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22-04-2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2-03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
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拓展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各类融
资渠道的通畅,增加债务融资的多样性与灵活性,控制财务成本,并及
时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中期票据和不超过
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项目 中期票据 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 不超过(含)人民币 6 亿元 不超过(含)人民币 4 亿元
发行期限 三年期以内(含三年期) 270 天以内(含 270 天)
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替换到期的中
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置换银行贷款等有息债务、补充
流动资金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发行方式 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
发行利率 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以簿记建
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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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发行前需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二、相关授权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
的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及投资
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
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承销协
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必要手
续;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
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决定与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中期票据
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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