色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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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广晟公司持有广晟有色 129,372,517 股,占广
晟有色总股本的 42.87%,为广晟有色的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划转完
成后,广晟公司不再直接持有广晟有色股份,通过广东稀土集团间接
持有。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2、股权划出方: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股权划入方: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被划转企业: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5、划转股份数量及比例:广晟公司持有广晟有色 129,372,517
股,占广晟有色总股本的 42.87%
6、划转股份形式:流通 A 股
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广晟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广晟有色股份。
广东稀土集团将持有广晟有色 129,372,517 股,占广晟有色总股本的
42.87%,成为广晟有色的控股股东。广晟有色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
仍为广东省国资委。
划转前股权关系如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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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资委
100%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 42.87%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划转后股权关系如下:
广东省国资委
100%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2.8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无偿划转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一)已履行的程序
1.2020 年 1 月 2 日,广东稀土集团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
与广晟公司签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承接广晟有色 42.87%
股份,成为广晟有色控股股东。
2.2020 年 1 月 9 日,广晟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将广
晟公司持有的广晟有色 129,372,517 股,占比 42.87%股份无偿划转
至广东稀土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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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2020 年 2 月 17 日,广晟公司与广东稀土集团签署了《国有股
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1.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须通过广东省国资委上市公司国
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作备案管理,并取得统一编号的备案表。
2.本次收购尚待中国证监会豁免广东稀土集团要约收购广晟有
色的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公司持有的广晟有色股份不存在质
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五、本次无偿划转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广晟有色的控股股东由广晟公司变更为广
东稀土集团,广晟公司的持股方式由直接持股变为间接持股,广晟有
色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广东省国资委,被划转股份性质仍
为国有法人股。
六、无偿划转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
受让人名称: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泽林
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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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3040116148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0 楼东
面楼层
经营范围: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新材料
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经营及产品贸易;稀土稀有金属现货电子
交易项目、商业储备项目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金属特
色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及管理;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物业投资
和经营管理;稀土稀有金属产业链资本管理和项目投资咨询及服务。
无偿划转受让人广东稀土集团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情形。
七、股权划出方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由于正常经营性交易活动产生的往来余
额外,广晟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广晟有色未清偿的负债的情形,
不存在未解除广晟有色为其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广晟有
色利益的其他情形。
八、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晟公司
乙方:广东稀土集团
(一)被划转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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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
道 69 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 8 楼 809 房,法定代表人为吴泽林,注
册资本为 30180.2 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
围为: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有色金
属(含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
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物流运输仓储(危
险品除外);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有色金属矿冶
炼科研设计;有色金属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
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国内贸易;项目投资。
(二)无偿划转标的及划转基准日
1.本次无偿划转的标的为甲方拥有的被划转企业 129,372,517
股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被划转企业总股本比例为 42.87%)
2.本次划转的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乙方无需就本次划转向甲方支付对价款,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不
涉及对价、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宜。
4.本次划转所涉及的各项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的纳税义务
人自行承担并缴纳。
(三)被划转企业的债权、债务
本次划转涉及的被划转企业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务,仍然由被
划转企业享有或承担。
(四)被划转企业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问题,被划转企业原有职工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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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系保持不变。
(五)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共同并促使被划转企业一起推
进办理如下手续:
1. 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乙方对被划转企业的要约收购义务;
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进行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
于进行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 甲方将本次划转所涉被划转企业股份按账面值冲减所有者权
益处理,乙方按接受投资处理;
4. 按规定办理各方的国有产权变动手续;
5.办理被划转企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中登公司证券过户变
更登记手续。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本次无偿划转事项通过国
家出资企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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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次报告书签订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
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广晟有色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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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或为避免对本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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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广晟公司营业执照;
2、广晟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广晟公司与广东稀土集团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备查地点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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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卫东
2020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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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广晟有色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卫东
2020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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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 晟 有 色金 属 股 份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1 楼
股票简称 广晟有色 股票代码 600259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广 东 省 广晟 资 产 经 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名称 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
50-58 楼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数量变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东省国资委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
多选) 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股票种类: 流通 A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持股数量: 129,372,517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42.87%
股票种类:流通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 -129,372,517 股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变动比例: -42.87%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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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 存 在 侵 害 上 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否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事项无异议并豁免广东稀土
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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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广晟有色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卫东
2020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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