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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晟有色: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2-04-2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2-03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
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
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为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投保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
    1)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在保险期限内,在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曾经任职、现
任职及今后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赔偿限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保险费总额:43.3 万元人民币(含税)
    保险期限:12 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其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
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
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
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
益,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
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
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
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