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2021-03-31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
远公司”);广东广晟智威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智威公司”);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进出口公司”);德庆兴邦
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兴邦公司”);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嘉禾公司”);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简称“储备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担保余额:
拟为富远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12,500 万元的
担保,根据《担保法》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零。
拟为智威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
担保,根据《担保法》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零。
拟为进出口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
的担保,根据《担保法》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担保 43,600 万元,进出口公司实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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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金额 26,771.65 万元。
拟为兴邦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
担保,根据《担保法》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零。
各股东拟为嘉禾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按股比同比例提供最高额
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公司拟为嘉禾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按
股比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2,250 万元的担保,根据《担保法》承担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
零。
各股东拟为储备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按股比同比例提供最高额
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公司拟为储备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
按股比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7,100 万元的担保,根据《担保法》承担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 2020 年未给储备公司提供过任何担保。
●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上述企业实际担保余额:
26,771.65 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
议案》。具体是:
2021 年,根据《担保法》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
为控股子公司富远公司(公司持有其 99.98%股份)的金融机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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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不超过 12,500 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嘉禾公司(公司持有
其 75%股份)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 2,250 万元的担保;为控股
子公司储备公司(公司持有其 71%股份)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过
7,100 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智威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不超
过 3,000 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提供
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兴邦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
提供不超过 13,000 万元的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
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经营班子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调整
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一:富远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广东平远县大柘镇程西村
法定代表人:丁学文
注册资本:17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17 日
经营范围:稀土分离冶炼开发。销售混合稀土、稀土氧化物、稀
土金属、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
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
口业务(按[2003]粤外经贸发登私字第 292 号资格证书经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富远公司总资产 7.69 亿元,总负债
4.16 亿元,净资产 3.53 亿元,资产负债率 54.09%。2020 年实现营
业收入 5.55 亿元,净利润 1,8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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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二:兴邦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德庆县工业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李华畅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2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及自营出口:高纯单一及多元氧化镧、铈、
镨、钕、钐、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钇系列稀土产
品;草(碳)酸镧、铈、镨、钕、钐、铕、钆、铽、镝、钬、铒、铥、
镱、镥、钇系列稀土产品;稀土金属系列产品。(应经审批而未审批
的不得经营)。购销:荧光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兴邦公司总资产 4.25 亿元,总负债
2.61 亿元,净资产 1.64 亿元,资产负债率 61.41%。2020 年实现营
业收入 6.11 亿元,净利润 1,758 万元。
3、被担保人三:智威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西河村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丁学文
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21 日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钕铁硼合金稀土磁性材料、有色金属合
金产品;收购、销售:稀土分离产品、稀土合金、矿产品(不含国家
专营专控产品)、矿产品生产用原辅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有色金属矿冶炼的科研和设计;提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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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金属经营企业的管理和信息咨询服务;项目投资;货物和技术进出
口。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智威公司总资产 0.99 亿元,总负债
0.45 亿元,净资产 0.54 亿元,资产负债率 45.45%。2020 年实现营
业收入 0.83 亿元,净利润-1,242 万元。
4、被担保人四:进出口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474 号东环商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田朝安
注册资本:10001.5 万元
成立日期:1985 年 2 月 5 日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经营转口贸易(以上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销售:金属、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制品,化工材料及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其制品,石油制品,建筑材料,机
械设备,黄金、白银,贵金属;自有物业租赁;融资租赁;仓储物流
及相关装卸运输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商业保理。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进出口公司总资产 8.69 亿元,总负债
6.03 亿元,净资产 2.66 亿元,资产负债率 69.39%。2020 年实现营
业收入 81.31 亿元,净利润 1,046 万元。
5、被担保人五:嘉禾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 4 号区
法定代表人:李华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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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6 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种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
土应用产品、稀有金属、有色金属(不含钨、锡、锑等属国家专营、
专控、专卖、限制类、禁止类的金属)。销售:各种化工原材料(不
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务和本企业新需的机械设备、零配
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嘉禾公司总资产 2.06 亿元,总负债 1.55
亿元,净资产 0.51 亿元,资产负债率 75.24%。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36 亿元,净利润 238 万元。
6、被担保人六:储备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法定代表人:田朝安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06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展稀土矿产品、稀土氧化物的储
备及贸易;稀有金属、有色金属贸易;手机、有线或无线通信终端及
配件、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
济贸易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储备公司总资产 0.80 亿元,总负债 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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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净资产 0.21 亿元,资产负债率 73.75%。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3.12 亿元,净利润-763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
本公司拟发生的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将在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与具体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进出口公司、富远公司、兴邦公司、嘉禾公司、
储备公司和智威公司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各方面运作正常,具
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保证其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公司为其在银
行借款方面提供担保,将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借贷融资起到一定的
促进作用。同时本公司可以随时监控该公司的财务状况,控制风险。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
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的意见: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发展,满足
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机构贷款
提供保证担保事项,均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
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断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担保的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整体风险不大。我
们一致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57,600万元人民币担保
(不含本次担保),子公司实际使用担保金额52,758.28万元,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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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担保金额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62%,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广晟有色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富远公司、兴邦公司、智威公司、嘉禾公司、储备公司和进
出口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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