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 价标准,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30 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泽林、巫建平、洪叶荣回避表 决。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 2021 年度公司及公司 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预计情况如 下: (一)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广晟有色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1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 2020 年度购销关联交易总额 为 38,065 万元;关联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9 亿元。 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0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 7,000 万 元。 2020 年度,公司经批准的关联交易总额度为 45,065 万元,其中 向关联方采购额度为 27,59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额度为 17,475 万元。 (二)2020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单位:元(不含税) 关联交易内 关联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容 铜精矿/运输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117,041,498.82 62,665,145.98 装卸费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硫精矿 1,159,859.86 仓储服务/运 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112,140.98 374,962.27 输费 稀土产品/服 惠州市福益乐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4,296,460.17 务费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仓储服务 905.66 铜精矿/服务 韶关市大宝山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20,041,108.25 费 合计 142,492,113.88 64,199,968.11 2.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单位:元(不含税)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惠州市福益乐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产品 25,029,711.99 7,510,646.02 广东国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稀土产品 1,317,920.35 1,146,948.42 中国冶金进出口广东公司 稀土产品/服务 1,595,927.31 120,984.84 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租赁服务 1,169,377.52 152,016.60 广州市南沙区中金岭南国际贸易有限公 其他产品 44,033,137.98 4,114,082.45 司 2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福义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稀土产品 5,872,566.39 合计 79,018,641.54 13,044,678.33 2020 年广晟有色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为 22,151 万元,与预 计额度有点差距的原因:一是减少了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非必要 关联业务;二是由于广晟有色稀土产品预计上交国储的业务拟通过稀 土集团上交,而 2020 年国家收储未启动,因此广晟有色与稀土集团 关联方没有实际发生业务。 3.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的关联交易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 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 服务协议,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5 亿元; 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借款余额为 2 亿 元 , 存 款 余 额 为 4.38 亿 元 , 向 广 晟 财 务 公 司 支 付 资 金 占 用 费 206.708334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借款余 额为 3.99 亿元,存款余额为 1.49 亿元。 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及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晟集团 通过其政策及资信优势,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申请了低成本资金 信贷支持,为其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拟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 不超过 3.10 亿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 3.3%(以实际发生为准), 合同期限 1 年。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获得 3.05 亿元财务资助,年利率 3 为 3.3%。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广晟集 团通过其政策及资信优势,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申请了低成本资 金信贷支持(第二批),为其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其中拟向本公 司提供人民币不超过 4.5 亿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 3.3%(以实际 发生为准),合同期限 3 年。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获得 4.5 亿元财务资助,年利率 为 3.0%。 (三)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根据广晟有色实际发展需要,预计 2021 年度购销关联交易总额 为 81,300 万元(不含税,下同),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额度为 66,525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额度为 14,775 万元。在关联人财务公司每日最 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5 亿元;关联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 12 亿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按产品 关联 占同类 2020 年实际发 占同类 或劳务 2021 年预计总 交易 关联方 交易比 生金额 交易比 等进一 金额(不含税) 类别 例(%) (不含税) 例(%) 步划分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 稀土 32,000 48.10 13,708 96.20 限公司 产品及 向 关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 其他有 22,825 34.31 111.21 0.78 联 人 团有限公司 色金属 购买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 产品、 5,200 7.82 429.65 3.02 商品 有限公司 仓储服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 务 6,500 9.77 0 0.00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小计 66,525 100 14,249.12 100 4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 175 1.18 276.53 3.50 稀土 团有限公司 向 关 产品及 联 人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 其他有 1,800 12.18 3,090.23 39.11 销 售 有限公司 色金属 产 产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 品 、 12,500 84.60 4,403.31 55.72 仓储服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 务 广东国华新材料科技 300 2.03 131.79 1.67 股份有限公司 小计 14,775 100.00 7,901.86 100.00 合计 81,300 - 22,150.98 - 向关联人财务 广东省广晟财务 公司存款限额 50,000 - 43,800 - 有限公司 (每日最高额) 向关联人财务 广东省广晟财务 120,000 - 20,000 - 公司贷款 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宝山公司”) 住所:韶关市曲江区沙溪镇 法定代表人:巫建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919.1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露天开采:铜矿、铁矿、硫铁矿、铅矿、锌矿(在许 可证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销售:有色金属矿、铁矿石、石料; 矿山设备制造,无机酸制造(危险、剧毒品除外及须许可证许可经营 的除外);环保机械加工及安装,工业设备安装;工业工程勘察设计、 矿山工程勘察设计、矿山工程技术服务;以下项目由下属分支机构经 营:提供物业出租、旅业及饮食服务;零售:汽油、柴油、煤油、润 滑油。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晟集团”)持有大宝山公司 60%股份,系其第一大股东,大宝山 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 2、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中 199 号 19 楼 法定代表人:刘瑞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7959.88 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矿产品的采、选、冶;金属制品深加 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和机械动力设备制造、维修(由下属企业凭资质 证经营);矿产品批发及其冶炼产品;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小汽 车及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投资物 流服务业;投资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和构建的生产;投资幕墙工程 及设计,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装(含生产经营铝门窗、铝梯 等铝制品、采光天棚、金属结构屋面及有色金属产品材料、五金配件, 从事相关产品安装业务等);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融资管理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有色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 构成关联关系。 3、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集团”)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0 楼东 面楼层 法定代表人:吴泽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新材料 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经营及产品贸易;稀土稀有金属现货电子 交易项目、商业储备项目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金属特 色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及管理;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物业投资 和经营管理;稀土稀有金属产业链资本管理和项目投资咨询及服务。 稀土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 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岭 南”)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 112 号深 业进元大厦塔楼 2 座 303C 法定代表人:余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968.5327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 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在韶关市设立分公司从事采选、冶炼、制 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深加工产品、综合利用产品 (含硫酸、氧气、硫磺、镓、锗、电炉锌粉的生产)及包装物、容器(含 钢提桶、塑料编织袋)(以上经营范围仅限于分支机构生产,其营业 执照另行申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工程建设、 地测勘探、科研设计;从事境外期货业务;成品油零售、过磅;房屋 出租;收购、加工有色金属矿石;矿物及选矿药剂的计量、检验检测; 质检技术服务。 中金岭南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 构成关联关系。 5、广东国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新材”) 住所:肇庆市风华路 18 号风华电子工业园 4 号楼 4-5 层 法定代表人:王金全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1.5 万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新型电子材料及器件、 介质天线、介质谐振器与介质滤波器;高新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和生产、科 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 7 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华公司系广晟集团控股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2 楼 法定代表人:刘伯仁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 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 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 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 广晟财务公司系广晟集团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单位的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购 销及存贷款业务,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与 市场销售或购买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该等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 常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能充分利用关联 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 8 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 对其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 董事吴泽林、巫建平、洪叶荣予以回避表决。同时,因交易金额累计 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 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本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对此发表了 认可意见,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 (1)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 议审议前,已事先通知并将交易相关资料提交独立董事审阅,同时进 行了必要的沟通。 (2)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开 展需要,交易是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合理公允,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预计的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 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共同利益。 (3)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符 9 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 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 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对 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是规范公司运作,强 化公司内控管理的举措,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诚信、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经审查,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正常的 经营购销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 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 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 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五)《产品购销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