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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0-03-2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审计委员
会 2019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沈洪涛女士、郭勇先生、
朱卫平先生、徐驰先生和董事孙传春先生 5 位委员组成。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沈洪涛女士担任,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
2/3,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听取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晟有色 2018 年年报预审情况汇报及审
计计划。
    2019 年 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2019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共 3 个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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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关于增加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
计划的议案》共 4 个议案。
    2019 年 6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 年 8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共 2 个议案。
    2019 年 10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共 2
个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1)与公司年报审计师沟通确定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财务报
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未发现其中存在重大错误和疏
漏;
    (3)多次与年报审计师就审计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审计工作;
    (4)审议通过了审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
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
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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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业务资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在审计服务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有效协助公司推进内控规范体系
建设。在此基础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建议。
    (三)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及评估内部控制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能
够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紧密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重点
环节,较好地发挥了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9 年继续指导公司内部开展内控
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报告期内
的内控工作形成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对此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持续保持规范化。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围绕公司定期
报告及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领域,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促进公司治理和内
部控制的完善。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忠实履职、勤勉
尽职,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
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职能,为公司内外部的各项审计
工作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更好地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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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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