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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4-30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2 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

                              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
                                                                       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
                                                                         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决议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
               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8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9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3、4、5、6、7、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2、3、4、5、6、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

   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

   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

   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

   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

   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9        广晟有色           2021/5/2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

   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

   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157 号保利中汇广场 A 栋 31 楼证

   券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69 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 8 楼 809 房。

   (四)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4-26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六、   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5 月 3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     上市地点

2.10     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
         交易的议案》

6        《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7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8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9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